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年鑑 1984年 大陸抗暴運動

一年來,大陸人民自由、要求民主、人權運動日漸滋長而更趨普遍,連續出現奪取交通工具、逃離鐵幕事件,乃至於空軍幹部駕機起義屢見不鮮,爲對邪惡政權之一項致命打擊。衆所週知,中共靠槍桿子來保術其千瘡百孔之統治,空軍尤爲其聚精選銳之軍種,在採取嚴峻監視控制措施下,仍無法堵塞其奔向自由、投效中華民國之路,顯示其心不穩,士氣低沉,「三信危機」深刻化,已至無法彌補、絕難挽救之程度。在海外,中共留學人員及派駐、訪問人員,相繼選擇自由之路,並創辦刋物揭發中共罪行暴政,爲自救救國而奮鬥。因此,深信如中共仍不抛棄共產主義制度,認同「三民主義統一中國」號召,在「得民者昌、失民者亡」的歷史鐵律下,大陸反共抗暴運動,風起雲湧,波瀾壯濶,偽政權之土崩瓦解,期可預見。

本年度內,大陸各地反共抗暴活動,主要包括有:一、不滿中共極權統治下之青年、知識分子、共軍幹部,分別奪機、奪船相機外逃投奔自由;二、青年學生、工人、農民及復退軍人等紛紛舉行遊行、示威、罷工、罷課、集體請願等活動;三、反共人士從事爆炸、縱火等各種破壞活動,並伺機搶劫軍械、襲殺共軍共幹;四、各地賡續出現反共組織,張貼反共、反鄧標語及大字報,並散發各種反共傳單。茲分節紀述如後。

第一節 大陸人民反共壯舉

過去三十多年來,大陸人民不甘遭受共匪奴役,唾棄極權暴政,經由陸地、海上投奔自由之壯舉,其事例已不勝枚舉。中共空軍爲響應「衝出鐵幕、飛向自由」之號召,駕機由空中投奔自由者,亦已屢見不鮮。其次大陸上知識分子包括學者、專家、醫生、作家、藝術家等,因確切認清中共邪惡本質,遇有參加中共對外各種活動之機,在海外毅然選擇自由之路,充分顯示大陸人民普遍厭棄共產暴政,渴望自由,急欲逃離鐵幕之情,與日俱增。

一、中共空軍駕機來歸

(二)七十二年(1983)八月七日下午漢城時間二時四十分,中共空軍試飛團二大隊副大陳長孫天勤(四十六歲,陕西鳳翔人)自大連中共空軍基地駕駛一架編號〇四五米格廿一型戰鬥機,於三時三十分飛抵漢城東南方城南市K十六空軍基地投奔自由成功,同年八月廿四日經我方接運來臺。

(二)七十二年(1983)十一月十四日上午九時許,中共海軍航空兵第六師十八團第二大隊全天候飛行中隊中隊長王學成(二十八歲,河南開封人),自舟山群島中共岱山機場起飛,駕駛一架編號八三〇六五米格十七型戰鬥機,於十時十五分降落桃園中正機場,投奔自由成功。

二、反共義士奪機奪船未遂事件

(一)七十二年(1983)夏,大連地區數名反共青年,密謀奪取停泊在大連港内客輪一艘準備投奔自由。於駛至公海後遭中共飛機以火箭擊沉,致數百名乘客多數不幸罹難。

(二)七十二年(1983)七月上旬,十名中共武漢軍區高幹子弟曾計劃劫奪武漢駛往上海之一艘客輪,準備自海上投奔自由,不愼事機外洩,均遭中共逮捕。

(三)七十三年(1984)八月間,中共福州市黨委幹部子弟三名,携帶中共機密文件計劃刧奪漁船偷渡來臺,惟因行動時與漁業金社發生衝突,公社生產隊隊長及社員各一人當場被擊斃,共幹嗣卽出動砲艇追捕,結果一人喪生,另兩人被捕。

(四)七十二年(1983)八月二日深夜,舟山中共海軍基地後勤部一艘編號「四八五」之補給船,遭兩名中共海軍連級幹部領導之七人集團劫持,以姚立高、梁健兩人爲首;彼等手持武器,控制駕駛室、機艙、指揮室等機要位置,並開槍示警,强令輪機長對船駛往公海,準備投奔自由。在劫持行動發生後曾與船上保衛組和指導員,經激烈拼搏,嗣因中共海軍基地,派出兩艘快艇加以攔截。結果該劫持集團中一人當場被打死,二名受傷,餘四人被捕。

(五)七十二年(1983)八月間,中共空軍駐瀋陽大隊一名鄧姓副隊長,在駕機飛往韓國投奔自由途中,不幸遭中共軍機擊落,跳傘後被捕。

(六)七十二年(1983)十一月間,長江一艘五千噸級內河渡輪爲一群青年奪持,要求其駛往臺灣投奔自由,惟駛出長江口後,遭船上武裝共幹制服,彼等不幸殉難。據稱,該次行動領導者係前青海省主席馬步芳之子姪。

