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年鑑 1993年 大陸同胞民主運動

 中共爲防範「經政」措施衍生諸多社會亂象,導致大陸幹羣自發性之民主運動日益熾烈,進而動搖其政權之穩定,曾於去(一九九二)年九月七日向地方及共軍領導發出「中發七號」文件,要求各大城市之安全部隊成立鎮暴小組、快速反應部隊和新的指揮中心;對各大學校嚴加控制;賡續加強工廠、礦場、油田等大中型企業機構和國家重大建設工程之安全工作;各企業在進行改革之際,亦須強化内部安全工作;國家安全機構和公安單位必須聯合加緊對滲透、顛覆、分離主義和破壞行動的鬥爭;對維護華南及沿海經濟特區之治安,列爲今後之安全防範工作重點。惟伴隨其「深化改革開放」而衍生之政治民主、經濟自主思潮,將促做幹羣爲爭取自身權益,與中共政權展開各種形式之抗爭活動,此外,大陸少數民族亦因種族、宗教及中共諸多不合理之剝削、管制等因素而起抗衡,令中共束手無策,此一情勢之發展,將使大陸社會潛存諸多不安定因素。茲將一年來大陸之民主運動分述如後。

第一節 大陸重要民主活動

一、組織概況

(一)八十一年(1992)十月二十八日,中共公安部在其内部傳達乙份「關於地下非法組織近年被偵破、取締、自首投案的情況文件,其内容要點如次:

1.自一九八七年六月至一九九二年九月底,中共公安機關先後取締。解散各類「非法組織」一千三百七十個,其中自動投案者六十九個,涉及人員九萬二千餘人。

2.計有「全國工自聯」、「全國學自聯」、「全國工農兵聯盟」、「首都學界聯盟」、「八九學社」、「自由作家協會」、「全國民主聯盟」、「中國基督教協會」、「中國天主教協會」、「河北省團結工會」、「天津工學協會」、「東北聯盟」、「哈爾濱之春團結會」、「爭取民主人權協會」、「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同盟」、「共產黨」(馬列)小組」、「消滅帝國主義突擊隊」、「武裝行動委員會」、「河南省二七工會」、「山東團結工會」、「四川省產業工人總會」、「無產者聯盟」、「毛澤主義戰鬥隊」、「江蘇民主聯盟」、「自由中國陣線」、「浙江同鄉會」、「自由民主黨遼寧總會」、「國民共和黨安徽支會」、「無產者團結陣線」、「二十一世紀自由中國籌備會」、「馬克思主義革命委員會」、「江西紅色暴動縱隊」、「被壓迫被剝削者聯盟」、「三民主義陣線二廣總會」、「孫中山主義協會」、「中華民族主義黨」、「廣西勞動黨」、「河南工人統一黨」、「新疆正義黨」、「復興黨聯合會」、「內蒙古獨立黨」、「先驅之聲」、「甘肅自由進步聯盟」、「福建復興會」、「貴州農工黨」、「「明日之春」協會」、「工作者同盟」、「六月風暴」、「吉林產業自由工會」、「二千年總會」、「全國自由教工協會」、「延安之聲電台」、「拯救中華民族統一戰線」、「博愛平等自由協會」、「井岡山縱隊」、「福建民進黨」、「捍衛毛澤東主義聯盟」、「解放全人類陣線」、「聲援民運總部湖北分部」、「鞍山自由工會」、「陝西工學聯會」、「雲南團結工農學聯盟」等六十二個「反對社會主義制度、反對人民政府、反對共產黨領導的敵對勢力」之地下反共組織被破獲。

中共宣稱,該類組織係受」外國敵對勢力」唆使與支持,部分人員則係「四人幫」殘餘分子,屬「極左的反動組織」,並進行有綱領、有計畫的活動或武裝破壞行動。其中,遭中共進行審查者計七萬餘人,立案處理者五萬三千餘名,約佔八成。此外,部分人員認罪後則予以釋放,免於刑事追究。

