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年鑑 1994年 大陸同胞民主運動

大陸民主運動歷經中共強力打壓後,部分成員移往海外,留在大陸之民運人士爲爭取自由及維護公民基本權利,不畏中共強力制壓,頻頻串聯,壯大聲勢,復結合社會各階層利益團體,分別於八十二年(1993)十一月及八十三年(1994)三月成立「和平憲章」、「勞動權利保障協會」等組織,向中共提出政改方案,並在大陸部分大城市吸收成員,另地下反共組織亦在北平、天津等地區從事秘密破壞活動。邊疆少數民族近年受蘇聯瓦解影響,獨立運動頻仍。同時,近年中共在「政左經右」政策下,加速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由於中共堅持一黨專政、經濟體制改革不配套及黨員幹部以權謀私盛行等,衍生諸多弊端,招致民怨。兼以物價暴漲、國有企業拖欠工資、農民「打白條」諸多問題日益嚴重,導致羣衆利益受損,不滿情緒滋生,遂以罷工、請願、上訪、衝擊黨政機關等形式進行大規模抗爭活動。凡此均令中共疲於應付。茲將一年來大陸民主運動分述如後。

第一節 大陸民運人士活動概況

一、民運人士部分

(一)民運人士青島經商聚會受阻

廿餘名七十年(1981)代末期參與大陸民運人士王希哲等人,擬於八十二年(1993)七月中旬在青島聚會研討合作經商事宜,中共爲防止渠等密謀串聯「以商養政」,採取多項阻撓措施,諸如:稍早以安排參觀特區爲名,從廣州帶走王希哲;六月廿六日逮捕傅申奇等,致天津地區靑島聚會發起人向中共公安機關請願,表示放棄聚會以換取傅員自由,但傅員仍被判處三年勞改。

(二)抗議轉東方被驅逐出境

八十二年(1993)八月廿六日,北平律師周國強致函中共「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要求調查同月十四日北京「工自聯」領袖自香港返回大陸遭驅逐出境案,指出此舉違反中共法律,應撤銷公安部宜佈韓東方持用中共核發護照作廢的決定,及處分有關失職人員。十月四日,渠接受滯留在港的韓東方委託,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案,聲稱公安部侵害公民自由權利,須向當事人公開道歉賠償等。如該院拒不受理此案,渠將該案提交該市高級人民法院。

(三)「北大」出版地下刊物

八十二年(1993)十一月間,北京大學某學生社團出版地下刊物「邊緣」,強調在中共宣傳語言充斥的大陸,渠等正處於逃避與介入的分野地帶,且要「從邊緣開始去接近,最大限度地切中眞正核心」,該刊物内容以發揚人道主義與人性自由爲號召,發刊號蒐錄十九篇涉及政治、經濟等方面文章,極力鼓吹「自由、民主、社會多元化三位一體」,報導「憲政改革與臺灣政局發展」,並大肆批評毛澤東早年假民主之名,欺騙人民交心之事例。

(四)成立「和平憲章」組織

八十二年(1993)十一月十四日,以武漢的秦永敏爲首、上海的楊週與北平的周國強、宋書元、劉念春、陳旅、李海、錢玉明、沙裕光等九人在北平成立「和平憲章」組織及起草直言,呼籲中共向國際社會做出之人權承諾、以非暴力方式達成政治多元化、建立多黨制、擴大人民自由權、釋放所有政治犯、向「六四」天安門事件道歉、取消通緝海外大陸民運人士等十項條款;並宣稱將在北平、上海、武漢等各大城市展開簽名支持活動。同日,馬少華、鄭旭光等十二名民運人士在西安市聯合召開一項名爲「比較共產主義崩潰後之東歐與中共政治局勢」研討會,並邀集該市重建計畫中被迫遷移居民,未獲合理補償情事進行抗議活動,會後發表一份聲明,呼籲以和平方式改善中共統治下之人權狀況。同月廿五日,西安的馬少華、鄭旭光、張蘇廣與周國強在北平會晤達成合作協議。中共爲防止渠等串聯使活動日趨壯大,十一月十五日逮捕秦永敏、楊週,判處秦員拘禁兩年,裁定押解楊員返回上海;十一月廿六日,李海被扣押十六小時後釋回,張蘇廣、鄭旭光、馬少華均於十一月下旬被捕。十二月十日,「七八民主牆運動」活躍人士楊靖、王捷、王強、王秋人,不畏中共壓制,復在北平集會討論「和平憲章」有關問題,並呼籲中共當局釋放秦永敏、鄭旭光、馬少華等人。