(七)七十三年(1984)初,上海江南造船廠技術科五名幹部及工人,密謀聯合駕駛該廠一艘新造試驗船偷渡至南韓釜山港,因事機不密,途中被中共截回。

(八)七十三年(1984)一月二十三日晨,有五十三名自廣東新會搭乘動力舢舨逃抵澳門之難民,甫於上岸卽不幸被當地水警逮捕,並慘遭遣返大陸。

(九)七十三年(1984)一月三十一日,中共成都機場發生十一名男女青年分持各種武器企圖刧持一架由成都飛往北平之「國內」班機,惟不幸當場被中共警衛人員制服,其中七人被捕(傳有五人已於搏闘中喪生),另四人在逃。事後中共曾關閉該兩地機場長達一星期之久,同時並停飛重慶、成都至北平之班機。

三、大陸知識分子伺機選擇自由

(一)七十二年(1983)七月間,中共雲南昆明話劇導演張家(四十五歲,大學畢業)假公差至瑞麗時,趁機外逃至緬甸南坎,現任緬甸「紹通日報」編輯,並表示願加入反共行列。

(二)中共上海醫學院附屬醫院著名外科醫生陳中偉(精通顯微縫合人類四肢醫術),因不滿中共歧視知識分子,於七十二年(1983)初赴美參加醫學會議機會,要求政治庇護,同年八月間美方處理該案時透露。

(三)基督徒姚偉雄(二十一歲,廣東人)因痛恨中共迫害宗教,無信仰自由,由廣東泅水逃抵香港,七十二年(1983)四月並藉機藏匿於一艘墨西哥貨輪,安抵美國奧克蘭港,隨卽跳船尋求政治庇護,同年六月美方審理該案時透露。

(四)中共廣州鐵路局第二工程隊工人姚焕瑞(二十四歲,廣西容縣人)因唾棄中共暴政,於七十一年(1982)間趁機偷渡至香港,七十二年(1983)八月十七日登上美籍貨櫃輪「發展者號」,至九月上旬抵達舊金山奧克蘭市,要求政治庇護,並表示如不獲准,將以死明志。

(五)反共義士張文和,(四十九歲,江蘇徐州人),中共北平醫學院醫學系畢業曾任北平醫學院精神衛生研究所主治醫師、講師及神經化學研究室副主任,係中共於七十年(1981)派往美國專攻精神衛生方面之訪問學者,後轉入爾灣加州大學任助理研究員,因不滿中共暴行,及對知識分子之迫害,而下定決心,脫離共產暴政,投奔自由祖國,經於七十二年(1983)九月二十九日自美抵臺,達成其一心嚮往自由之心願。

(六)七十二年(1983)十月十七日,中共上海郵電訪美代表團抵美舊金山考察時,該團團長韓次明(HAN CI-MING,四十一歲,上海人)突告失蹤,旋被當地移民局尋獲,隨卽於十月三十一日申請政治庇護,由美移民局處理。據悉,韓員曾留學德國兩年,對自由世界繁榮進步甚表嚮往,早萌棄中共暴政之心,此次乃藉訪美時機投奔自由。

(七)中共「中國建設雜誌」第一副總編輯劉珙於七十二年(1983)十一月間,率該雜誌社代表團赴美國進行訪問,在美乘機要求政治庇護,引致中共領導階層幹部極大震驚。據悉,劉珙加入共產黨近五十年,係一高級重要幹部,雖僅擔任副總編輯之職,然該雜誌總編輯乃一已加入中國籍之外國人士愛潑斯坦,於此可見其在該雜誌社實居眞正領導地位。又「中國建設雜誌」爲中共進行對外統戰宣傳之主要刋物之一,每月定期以中、英、西班牙、法、阿拉伯、德及葡萄牙等七種文字向海外發行,頗具一定之宣傳影響力。現劉某投奔自由原因衆說紛紜,惟對以宣傳起家之共產黨實構成極大諷刺,亦可槪見大陸知識分子厭惡中共極權統治之一斑。

(八)七十二年(1983)十一月二十五日,兩名中共「官方」外交信差,由美搭乘一架由舊金山飛往紐約班機上,爲外交郵袋的保管問題發生激烈爭執,其中一名爲楊國強(三十餘歲,曾赴美多次,諳熟英語)要求政治庇護,使得該飛機駕駛員不得不臨時降落在芝加哥奧哈爾機場,成爲第一位在美國投奔自由的中共外交人員。