(二)八十二年(1993)六月間,中共北京市公安局對市内活動頻繁之「中國自由工會」、「中華進步同盟」等地下民運組織及倡議不同政見之學生、知識分子深感困擾。以「中國自由工會」爲例;該組織係由工人組成,部分成員經常於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聚會,暗中散發「反動傳單」,因該組織成員衆多,且身分背景與「中華全國總工會」成員重疊,核心分子活動隱密,廣受工人、羣衆支持。爲此,中共僅於今年「六四」期間捕獲數名滋事工人,而對其組織及民主活動未造成響。去年十月,中共曾將該組織列爲主要打擊對象,展開秘密搜捕行動,惟成效不彰。

(三)八十二年(1993)六月間,中共指稱,目前,大陸自發性社團組織及各階層團體,其主要訴求爲爭取民衆合法權益,反應羣衆意見,對此,中共乃採取政治性之說服,然對大力吸收組織成員,進行集會遊行等抗爭活動者,則採禁止活動、強行解散等方式對應。當前,大陸成員人數,組織規模較大之自發性團體組織計有:中華氣功協會(會員數百萬人)、城市無業者協會、城市農民協會、個體戶協會鄉村中小學教師協會、全國農村復員軍人聯合會(會員數十萬)、農村非農專戶聯合會、全國農村城市下放基地安全措施工聯合會等。

二、活動情形

(一)八十一年(1992)十月底,雲南思茅招特所、汽車總站陸續出現反共標語、傳單,該地區公安機關隨即逮捕十餘名可疑分子。

(二)八十一年(1992)十一月二日「北大」法律系教師、「中外法學」雜誌編輯王天成,被中共認爲其涉嫌穩密籌建「青年馬克思主義黨」和「民主自由黨」等活動而予以逮捕。

(三)八十一年(1992)十一月間中共雲南公安機關在景洪之版納大廈内逮捕兩名在當地觀光之泰國華僑,搜出兩把手槍及八封凖備寄往天津、上海、昆明、武漢等地區信函,内容以傳播反共、民主思想爲主。

(四)八十一年(1992)十二月底,大陸天津、上海地區出現「中國民間自治聯合會」、「中國國民黨華東支隊」等反共組織。有關情況如次:

1.「中國民間自治聯合會」成立於一九九〇年,其宗旨爲促進大陸政治民主化,組織成員員計二百五十人,遍佈天津、上海、廣州、湖南等地;美國、香港亦設有聯絡人員。因該組織大量發行刊物、散發傳單鼓吹民主並協助民運人士沈彤訪陸,導致部分組織曝光,而遭中共破獲。

2.上海嘉定地區出現「中國國民黨華東支隊」之組織,並散發宣揚孫中山先生精神、三民主義救中國等反共傳單,爲此,中共進行全面搜捕,並查獲一批槍枝、彈藥。該組織成員多爲鄉鎮知青,其思想受三民主義影響甚鉅;而華南地區亦出現類似以中國國民黨為號召之反共組織,中共迄未破獲。

(五)八十二年(1993)三月二日,中共在一份報告中指稱,中共在去年以參加民主活動的罪名逮捕四十餘人,其中,有學生、知識分子及工人,該等仍被關押,尚未受審。

(六)八十二年(1993)三月十七日,「北大」兩名學生在校園張貼大字報,要求在校園選舉中讓學生有較大的自主權,不要讓中共從中做手腳,未久,該大字報即被公安人員撕毀。

(七)八十二年(1993)五月二十六日,上海三名政治活躍者高向良、姚天生、韓力發(均音),爲籌備「六·四」四週年紀念活動,遭中共逮捕。

(八)八十二年(1993)六月初,上海民運人士張先操、王湧剛、楊靜恆、龔星南等先後遭中共逮捕,在上海之民運人士擬以絕食請願方式予以聲援,未久,中共旋釋放王湧剛、楊靜恆、龔星南等三人,惟對張先樑仍予以拘禁。

