中華民國年鑑 1960年 大陸抗暴運動
自共匪竊據大陸以還,大陸同胞之反共抗暴運動,如火如荼,已使共匪無法收括,十年來,大陸同胞反共意志,愈挫愈奮,反共之形式與途徑,則常隨政治環境與革命需要而予以變化。當大陸淪陷初期,偽政權基礎未固,大陸同胞反共士氣激昂,武裝抗暴事件,蠭起雲湧,惜以缺乏鬥爭經驗與統一領導,各地反共武裝,多被各個擊破,此爲反共抗暴運動之第一階段。其後,共匪實施農業合作化與工商業公社合營,大陸同胞不堪奴役,兼以匈牙利革命之影響傳染到大陸匪區,抗暴運動,遂復興起,最大抗暴事件,如北平學生之新五四運動及漢陽學生之新武漢起義,一時革命風潮,遍及匪區各大都市,此爲反共抗暴運動之第二階段。迄四十六、七年,共匪繼反右派鬥爭之後,又推行「大躍進」和「人民公社」運動,此一運動,對大陸人心,爲一新的刺激,不僅引起人民普遍反抗,卽匪黨內部,亦深感不滿。因此之故,大陸匪區相繼出現反共高潮,其一爲消極反共現象,多種多樣,普遍深入,形成共匪嚴重致命之打擊;其二爲邊疆地區如新疆、青海、西藏各地爆發之大規模反共革命戰爭,幾使偽政權全面傾覆。此爲反共抗暴運動之第三階段,目前仍在發展中。 大陸反共抗暴運動,乃導源於暴虐之共產制度;因有共產制度之存在,必有反共抗暴運動之存在。自四十八年(1959)六月迄四十九年(1960)六月一年當中,大規模之反共革命戰爭,雖爲匪偽政權所鎮壓,但是,反共思想已佔領匪區意識領域,集體鬥爭與武裝抗暴事件,層出不窮,形成反共抗暴運動之高潮迭起。 第一節 農民抗暴實況 早在四十六年(1957)「鳴放」期間,匪區農民已不斷展開「倒算」,公開殺害匪幹與集體刧糧事件。自共匪實行「人民公社」之後,共匪對農村控制力,表面上雖似比過去加强,但農民反抗力量亦比過去提高。 農民對於「公社化」之反抗,最初爲消極抵制。以廣東合浦縣廉州人民公社」爲例,據四十七年(1958)十月九日匪「南方日報」自供,其中擁護建社者約佔百分之十八,隨「大流」而入公社者佔百分之五十左右,採取抵觸和反抗者約佔百分之三十强。甚多匪幹因恐轉入公社後個人財產遭受損失,亦紛起領導羣衆反抗,其中以上,中農(包括匪黨黨員和中上農出身匪幹)反抗最力。諸如生產工作消極,喑中大吃大喝,疏散家存糧食雜物,搾取自留田青苗幷宰殺家畜等行爲之發生,已形成普遍現象。 迄四十八年(1959),匪報承認,農民生產情緒,更爲低落。匪區廣大農村之匪幹及農民,「幹勁比不上去年」,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