第二節 大陸人民抗暴事件

過去三十餘年來,由於中共長期倒行逆施,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導致大陸經濟瀕於癱瘓,民生凋敝,陷人民生活於絕境,不但招致民怨沸騰,而且各種反抗暴政活動不斷。加之近年來大陸內部失業問題之嚴重,中共始終未能解決此一問題,更助長大陸內部動亂不安。近年鄧小平極力高唱「四個現代化」與進行所謂「全面改革」,亦無力挽救中共政權潛在之危機,更壓制不住群衆之公開反對及其黨員、幹部、知識分子由對偽政權失望而產生憤之怒火,甚至反抗之行動。

一、羣衆抗暴事件

(一)七十二年(1983)八月二十日晚,吉林省吉林市東大營在押之二百餘名待決人犯發生集體暴動,除將值班警術擊斃外,並奪得武器、手榴彈等,破壞營舍後四處逃逸,當地共幹獲悉後徹夜展開緝捕。

(二)七十二年(1983)八月,中共在雲南勃海展開打擊社會罪犯活動以來,由於大肆逮捕失業青年入獄,導致當地青年對中共濫捕無辜極爲不滿,逐紛紛採取報復行動,經常三五成群襲殺偽公安人員,並轉機破壞地方公安車輛、設施 ,致使社會秩序益爲混亂。爲此,該縣自七十二年(1983)十一月下旬起,特調派駐防共軍組成武裝巡防小組,每組成員五人,日夜在各街道、公共場所巡邏,以加强鎮壓。

(三)七十二年(1983)九月十二日,蘭州市偽警在七里河區工人文化宮前,因細故射殺一名回族青年,引起當地回民不滿,導發示威遊行,彼等沿街呼喊,要求偽警償命。中共蘭州市委爲防止事件擴大,除向死者家屬致歉,補償偽幣六百元外,並允予調查眞相,適當懲處兇手,始使此一事件未至擴大。

(四)七十二年(1983)九、十月間,二千名被中共分別自北平、上海押往新疆哈密地區「紅星第二勞改場」勞改之「黑五類分子」,因不滿勞改場共黨黨委書記萬長風之惡劣作風,發生集體暴動,衝至該場辦公樓前,欲將萬某擒出公開批闘,後遭場警鳴槍示警,退至該場機械廠、皮革廠負隅對抗,持續至十月二日上午十時,經當地中共駐軍聞訊派出一個步兵團馳往鎮壓,彼等乃組織一敢死隊,突擊勞改場之槍械庫,共奪取卡賓槍二十餘枝,舊式七九步槍百餘枝及手榴彈百餘枚,聲言如共軍迫近將以手榴彈炸毀工廠,隨後突破共軍包圍,潛入山區,經中共新疆自治區某黨委書記乘直昇機至現場調解,先將圍剿之軍警撤離,並承諾將萬某調職,同時不予追究暴動罪行始暫告平息。

(五)七十二年(1983)十月下旬,北平、天津、上海等地千餘名人犯被中共押送西北勞改途中會發生暴動,後經一營隨行共軍以機槍鎮壓,悉遭殺害。

(六)七十三年(1984)一月中旬,海南島保定、陵水及西龍三個橡膠園發生大規模暴動持續達五天,除當地居民搶奪中共民兵武器彈藥及縱火焚燒橡膠園外,在橡膠園工作之農民及工人並聯合殺死數名共幹。當時中共「廣州軍區」政委王猛於接獲該消息後,曾親自前往指揮鎮壓,並逮捕工農七百餘人。

(七)江西「南昌市電器製造廠」,原爲一農具修配廠,近年來爲應市場需要,乃改爲生產家庭電器用品,由於現有設備不足,加之超量生產,致其產品品質極爲低劣。使消費者蒙受極大損失而甚表不滿,於七十三年(1984)一月十三日上午,該市和郊區一千五百多名用戶要求賠償不果,集衝進廠内搗毀該廠辦公室及工廠設施,後經該市中共公安局派出員警制止,此一風潮始未擴大。

(八)七十三年(1984)元月間,廣東信宜縣汽車配件廠因共幹作風惡劣,貪污索賄風盛,各單位職工若不投其所好,送禮、走後門,則車輛故障進廠修理,不但無法獲得零件配換,且拖延日期,造成諸多損失,因而引致三百餘名民衆極度不滿,圍攻該廠以示抗議。嗣經當地出動附近中共駐軍馳往鎮壓,始告平息。

(九)西藏地區萬餘名藏胞,因反對中共長期以來禁止藏民從事各種傳統之宗教活動,七十三年(1984)初曾至拉薩事行遊行示威,並縱火燒屋,衝入當地共軍營房搶奪槍械及進行各種破壞活動。經中共多次派員調解制止無效,乃下令駐藏共軍以鎮壓「反革命」活動爲藉口,大肆屠殺,結果藏胞死傷約三百餘名,另百餘人被捕。