(九)八十二年(1993)六月三日,「人民大學」學生郭寶勝、「清華大學學生周紹武、搖滾歌手黄金剛等三人,分別遭中共逮捕,其中,郭寶勝被關十五天後方被釋放,餘二人迄仍下落不明。

(十)八十二年(1993)六月三日晚至六月四日凌晨,正值「六·四」四週年期間,「北大」學生陸續從宿舍向外飛擲十四隻瓶子(隱喻「鄧小平」),部分學生在校園中同時吹口哨、大發噓聲,甚或引吭高歌,以宣洩心中對中共之不滿。

(十一)八十二年(1993)六月三日晚上八時以後,北平海淀,特別係中關村「電子一條街」一帶,中共北京公安、便衣、武警及以工廠員工爲主之民兵團員,開始沿西直門外大街以北及西直門北大街以西之海淀區部署,每個街角及巷口均設置一至兩部公安巡邏車,此外,公安巡邏機動車亦不停的在佈哨路口往來逡巡。同時,該區數所大學之門禁亦顯得格外森嚴,凡進出大學校門之所有人員一律必須攜帶證件,否則不得進出,致學生們均憤恨不已,紛指稱:「你越要堵,我就越想鬧,這個政府眞是笨得想不開」、「本來天下太平,搞成這個樣子,可見官僚體係的愚蠢,既然那麼費事,不如宵禁不更省事,可是政府又没那個膽量」、「都四年了還需要這麼嚴陣以待嗎?」等。

第二節 少數民族反共情勢

一、藏族部分

(一)八十二年(1993)三月間,陝西乾縣師範學校三十餘名藏生因兩名藏族同學刺傷漢人而遭開除乙事反應激烈,除驅逐漢族師生外,並搗毀漢族學生宿舍及校辦公室。

(二)八十二年(1993)三月一日,中共公安在拉薩逮捕三名發動示威遊行之藏胞。

(三)八十二年(1993)三月十三日,西藏尼窮寺廟三名尼姑在拉薩八角街南街遊行,遭巡邏之中共防暴幹警逮捕。

(四)八十二年(1993)五月十五日,拉薩市出現衆多之油印反共標語、傳單,内容以反對物價上漲、要求降稅爲主要訴求。

(五)八十二年(1993)五月十六日,「歐洲共同體」駐北平各國代表入藏調查訪問有關人權事宜,中共西藏自治區公安部門為避免當地異議分子與之接觸,於事先拘捕一百餘人。

(六)八十二年(1993)五月二十四日,藏民依學童、婦女、男人隊形展開聚會,遊行示威羣衆達五千人以上,羣衆以抗議物價上漲,要求降稅、醫療免費、釋放罪犯等爲主要訴求,並持「爭取獨立」、「漢人滾開」等標語滲雜其間,隊伍衝擊區委辦公大樓,投擲石塊,搗毀車輛、商店樹窗等,中共除以催淚瓦斯驅散羣衆外,並派出一千五百名快速反應部隊予以鎮壓。

(七)八十二年(1993)五月二十五日,西藏拉薩市委、市政府聯合發出通告,其要點爲;

1.保障公民遊行示威的權利,公民可依法申請,按照有關部門批准,依指定時間和路線進行,但對破壞「國家」統一、製造分裂、破壞社會穩定之非法遊行,要堅決打擊。

2.全市機關幹部、企業單位職工和羣衆,對「政府」有意見,可透過正常渠道反應。

3.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藉口,製造分裂,破壞「國家」統一衝擊「政府」機關,進行打砸搶,公安人員、武警、共軍在必要時,有權採取強硬措施依法予以處理。

對妨礙公共秩序,破壞醫療單位、學校等公共設施的行爲,公安機關將根據治安處罰條例依法處理。

(八)八十二年(1993)五月二十五日,藏民高舉反共標語和旗幟在拉薩北京西街遊行,遭中共鎮暴部隊使用催淚彈予以驅散,並拘捕兩名示威領導者。

(九)八十二年(1993)五月二十六日,拉薩市八角街出現以藏文書寫告示,警告所有人不准開門營業、擺設攤位,否則將予砸毀。是日,中共派遣快速反應部隊兵力保護黨政機構,同時,武警亦分別進駐該自治區公安武警總隊直属二支機關,集結待命。