(五)上海民運人士定期集會

八十二年(1993)十二月四日,「中國人權協會」主席李國濤及該會成員王輔臣、林牧晟及當地民運人士戴學忠等卅餘人,在上海市人民公園聚會,要求中共釋放民運人士張先樑,其中林牧晨曾發表激烈聲明,是日該市公安局短暫拘留偵訊林員後釋回。

(六)「北大」師生袁洪冰發表抗議書

八十二年(1993)十二月間,該校教師袁紅冰在校內進行靜坐活動後,宣讀乙份抗議書,並遞交該校校長吳樹清,譴責中共以意識形態干預學術工作,造成政治歧視;強烈批評吳員是位篤信馬克斯主義經濟學者,命令該校四個班級大一新生於一九八九年後,入學前必須接受爲期一年軍事訓練。其間,中共曾加派警力進駐該校,但並未干預其行動。八十三年(1994)一月間,渠與該校法律系研究生王家其,就浙江椒江市「人大」代表嚴學正被公安毆打乙事,發表各界三百五十人聯署呼籲書要求公安機關杜絕任何侵害民權和人民尊嚴事件。

(七)王丹呼籲中共保障公民權利

八十三年(1994)二月廿六日,王丹在北平市舉辦生日宴會,百餘名出席者中,多爲「八九」民運期間活躍分子,現場有十餘名公安人員監控。

渠表示,即使是反對派的知識分子,也可以享有做公民應有之權利。三月三日及八日,王丹兩度被傳喚,短暫留置後釋回。同月十日,公開致函「人大」及「政協」代表,呼籲中共保障人權及公民合法權益。翌日,因美國務卿到訪,被迫與周舵、閔琦離平赴閩,十六日始返回寓所。

(四)魏京生與美國務次卿晤面要求改善中共人權

八十三年(1994)二月廿七日,魏京生與美國務次卿夏塔克會面時,籲請美國對中共人權問題採取強硬立場。三月四日,中共以「違反緩刑假釋例」罪名予以逮捕,拘禁廿四小時後釋放,六日經中共官方發言人直稱,已「自願」離平。三月廿二日,數十名友人計劃三月廿九日爲魏京生舉辦被捕十五週年紀念集會。四月一日,當魏京生座車自天津接近北平市郊時,遭公安人員攔截再度拘捕。

(九)周國強於兩會前夕被捕

八十三年(1994)三月三日,北京公安機關拘禁「和平憲章」成員周國強,指控渠於八十二年(1993)十月間召集非法組織聚會,撰寫反政府文章,對外國記者發表不當言論;利用未經向郵電部門申請批准的傳眞機,將文章傳至香港;及今年以來大量印製煽動不滿情緒之「文化衫」,預備在全國八屆「政協」和「人大」二次會議期間散發,並在大陸廣泛銷售。

(十)「勞動權利保障協會」成立

八十三年(1994)三月九日,北平民運人士劉念春向中共民政部申請成立「勞動權利保障協會」,逾一百廿餘人簽署支持,同時,函送請願書給「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聲稱該會成員包括工人、農民、知識份子、企業家及商人等,將遵守中共憲法中保障勞動者權利,不會威脅中共的權力或意識形態,亦不存有成爲政黨的意圖,呼籲將發起一項「全國性運動」,以維護在現行經濟體制中受剝削廣大工人權利。同月十二日,三名外國記者因訪問劉念春,在遭中共公安部門拘留六小時後獲釋。事後,劉員被公安機關逮捕審訊。四月七日,渠被警告禁止外出活動,自五月廿七日起即下落不明。該協會其他成員,如北京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王家其於二月底以「煽動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等罪名收押受審,三月廿七日,王員逃離河北唐山公安局拘留所,四月間潛赴香港,轉往他國。前北京大學教授蕭碧光四月十二日被捕;北京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王仲秋五月底被捕;張林六月二日被捕後,遣送故鄉安徽某拘留中心。