二、青年學生遊行示威事件

(一)江西南昌失業情形嚴重,成千上萬青年因長期工作無着,無所事事,對現實極爲不滿,尤對該市偽勞動局二名科長級幹部經常利用職權貪污受賄爲「關係戶」安挿工作,更深惡痛絕。七十二年(1983)八月,因該兩名幹部以介紹就業爲名,向失業青年索取行錶、錄音機等物品,事後却未安排工作,並拒絕退還收受之禮物,彼等心有不甘,於二十三日上午十時許前往偽勞動局要求局長解決,並抗議共幹貪贓枉法,雙方一時爭執不下,逐發生毆闘衝突,吸引二百餘名失業靑年圍觀,高喊懲處索賄共幹及行兇抓人之偽警。當地幹警聞訊趕赴現場勸阻罔效,反而捲入混戰之中,十餘名幹警被毆成傷,嗣經中共調派共軍開槍鎮壓,逮捕八十餘名滋事青年,始平息此一暴動。

(二)近年來,上海市下放知靑紛紛倒流回滬,成爲「黑人黑戶」,由於謀生無着,彼等經常群集滋事,以宣洩不滿情緒。七十二年(1983)十月一日偽慶,三十餘名知青卽在僞市府前舉行靜坐示威,要求上海市委予以落戶及安排工作,結果遭中共鎮壓,其中兩人當場被捕;翌日,偽市府門前即遭人散置大批傳單,上書「要做自由人」、「不當螺絲釘」、「不願離開上海」等字樣;此一事件轟動遐邇,民衆爲之嘩然。

(二)廣西永福、賓陽、象州、柳城等地,七十二年(1983)間曾連續發生多起中小學教師遭中共幹部毆打事件,當時賓陽縣黨委書記李偉明且曾公開表示:「教師就是可以打,不給點顏色看,知識分子的尾巴又翹高了」。事經該區「教師職工工會」於七十二年(1983)下半年先後六次向廣西中共黨政機關申訴,均不得要領。七十三年(1984)一月續向中共中央書記處提出陳情,同月中旬獲得答覆,內容爲:「你們可以利用憲法給予你們的權利,必要時用組織行動向官僚主義作鬪爭」。該工會卽據以派出代表三百六十人,於二月八日至十二日結隊前往中共南寧市委黨政有關單位進行集體請願,同時廣西全境中小學教師亦於二月九日集體罷課,以爲聲援。迫使該區中共區委第一書記喬曉光親自接見,該請願團提出要求,諸如尊重教師社會地位,禁止發生任何打罵教師事件;改善生活待遇,包括提薪、解決副食品供應及住房問題等。惟喬曉光等有關中共幹部僅表示將研究處理,未作任何具體答覆。

三、工人罷工示威事件

(一)七十二年(1983)七月二十五日下午,廣西南寧市約有二千名以工人爲主之群衆,其中大部分來自「南寧罐頭廠」、「南寧紡織廠」、「南寧被服廠」等工廠,因反對物價暴漲,嚴重影響生活,齊集在該市朝陽廣場示威抗議,除舉行演講外,並高呼口號,張貼「工資一級跳、物價三級跳、工人受不了!」、「反對盲目承包、反對盲目趁機加價、反對政府不管態度!」、「寧要低工資、反對高物價」、「反對修正主義政策、資本主義工資」、「打倒市場經濟黑後臺!」等標語。由於事先獲得各工廠共幹暗中之支持,致此一抗議活動進行甚爲順利,全程無人被捕。

(二)七十二年(1983)八月九日,雲南瀾滄縣孟馬煤礦場六百餘名工人,因不滿中共長年未曾調整工資,舉行罷工抗議,爲時近月亦未恢復開工,致使當地共軍用煤供應中斷。後中共視事態嚴重,除動員軍隊參加挖煤外,並應允就改善工資待遇問題,推派礦工代表赴省煤礦局進行解決,以期早日恢復正常生產。

(三)自七十三年(1984)元月起,雲南瀾滄孟兵冶煉廠因積欠工費不發,引致該廠二十餘名工人不滿,紛以怠、罷工抗議。

(四)七十三年(1984)一月十六日下午,中共南京針織三、四廠一千六百餘名工人因不滿中山路「人民商場」幹部作風惡劣,收受賄賂,遂集體予以包圍,進行抗議。

(五)七十三年(1984)一月三十日上午,海南紅嶺農場健豐生產隊橡膠場職工四十餘人至農場場部進行請願,要求改善福利設施,工作時間及工費待遇等問題,未獲場方中共幹部允諾,憤而採取破壞行動,部份職工則以罷工表示支持彼等之請願行動。後經中共鎮壓,逮捕健豐生產隊副隊長陳中德(四十七歲,湖南籍,中共復退軍人)等三名爲首分子,其餘工人則被强制歸隊,並予管束。