(十)八十二年(1993)五月二十七日,公安廳派遣有關人員通知西藏大學行政當局,預防大學生計畫於二十八日舉行之抗議遊行活動,此外,西藏那曲等出現傳單、標語情事。

(十一)八十二年(1993)五月二十八日,部分西藏分離分子分別在西藏自治區政府辦公大樓與八角街發生二場示威遊行,一爲婦女爲經濟問題請願,另係爲西藏獨立而進行之喇嘛遊行,中共公安人員於是日逮捕三名遊行示威者。

(十二)八十二年(1993)六月一日,三名喇嘛、一名婦女與三名男性俗衆在拉薩市八角街遊行,要求西藏獨立,約有兩百名民眾圍觀,其中,部分圍觀者對趕赴現場逮捕示威人士之中共公安幹警大聲辱罵,有兩名言辭特別激烈之婦女亦遭拘捕。

(十三)八十二年(1993)六月二日,中共西藏自治區黨委再次成立一特別工作小組,專責調查並審問因示威遊行而遭拘捕的十一名犯人之案件。

(十四)八十二年(1993)六月二十一日,西藏山南縣第一中學學生兩百餘名因不滿該校食堂伙食品質低劣,前往當地中共政府及黨辦公室抗議及抱怨。

二、維吾爾族部分

(一)八十二年(1993)六月十八日,新疆自治區哈石市數百名羣衆以石塊、鐵棒將該市某高級飯店搗毀,抗議中共司法部門將於翌日審判涉嫌參與去年二月在烏魯木齊炸毀二部公車案的維族人。

(二)八十二年(1993)六月十九日,新疆塔什庫爾干市發生爆炸案,一棟農業機械大樓全毀,造成兩人死亡、五人受傷情事。

(二)八十二年(1993)七月間,阿克陶等南疆地區計發生爆炸案二千餘起,中共政府機關多處遭破壞。此外,新疆喀什市反共組織積極進行獨立活動,散發一千餘份反共標語,呼籲成立「東土耳其斯坦共和國」,並於八月五日舉行籌備大會,制訂獨立綱領。

三、回族部分

(一)八十一年(1992)十月中旬,雲南玉溪峩山回民馬鎮平,組織該縣不滿共黨專政與共產制度之回族,展開抗爭活動。當地武警部隊進行鎮壓時,與抗爭回民發生武裝衝突,持續約五日之久,嗣經西雙版納軍分區三五〇一一部隊派兵一連支援始告平息,有十餘名共軍於衝突時死傷。中共爲防止事端擴大,僅稱此係少數回族不法分子蓄意滋事所造成,予以淡化處理。

(二)八十二年(1993)五月三十日,中共雲南思茅地區黨委召開會議,並宣布今年元峨山縣回族鬧事爲反革命活動,當場引起該縣與會回族羣衆的抗議,要求釋放被捕人犯和賠償死難者家屬。

第三節 大陸社會抗爭事件

一、工人部分

(一)八十一年(1992)十一月初,中共安徽省安慶市某一食品廠廠長歇打一名職工,使其頭部受傷,送院後經搶救不治,當地公安部門指令醫院開列死者爲腦溢血併發症自然死亡,其家屬、同事與公安局交涉,受到恐嚇,激發全廠工人自發聯名抗議,十一月二十八日,渠等要求和公安局局長見面,要求懲辦兇手,予受害者家屬賠償,並公開登報澄清事件真相,被拒後,乃衝入公安局二樓局長室,佔據二樓長達兩小時,後由市委出面調停。