(十一)大陸學界呼籲中共改善人權

八十三年(1994)三月十日,大陸七名學者許良英、王來棣、丁子霖、蔣培坤、邵燕祥、張抗抗等發表「爲改善我國人權狀況呼籲書」,嗣後丁子霖夫婦遭中共軟禁在家中,許良英公寓外亦有公安人員廿四小時監視

(十二)邢紅上書「人大」支持直選

八十三年(1994)三月十二日,翟偉民之妻邢紅上書中共「人大」支持直接選舉和人權在北平被捕,並在其家中搜出數份文件,翌日獲釋。四月六日,因法國總理巴拉杜訪問大陸,再度被扣留八天。

(十三)邵江抨擊大陸社會弊病叢生

八十三年(1994)三月十二日,邵江發表一封致中共領導人鄧小平、江澤民、李鵬等之公開信,並分送北平市外籍記者;要求釋放政治犯、尊重新聞自由及公民權,譴責中共貪污腐敗、社會失序、內陸與沿海地區經濟發展失衡、通貨膨脹和失業等現象。另主張公佈黨員幹部財產,政府應就社會問題與羣衆展開對話。

(十四)鮑戈等人交抗議函及政綱

八十三年(1994)三月廿五日,飽戈、楊週、王輔臣等七名異議人士致「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信函及五十餘人簽署的「中國國家和社會政治民主化九四年政綱」各乙份,抗議中共近期大肆逮捕民運人士留置偵訊的行動,並呼籲中共修改憲法,刪除「四個堅持」以保障人權,廢除反革命罪,並爲「六四事件」平反等。

(十五)「中國人權協會」成員迭次被捕

八十三年(1994)三月中共召開八屆「政協」、「人大」二次會議與美國務卿克里斯多福三月十一日訪平前夕及四月七日至十日,法國總理巴拉杜訪問北平、上海等地,中共惟恐異議人士藉機滋事,王輔臣三月十一日遭拘留審問,四月八日、九日、十四日三度被捕。李國濤今年曾具名向上海公安局申請在上海、北平等市舉行示威活動,三月三日被強行關押,三月十二日短暫關押及五月一日再度被拘。戴學忠三月三日被強行關押及五月三日復被拘捕。楊勤恆三月三日被強行關押,四月呼籲中共當局改善人權,申請五月一日舉行示威遊行,於五月十日被捕。楊週三月三日被拘留,同月十一至十三日三度被捕,四月九日、五月十二日均遭扣押。五月六日,林牧晨準備出境攔截拘捕。

(十六)王丹呼籲平反「六四」

八十三年(1994)五月廿六日,王丹、馬少芳、翟偉、邵江、李海、鄭旭光、郭海峰等七人聯名致「人大常委會」一份請願書,並分送北平記者發表。呼籲:1.重新評價八九學運。2.釋放因「六四」事件迄今仍被關押的所有政治犯。3.對「六四」死難者家屬予以優厚撫卹,並妥善解決獲釋者之生活問題。爲此,五月廿四日,王丹被迫離開北平。六月十五日,渠進行四十八小時絕食行動,抗議自六月四日由山東返回北平後,受到嚴密監視和跟蹤。

(十七)丁子霖遭軟禁絕食抗議

八十三年(1994)五月廿九日,丁子霖發表一封致「人大常委會」公開信,抗議其住宅連續六次遭公安人員監視和騷擾,復聲稱將於六月前出版專書,揭發一百餘名「六四」事件中死傷者經過,乃於六月二日展開四十八小時絕食活動。