(六)目前中共廣州市委規定該市長年虧損之各類型工廠必須在半年至一年內「轉虧爲盈」,否則停辦,因此已有一百多家工廠被勒令開閉,而對工人出路並無適當安排,除少部分從事個體經營外,大部分工人均處於失業狀態致生活無着。七十三年(1984)三月,該批工人紛紛前往廣州市委請願,認爲造成工廠虧損之主要原因,係由廠方領導幹部貪污腐化所致,工人不應無辜受害,要求復廠生產,解決生活問題,然遭市委拒絕。現彼等準備再到中共廣東省黨委及「中央」請願。

四、農民請願事件與破壞活動

(一)七十三年(1984)三月廿一、廿二日兩天,河南洛陽地區有十四個縣多達一萬六千名農村幹部,因不滿中共實行農村鄉鎮體制改革後,大部份幹部被迫轉業務農,使其權益受損,紛持「反對被出賣、反對被欺騙」、「不能需要時就用,不需要時就丟」等標語口號,先集中於洛陽市東方紅路「工人文化宮」,再列隊行至中州路「市委」門前集體請願。該批人員並同時選派出三百六十八名代表,準備前往鄭州市向中共河南省黨委請願。後經當地中共幹部調動武裝警察封鎖洛陽火車站,並禁止請願者進入月臺。此一事件曾獲得當地市民之同情與支持,洛陽中學二百餘名學生於廿二日下午二時至三時,亦自動加入隊伍,爲其散發傳單。

(二)廣州市郊農民因不滿農村中共幹部胡作非爲,群衆蒙冤受屈無處申訴,秘密組織「農民革命黨」反共組織。近期以來,該組織經常於深夜對中共幹部進行各種偷襲活動,諸如潛入幹部家中偷劫財物、破壞家俱、縱火、毒害家禽等,甚至留書恫嚇共幹隨時可取其首級。爲此使中共地方幹部驚懼不已,而調動大批民兵加強夜間巡邏、緝捕。

五、「復退軍人」抗暴事件

(一)七十二年(1983)七月上旬,中共湖南湘潭市機械廠進行機構改革,結果因該廠任用知識分子擔任要職,迫使該廠部分復退轉業軍人靠邊站,導致彼輩極爲不滿,於當月下旬,分別在廠內貼出標語,表示反對,其內容有「讓權給工農兵可以,不能讓權給知識分子」、「讓給知識分子將是放棄黨的領導,這是革命者絕不屑作的」、「黨不抓實際工作而空做思想工作,將是十足的機會主義者」、「老革命者團結起來,爲黨的純潔性而鬪爭」等標語。

(二)七十三年(1984)初,廣東一葉姓復進軍人,因不滿被中共强迫退伍,使其失業,乃結合百餘名失業青年,組成反鄧組織,提出「反鄧救國」之口號,經常活動於惠陽、紫金、海豐、陸豐等地,四處打家劫舍,劫奪偽警槍械,並利用碣石港漁船進行走私、偷渡。據稱該組織現獲有海外反共人士暗中提供武器。

第三節 大陸各地破壞活動

近年來,由於鐵幕半啓,大陸人民在自由、民主思潮的衝擊之下,對中共僞政權已信心盡失,不滿情緒與日俱增,紛紛自組游擊武力,發爲具體行動,俟機進行爆炸、縱火等各種破壞活動,使大陸社會益趨動盪不安,更加速中共內潰之危機。玆就大陸各地較爲突出之破壞事件,分述如後:

一、爆炸事件

(一)七十二年(1983)七月三十一日上午,踞河北承德隆化縣共軍某部隊在召開偽「八一」慶祝大會時,有一名曾遭受批判而又對中共偽政權極不滿之年輕士兵,在身上暗藏强烈炸藥,於進入會場後引爆自盡,當場造成二十餘人死亡、四十餘人輕重傷之流血事件。

(二)七十二年(1983)十月二十五日,雲南勐海縣孟連通往蠻洪途中長八公尺寬三公尺之賀如橋,被不明人士炸毀。

(三)七十二年(1983)十一月下旬,廣西南寧車站北角發生爆炸,事後經當地中共幹部查獲陳有欽等兩名退伍軍人涉有重嫌,而予槍殺。未及一週,邕江鐵橋橋頭又遭不滿分子暗置炸彈,惟被當地偽警發現後派人拆除。

(四)七十三年(1984)初,中共海南「那大農場」與「海豐水利局」職工,因未領到年終獎金,憤而群起暴動,使用炸藥炸毀該兩單位之咖啡、橡膠及食品加工廠和魚蝦養殖池塘等,造成嚴重損失。

(五)七十三年(1984)一月三日至六日,海南島由瓊海通往萬寧縣經中原鎮至和樂鎮之公路路段,遭反共人士於深夜使用强烈炸藥炸毀路面四處,每處均長達四、五英尺,當時附近居民均聞及爆炸聲。事後中共在沿途搜捕可疑分子三十餘人,並嚴予審訊。