(二)八十一年(1992)十一月間,中共四川重慶針織廠宣布倒閉,該廠三千六百餘名工人連續三天走上街頭示威抗議,要求嚴懲失職幹部,對失業職工予以妥善安排工作。

(三)八十一年(1992)底,大陸西安地區某無線電工廠,因無法適應企業經營型態由計畫經濟轉爲市場經濟之變化,致虧損累累,遂決定將該廠第二裝配車間工人數裁減三分之二,工資減少百分之三十,致工人集體罷工,並提出「我們要工作、我們要吃飯」等口號,以表達心中不滿。嗣經廠方及公安機關以法律、武力恐嚇,方結束持續三天之罷工活動。

(四)八十二年(1993)春節期間,中共山西大同礦務局下屬八個礦區近一萬名礦工,要求提高節日加班費被拒而集體罷工三天,導致礦區減產五十萬噸煤,損失近六千萬元人民幣。

(五)八十二年(1993)元月下旬,中共黑龍江雞西、鶴崗、雙鴨山、七台河四煤礦井,由於日趨老舊、虧損累累,致資金週轉不靈,長期拖久工人工資,引發多宗集體罷工事件,直接參與人數達萬人。

(六)八十二年(1993)二月十五日,二百名離退體女工要求廠方支付離休金未果,聚集北平中南海前抗議。

(七)八十二年(1993)三月底至四月初,廣東珠江佳能照相機廠工人八百人,對廠方調薪僅百分之七的幅度不滿,集體怠工抗議。

(八)八十二年(1993)五月四日,雲南景洪縣農業總場、機械廠、化肥廠、橡膠廠等部分青年工人,集會抗議幹部以權謀私,揮霍公款,經大批武警和民兵包圍下,羣衆被驅散。

(九)八十二年(1993)五月十一日,廣東珠海三美電機廠職工約二千人,嫌廠方調薪百分之十五過低,而爆發罷工事件。

(十)八十二年(1993)五月中旬,廣東珠江美星及皇星兩家鞋廠職工三千餘人,受珠海三美廠罷工影響,提出加薪要求未果,展開罷工行動。

(十一)八十二年(1993)六月中旬,岳陽市巴陵石化公司將所屬鐵軌嶺煉廠正副廠長調職,該廠工人甚爲不滿,於石化公司組織部副部長柳某到廠主持交接儀式時,衝擊辦公大樓,拖出柳某羣毆,事後該公司重申此項任免人令要貫徹執行,約二千名憤怒工人再度聚集辦公大樓前示威,部分羣衆並到巴陵公司靜坐請願,發表抗議書,此外,洞庭化肥廠亦有約二千名工人聲援前項罷工行動。

(十二)八十二年(1993)六月二十八日,中共國有企業北京冷凍廠工人百餘人,抗議工廠改制、工資減少三成,而集體罷工,及發表聲明,指稱該廠罔顧黨領導形象及工人權益,要求改進。

(十三)中共近指稱,近年來,大陸計有五百八十餘個非法工人、職工組織的地下組織被破獲,然在北平、長沙、潘陽、南京、重慶、西安等地,仍有極多之地下職工組織活動,其活動情況有以下八種動向:

1.改變反革命鬥爭策略,以反對黨的官僚腐敗爲名,行攻擊、誹謗、反對無產階級專政、社會主義制度、黨的領導之實

2.製造事端,捏造事實,興風作浪,有針對性地散佈政治謠言,散佈海外的假消息、假新聞,在職工隊伍中製造混亂。

3.煽本地區、本企業、本單位職工與企業單位組織、工會搞對立,提出職工委員制,代表制代替地區、企業、單位的黨、政及工會組織。

4.搞地下串聯、入會等,鼓動職工消極怠工,干擾生產計畫,破壞生產質量,製造質量和設備意外事故。

5.挑動職工、職工家屬向單位和政府提出無理的生活、經濟要求,進行請願活動。

6.地下非法組織與被取締之原非法工自聯及海外的敵對組織和敵對分子進行秘密往來,散發反動傳單和小冊子、宣傳品。

7.非法工人組織至農村搞破壞社會主義思想教育運動,挑撥農民對抗「社教」和農村的改革工作。

8.個別地區非法組織被取締後,假冒當地的武警和共軍,使用盜竊的槍枝進行武裝破壞活動。

二、農民部分

(一)八十一年(1992)十一月至八十二年(1993)元月間,安徽鳳陽縣官溝鄉等四個村的農民,連續四次自發組織大規模集體赴省城上訪,抗議中共黨政幹部任意攤派,致供農民普遭迫害慘況。

(二)八十一年(1992)底,大陸河北省樂城縣子梅鄉糧站開徵秋季公糧,由於進度緩慢、成果不佳,當地鄉政府遂向中小學下達徵糧指標,表示繳秋季公糧(玉米)者,其子女始可在學校上課,強調「什麼時候繳量,什麽時候返校上課」,導致八成左右學生輟學在家。學生家長甚表不滿,乃編「夏秋兩季交公糧,老師學生著了,放著好書不能吃,爲繳公糧催爹娘,爲了孩子把學上,爹娘快快繳公糧」順口溜,以抒發心中忿怒。

(三)八十二年(1993)年初,中共廣東揭陽市政府在徵收土地過程中七萬元(人民幣,下同)價格收購,卻以十萬元轉售予外商,引致民衆不滿,發動數千名農民攔路請願。此外,廣東番禺、廣州白雲區亦因徵地後分配問題,發生示威、堵塞公路事件多起。

(四)八十二年(1993)元月五日,安徽宿縣地區二百餘名農民在村長率領下,衝進縣政府大樓,要求立即兌換「白條」,縣府答應七天内解決,農民不接受,佔據縣委、縣府辦公室,使渠等無法工作,甚至,部分農民將縣府木牌除下,放火焚燒以洩其憤。

(五)八十二年(1993)二月十三日,廣東省番禺縣石樓鎮發生一起萬名村民與中共幹警對峙十四小時之嚴重事。事緣當地共幹侵吞居民販售地面使用權收益費,民衆乃聯合萬人請願,部分青年持槍械、鋤頭、石塊等排列到石樓鎮至石基鄉公路兩旁,並將孩童集中置於公路中心,攔住來往車輛,不久即遭武警鎮壓,部分青年或被捕或逃散,被捕者迄仍下落不明,村民則被迫三緘其口。

(六)八十二年(1993)二月間,四川農民因郵政匯票無法兌現而衝擊郵局,造成嚴重衝突事件。

(七)八十二年(1993)三月二日,四川三台縣新生鎮「星火辦事處」三名農民身背九五二年中共頒發之「人民功臣」横匾,帶著繳收費用的個人資料、醫院傷情證明書等到「省府農牧廳」反映不堪各項攤派重負,請求主持公道。

(八)八十二年(1993)三月下旬,四川綿陽地區有一百七十餘戶農民因稅負人均高達百分之十六,無力承擔,而攜老扶幼赴成都「省委」上告,並靜坐抗議。

(九)八十二年(1993)四月下旬,遼寧省中市酪農戶由於奶牛停產嚴重、生活困難,但稅負並未因而稍減,故聯袂上告該省「省委」。

(十)八十二年(1993)五月十五日至六月上旬,四川仁壽縣農民爲抗議中共之強行攤派,分別展開挾持幹部、砸車、拆屋、哄搶物資包圍機關、封鎖城鎮等大規模暴亂行動,抗爭人數計達一萬五千餘人,後經該省調度邊防軍隊、武警、公安前往鎮壓,並施放催淚彈、逮捕爲首分子,事件乃暫告平息。