(六)七十三年(1984)二月間,雲南潞西縣章鳳區蠻拉院村景頗族集市發生大量火藥爆炸,當場炸死中共兩名幹部,另有二十餘人受傷。

(七)七十三年(1984)二月二十七日深夜十一時,雲南滄源縣八名反共人士秘密潛入一百貨公司大樓,欲安放炸藥炸毁該大樓,破壞當地中共定於翌日在此舉行之某項慶祝大會。當時適值中共公安局巡邏車經過,被發現後,五人遭逮捕,三人乘隙逃逸,偽警並搜獲炸藥乙包。

(八)七十三年(1984)三月九日晚九時許,雲南勐海孟連區蠻洪大隊芒老與蠻汪兩地之間一座長約八十公尺,寬二十公尺之南瓦橋,遭反共人士炸毁。

(九)七十三年(1984)三月十六日晚,雲南瑞麗姐相公社吹村公路一輛中共汽車被炸,當場炸死三人,事後中共封鎖該公路一晝夜,並禁止車輛行人通行。

(十)七十三年(1984)六月二十二日晚七時,雲南勐海孟連區慢邦水庫遭反共人士炸毁約一百五十公尺。

二、縱火事件

(一)七十二年(1983)十月五日晚,雲南勐遮區黎明農場三分場四千餘斤稻殼,遭該場兩名職工縱火焚毀。

(二)七十二年(1983)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九時,雲南省勐海縣勐遮區至蠻綱途中一座長二十公尺,寬八公尺之木橋,被人縱火焚毀。

(三)七十三年(1984)一月四日深夜零時五十分,中共廣東省東莞縣供電所首座四號變壓器遭人縱火燃燒,致使該縣石龍鎮和樟木頭鎮停電兩天。事後經中共調查,縱火者係當地市民袁其興。袁某因其弟袁其文(三十六歲,任東莞縣服裝售貨員)於去年十一月十二日被中共東莞縣公安局扣以殺害共幹之罪名,予以槍決。在槍決之前,雖經緊急上訴三次,惟仍維持原判,故袁某憤而放火燃燒該供電所,被判刑十二年。

(四)上海偽無線電十八廠生產「飛躍」牌電視機,因產品品質低劣,加以維修人員服務態度較差,導致廣大使用客戶之極端不滿。七十三年(1984)二月三日,該廠遭人縱火,廠內生產線機器設備及倉庫均付之一炬,損失逾偽幣五百餘萬元。

(五)七十三年(1984)三月十四日,雲南芒市發生大火燒毀山林,事後中共亂事搜捕可疑分子,一趕集民衆被扣以反共罪名遭逮捕。

(六)七十三年(1984)三月二十八日,雲南省耿馬縣後山遭人縱火燒燬房舍十七間,其中包括中共之車輛機械修理廠在內。

(七)七十三年(1984)四月二日,雲南下關市大汽油站被人縱火,發生爆炸事件,共燒燬住家三千餘戶,燒死二百餘人。事後據當地民衆反映,此次縱火事件係由反共組織先行掀起暴動,復因當地市民不滿中共中央政策,幹部欺壓百姓,日久積怨而一觸即發,群起加入暴動,乘機進行各種破壞活動。

(八)七十三年(1984)四月十三日深夜十一時,中共雲南省勐海縣孟远允弄大隊蠻果小隊所屬五座榖倉被縱火焚燬其中三座,共計損失稻榖七萬八千四百三十六斤。事後該穀倉管理員元老大(三十八歲,拉祜族),以失職罪遭中共逮捕,判處無期徒刑,已送往勐海縣勞改。

三、破壞事件

(一)七十二年(1983)九月一日,中共廣東省南雄縣召開「人代會」期間,當地供電局突遭人破壞,並着火燃燒,使電訊爲之中斷,旋由中共出動當地全部消防員始予撲滅。後經查出係反共人士 — — 該局電務員卜慧英所爲,從而查明過去卜某會進行破壞多次,嗣經中共廣東省高等人民法院判處死刑,於十月十五日予以槍殺。

(二)七十三年(1984)十月一日晚間,粵漢鐵路沿線之廣東、湖南兩省交界地區坪石站附近鐵軌被破壞,結果導致列車出軌,造成十人死亡,十餘人受傷,並使當地交通爲之中斷十餘小時。事後中共卽增派機動護路隊,對各路基、路軌、橋標加強巡邏,以防範類似事件繼續發生。