(十一)八十二年(1993)五月下旬,河南省孟津縣、孟縣農民,對黄河沿岸土地權處置不滿,及抗議幹羣任意調整櫃價,分別集衆持棍棒圍毆幹部,以洩怨過。

(十二)八十二年(1993)六月初,廣東揭陽縣糖廠周圍蔗農不滿渠等上地被徵收改爲工業用途,於破土興工之際,憤而聚衆抗議,旋遭幹警鎮壓,拘捕煽動滋事分子。

(十三)八十二年(1993)六月六日,雲南孟海縣孟遮鄉二百餘名農民聚集在公所前要求兒換去秋發給的「白條」未果,忿將鄉長及幹部打成重傷。

(十四)八十二年(1993)六月十二日,河南許縣四百餘農民和當地居民,包圍縣政府,衝擊、搶奪槍械、子彈要求中共縣委書記、縣長,立即撤銷徵用蘇橋、石橋鐵路沿線農地之決定,後經中共派出大批武警前往領壓,事件始告平息。

(十五)八十二年(1993)六月二十日,廣東東莞市數百名農民抗議工地被低價徵收,而聚衆靜坐在深廣公路上,使交通陷於癱瘓。

(十六)八十二年(1993)六月二十七日,雲南瀾滄縣竹塘區三十餘名農民不滿當地稅務幹部強扣渠等牲畜抵債,而羣毆幹部洩恨。

(十七)中共國務院近曾發出一份内部刊物指稱,當前,大陸農村發生之一反政府動亂」事件中有下列八種表現:

1.有黨、政幹部積極參與、策劃、煽動,包括一部分鄉黨委成員和縣委幹部。

2.有組織地集體抗稅和抗交售糧油等,要求大幅度提高收購價格。

3.有組織、有選擇目標地使用農具及槍枝衝擊鄉、縣黨政部門,焚燒政府建築物。

4.集體搶掠政府的物質倉庫,包括種籽、農機、農具、肥料、日用品等。

5.自發串聯,成立農村、鄉村委員會,代替村、鄉黨組織,成立農村自衛隊和農村法庭等。

6.城市中「敵對組織、敵對分子」已經滲透至鄉村,煽動和策劃農民鬧事,組織非法社團等。

7.農村、農民提出「打倒新地主,解放新農民」、「建立農民黨,建設新農村」等政治性綱領。

8.有組織地反對、抵制和驅趕農村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工作隊(組),或用暴力偷襲和轟趕工作隊(組)。

三、一般民衆

(一)八十二年(1993)元月十六日,中共鐵道部第十六工程局寶中線一處十四隊,發現臨時雷管庫房頂石棉瓦被掀開,被盜SM-C型毫秒雷管三百二十五枚。

(二)八十二年(1993)三月二十一日,大陸民衆孫震榮抗議中共對其所陳情之案件未作合理之處置,在黑龍江嫩江火車站引爆身上所携之炸藥和雷管自盡。

(三)八十二年(1993)四月十日,湖南婁底某高中二名教師,與法院幹部發生衝突後被羈,引發在校學生羣集「市政府」及「黨委」機關前示威抗議,要求無條件釋放,中共當局未敢冒鏑鋒,數小時後,即將之釋回。

(四)八十二年(1993)四月間,北平出租汽車司機數千人,因不滿市政府濫發牌照,影響自身權益,而集體罷工示威,經中共武警前往鎮壓,該事件始未擴大。

(五)八十二年(1993)五月四日,「北大」校慶日上午,該校園圖書館前緣地廣場貼出巨型紀念横幅,十餘分鐘即被揭除,是晚,並有燭光、搖滾晚會,中共除一面嚴加戒備外,並帶走四名學生「問話」。

(六)八十二年(1993)五月十四日,雲南孟連縣一名交警烹食誤闖其菜圃的牛隻,結果引起該縣那勒村三十餘名民兵手持槍械包圍,交警乃道歉賠償了事。

(七)八十二年(1993)五月十五日,中共汕頭市邊海防部門與海陽縣走私漁民發生衝突,兩漁民被擊斃,死者同村村民乃抬屍至市府廣場前請願遊行,沿途呼喊反共口號,引起數百羣衆圍觀。