(三)七十三年(1984)春節期間,大慶油田至大連港之輸油管,在遼寧蓋縣博洛舖和沙崗附近分別遭人破壞。

(四)福建省境內之鐵道,七十三年(1984)年初會連續兩次遭人破壞,企圖釀成火車出軌事件。其一爲一月中旬,漳平至龍岩鐵路之華林站北段被人在鐵軌上堆放石塊;另一案爲二月中旬,龍岩至坎市鐵路之船巷站被人破壞鐵道枕木五十餘公尺。當地中共爲防範類似事件繼續發生,從二月份起分別在龍岩市之蘇板、雁石、鐵山、湖邦及紅坊等地,設立五個鐵道保安站,實施分段日夜巡邏。

(五)七十三年(1984)二月二十五日下午,海南島紅光農場十餘畝防風林遭附近農民嚴重砍伐破壞,經當地中共幹部馳往現場制止後,雙方復因互爭土地發生爭執。

(六)七十三年(1984)四月二日,中共雲南勐遮與西定間之電話線路在勐遮西南的帕牙英山被人剪斷,致兩地通話暫告中斷。該電話線主要作用在便於當地派出所之相互聯絡,掌握可疑分子出入邊境情形。

第四節 反共組織及武裝抗暴活動

當前大陸民衆由於不堪中共長期迫害,不但人心思變,而且各種自發性之反共組織與日俱增,另通過秘密吸收等方式分別發展成員,散發反共傳單,抨擊鄧胡一派當權之暴虐統制;並進而組織武力,製作爆炸物,搶奪共軍物資,襲擊中共黨政機開幹部等。玆略擧十數事如下:

一、廣東海康縣民陳文、譚尾、李振華、譚强等十餘人,於六十九年(1980)三月組成「中華羅國」組織,由陳某自封爲「皇帝」,其餘各人爲文武官員,先後在海康、遂溪兩地建立所謂「治世救民流動堂」「七星道臺」,藉宗教活動之名,廣事籌措經費,吸收成員。七十一年(1982)二月一日晚,陳文稱帝登基後,除自行掌管「封神印」、「作戰印」,册封其餘成員爲文武官員外,並草擬「綱領」,刻製印信,積極發展組織。七十二年(1983)七、八月,由譚尾負責書寫反共標語,密交成員携往廣州、湛江等地張貼,並相機宣傳反共言論,不幸爲中共偵破,成員悉被逮捕。

二、潛伏於廣東徐聞十萬大山之「援助江青行動隊」反鄧組織,現有成員約二百餘人,多爲下放知靑,其領導者爲一退伍軍人。七十二年(1983)八月二十日前後,該組織成員四出至縣城活動,除抨擊鄧小乎製造個人崇拜,獨攬軍權外,並到處張貼小型標語,指責鄧過去種種惡德逆行,當地偽公安人員聞訊雖卽展開緝捕,惟因該等人員撤退行動迅速,致一無所獲。

三、七十二年(1983)九月中旬,中共四川省公安局破獲一反共組織,其中成員五名被捕,餘三十七人則遁入山區,因彼等携有武器,偽公安人員不敢冒然追捕,乃在山區週圍埋伏重兵,伺機圍捕。九月二十一日,中共將逮捕之五人押至附近當衆槍殺,並佯稱撤離所有軍警,翌日凌晨二時許,該組織成員不察有詐,均前往槍殺現場祭悼,不幸被共軍包圍,雙方展開激烈槍戰,結果二十六人壯烈成仁,十一人因彈盡援絕遭共軍逮捕。

四、七十二年(1983)十月,中共上海市公安局破獲一個潛伏在該市國棉五廠之武裝「反革命」集團,共有六人被捕,四男二女皆爲「文革」後期中青年黨員幹部,爲首者係該廠保術科組長張洪軍,爲高幹子弟。該集團與「四人幫」在上海的骨幹分子王秀珍、徐景賢等關係密切。「四人幫」垮臺後,彼等奉命潛伏,偽裝積極,曾上繳一百多件武器彈藥,矇混過開;實則暗中留下四支手槍、六枚手榴彈、一支卡賓槍,並將這些武器分別埋藏於郊區墳場和親戚家中庭院樹下,以備萬一情況變化,可以進行反撲。渠等善於隱藏偽裝,故在中共機構改革過程中,未被觸動。七十二年(1983)八月,張某以武器逼迫廠內一名女工陪宿,女工不堪折磨,導致精神失常,住進精神病院,無意中道出被迫經過,中共公安幹部即根據此一線索,經過兩個月偵察始破獲此案。

五、七十二年(1983)十月間,大陸各地出現大批反共傳單,其內容除擁護「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不要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外,尚有擁毛派以「十月風暴」具名,大力宣揚毛功績,並號召群衆起來發動第二次「文化大革命」指「這次革命是中國的第三大革命」,呼籲各地做好準備,以「配合上海無產階級革命風暴席捲全國」等等。中共對此驚惶不已,當即責令各地公安部門嚴密進行追查,如發現拾獲此類傳單不繳或傳播內容者,即以現行「反革命」罪論處。

六、七十二年(1983)十月三十一日,三十餘名「文革」殘餘分子,持中共製造舊式七九步槍及土製手槍,脅迫湘江北岸漁灣一帶百餘名居民集合,除大聲謾罵鄧小平外,並當場散發反鄧傳單。

七、七十二年(1983)十一月下旬,福州偽公安局破獲一個以「推翻社會主義,打倒共產黨」爲宗旨之反共組織,名爲「梅花黨」,其成員陳姓兄弟二人被捕,已遭中共判處四年徒刑,並分別解齊齊哈爾及哈爾濱兩地勞改。

八、雲南思茅地區商業局幹部李紅衛,於七十二年(1983)十二月底因秘密謀「反鄧組織」,散發題爲「十月風暴」之反鄧傳單,要求捍衛毛澤東思想,攻擊鄧胡大搞資本主義復胖,而被當地偽公安局偵破,以「現行反革命」罪名逮捕,一時轟動遐邇。

九、七十二年(1983)十二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八日,湖南長沙市出現一名爲「自由組」的反共組織,先後在該市五一路沿線散發、張貼反共傳單,同時並向市偽公安局、湖南大學及湘潭電機廠等單位投遞反共函件,其內容多爲攻訐中共中央領導幹部作風不正,抨擊當前中共政策及整黨工作,並爲「四人幫揚幡招魂」。該案經當地中共幹部發現後,即聯合省、市各公安部門全力進行偵查,於七十三年(1984)四月六日將爲首者吳志彪(男,現年五十四歲,湘鄉人),予以逮捕繫獄。

十、七十二年(1983)十二月初,中共公安人員在浙江杭州偽浙江大學職工宿舍及學生大樓查獲大批傳單,破獲一名爲「民主大同盟」之反共組織。據悉,該組織係由該校助教丁松年於七十年(1981)所創建,初期係邀請志同道合之友人,於每週六聚會,暢談民主、法治、人道、寬容之道,因頗受學生歡迎,後逐漸發展而定名爲「民主大同盟」,其核心成員共有六人,力主民主法治及自由經濟,並暗中與海外「中國之春」保持聯絡。去年十一月間油印「致中共中央公開信」,對中共「整黨」行動多持批評論調,並提出實行多黨政治,以早日結束中共一黨獨裁局面,致遭中共指爲散播反動思想,而逮捕所有核心分子。

十一、七十二年(1983)年底,中共在上海市破獲一由工人、教師、幹部組成名爲「中國革命黨」之反共組織,其在逃成員已潛往日本,相機展開活動。

十二、七十二年(1983)年底,中共在江西破獲一有行動綱領及組織機構,名爲「大刀會」之反共組織,其主要成員均被判處十年以上徒刑。

十二、七十三年(1984)春節前,中共在上海市寶山縣某一建設工地中,查獲一起自「四人幫」垮臺以來最大之藏械案。共計搜出五六式機槍兩挺、六〇式半自動步槍九枝、舊式(蘇製)步槍七枝、舊式步槍三枝、五六式衝鋒槍十一枝、手槍十九枝、手榴彈四箱、黃色炸藥二百公斤、導火索一批、信管一大盒、子彈七千發及手提式直流報話機三臺,收、發報機各一臺,附帶大批零件等。據中共判斷該批軍械係六十五年「十·六政變」時,「四人幫」在上海之同黨由於不滿江青等被捕,欲發動民兵進行武裝反撲行動時藏置,後因東海艦隊登陸而告作罷。案發後,中共鑒於「四人幫」餘黨仍有東山再起之野心,惟恐發生動亂,偽上海市「國家安全局」及「公安局」特於同年三月二十一日聯合發出通報,要求各級幹部及民衆提高警惕,注意防止。

十四、七十三年(1984)一月三十一日,四川成都地區由反共青年王麟生組成之反共組織共有成員六人,原計劃在成「第二製鐵廠」竊取手槍十六支及子彈一千五百多發,但不幸爲中共公安人員發現,當卽與之發生槍戰,經持續數日,後因勢孤力薄,悉遭逮捕,其中一名已被中共槍殺。

十五、七十三年(1984)五、六月間,中共在打擊刑事犯罪活動中,曾破獲一個由北平地區反共青年所組成的「中國社會黨」地下組織。該組織以「反對中共獨裁暴政,建立和平、民主社會」爲宗旨,擁有槍枝彈藥,其成員擴及河北省石家莊市,曾擬訂「武裝起義草案」密謀搶劫中共銀行押款員,籌集費,以便潛入山區建立游擊根據地,與中共展開長期闘爭。因該組織劉姓負責人收藏在家中之「告海外同胞書」,被其兄之女友發現,向劉某勒索偽幣二千元。劉某爲組織安全計,將其兄及女友一併殺害,並棄屍在北平郊區河中。後因屍體浮出,被公安人員發現,循線偵察破獲該組織,其主要成員全部被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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