(八)八十二年(1993)五月下旬,江西瑞金縣數百名共軍家屬臂戴赤衛隊袖章,手持長槍,高喊「打倒新剝削者」,包圍中共縣府和黨政機關。

(九)八十二年(1993)六月四日,一百餘名廈門大學學生頭綁抗議布條,在校園内遊行,要求中共實行自由民主,向人民認罪。

(十)八十二年(1993)六月十五日,西安市擬建一條高速公路,因該路段將經過電力工程大學教學樓,引起該校師生抗議,一、二千名師生阻止工人施工,並高呼尊重學校權利,事經中共有關部門出面調解,同意修改並重新審議該項工程計畫。

(十一)八十二年(1993)六月十八日,北平天安門廣場之巨幅毛澤東像,遭人投擲似蔬果之物品污損,半小時後,始由中共派員予以清理。

(十二)八十二年(1993)六月二十五日,北平地區民衆聚集「北京長城機電產業集團公司」門前,抗議該公司以年息百分之二十四高利率非法詐騙十餘億元人民幣資金,受害者遍及大陸十七個城市十餘萬人。

四、統計資料

(一)中共公安部於民國八十二年(1993)二月初公布乙份「關於九二年全國地方、農村、工礦企業、單位非法遊行、集會、罷工、罷市的概況報告」,報告中指出,大陸去年發生非法遊行、集會事件五百四十餘宗,罷工、罷市四百八十餘宗,衝擊中共黨、政機關事件七十五宗,其有關概況如次:

1.北平市:遊行、集會七次,罷工六次。

2.天津市:遊行、集會三次,罷工五次。

3.上海市:罷工兩次。

4.河北省,遊行、集會十八次,罷工十一次。

5.山西省:遊行、集會二十二次,罷工十三次。

6.內蒙古自治區:遊行、集會十一次,罷工二十次。

7.遼寧省:遊行、集會九次,罷工二十次。

8.吉林省:遊行、集會十二次,罷工三次。

9.黑龍江省:遊行、集會九次,罷工二十五次。

10.江蘇省:遊行、集會三次,罷工八次。

11.安徽省:遊行、集會二十五次,罷工十八次。

12.浙江省:遊行、集會九次,罷工十三次。

13.福建省:遊行、集會三次,罷工八次。

14.江西省:遊行、集會二十次,罷工三十二次。

15.山東省:遊行、集會二次,罷工十一次。

16.河南省:遊行、集會十次,罷工二十二次。

17.湖北省:遊行、集會十五次,罷工十五次。

18.湖南省:遊行、集會二十次,罷工三十次。

19.廣東省:遊行、集會十一次,罷工十二次。

20.海南省:遊行、集會八次,罷工九次。

21.四川省:遊行、集會四十次,罷工三十八次。

22.貴州省:遊行、集會七次,罷工十九次。

23.廣西壯族自治區:遊行、集會十一次,罷工十五次。

24.雲南省:遊行、集會六次,罷工十二次。

25.西藏自治區:遊行、集會四次,罷工六次。

26.陝西省:遊行、集會十七次,罷工二十次。

27.甘肅省:遊行、集會四次,罷工八次。

28.青海省:遊行、集會七次,罷工十二次。

29.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遊行、集會十三次、罷工二十次。

30.寧夏回族自治區:遊行、集會五次,罷工七次。

31.煤礦:遊行、集會一百二十次,罷工十二萬人次。

32.有色金屬礦:遊行、集會九次,罷工九次,計一千八百人次。

33.非金屬礦:遊行、集會、罷工二十人次,計二百餘人次。

34.稀有金屬礦、貴金屬礦:遊行、集會、罷工十四次,共四千五百餘人次。

35.農場:遊行、集會、罷工三十五次,計三萬八千餘人次。

36.林場:遊行、集會、罷工四十餘次,計五萬餘人次。

(二)八十二年(1993)五月下旬,中共國務院指稱,今年元月至五月十日,大陸農村、林場、牧場計發生一百七十餘次各種形式的反政府集會、遊行、請願等活動,並發生五十餘次衝擊、佔據和焚燒鄉、縣政府事件以及二十五次堵塞路和鐵路交通事件,其中造成三十餘人流血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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