(十八)深圳地區出現地下公會

八十三年(1994)五月間,中共在深圳地區逮捕李文敏、關樂莊、劉胡堂等三人,指渠等企圖籌組獨立工會、出版地下通訊,煽動工人不滿待遇偏低、強迫工人加班及工作環境不安全等問題,反抗中共政策措施。

二、地下反共組織

(一)八十二年(1993)七月初,北平地區署名「共產主義小組」、「中央馬列主義委員會」等地下反共組織分別致函中共黨政軍機關及部分元老幹部,抨擊鄧小平是馬克斯主義的叛徒,是假共產主義者,係黨内最大的走資派。據悉,此組織成員多係退居二線的黨政軍高幹子女,具雄厚經濟力量,背後有人大力支持,是一種新形式的對共產黨進行鬥爭,該組織迄今尚未偵破。

(二)八十二年(1993)七月間,中共逮捕「共和黨」領導人張彭敏及十二名黨員。次月,湖北省武漢中級人民法院指控張員於一九九一年至被捕前十六個月期間,起草一份政治宣言,「主張建立多黨體制,呼籲人民推翻獨裁政權,重建共和體制」,夥同成員從事企圖顛覆中共活動,以「組織反革命集團」罪名,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而其他十二名成員則另案處理。

(二)八十二年(1993)七月間,「中國自由民主黨」活躍於北平、天津、東北、華北、華中等地區,以「推翻中國共產黨,在中共獨裁統治下,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反共力量,按照孫中山先生的建國大綱、建國方略建立一個多黨合作的自由、民主、均富、和平等的新中國」爲政治目標,該組織成立於一九六七年,迄一九七三年止,經歷四次血淋淋的失事教訓後,已改變以往鬥爭策略,利用中共內部和社會矛盾,予以激化和擴大,秘密發展組織。

(四)八十三年(1994)二月十八日,天津市公安局查獲一地下反共組織,擬在北平地區擴大組織活動,並收繳十二把槍支、兩百餘發子彈、兩千餘本宣傳品等。

(五)八十三年(1994)三月間,北平市各黨政機關共收到一百餘封匿名信和傳眞反動標語,另黨政機關建築物及交通要道亦發現各種煽動性的傳單和標語,經公安機關查獲係「中華聯邦同盟」、「全國解放組織」等反共組織所爲。

第二節 少數民族反共情勢

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一)八十二年(1993)七月十七日,喀什市中央廣場上之綠洲飯店發生爆炸案,造成三人死亡、周邊建築物車窗均被震毀。

(二)八十二年(1993)七月起,喀什地區漢人工作單位內之維族工人以抗議物價飆漲和稅收負擔過重爲由,展開罷工怠工行動,並蔓延至其他單位。同時,由於漢回種族對立情緒高漲導致紛事件層出等蓄意殿打、搶劫漢人,揚言把漢人趕出去。盛傳阿克陶一帶殺一名漢人頭懸賞一萬元,共軍二萬元、女兵三萬元、幹部四萬元;據中共統計,從六月以來,僅該區共發生爆炸案件十餘起、縱火案數起、槍戰五十六起、種族動亂十九起,發現反共傳單十餘起,且多以中共黨政、經濟部門爲主要攻擊目標。另喀什市反共組織積極進行獨立活動,散發反共標語一千餘份,呼籲成立「東土耳其斯坦共和國」。中共爲防範動亂擴大,除調遣軍隊進行鎮壓外,並於七月下旬宣佈該自治區全面進入「一級戰備」。

(三)八十二年(1993)七月下旬,新疆軍區在邊境阿爾泰地區抓獲六名暴亂分子,身攜大量美鈔,判係前往哈薩克共和國參加第一次黨代會。

(四)八十二年(1993)七月,新疆自治區國安廳在烏魯木齊「大西北地下聯盟」領導人王家廷。

(五)八十二年(1993)八月五日,境外新疆獨立組織成員一千餘名維族人,聚集在哈薩克共和國舉行第二屆東土耳其斯坦成立大會之籌備會議,制定獨立綱領,並宣稱將於同月十五日宣佈獨立。

(六)八十二年(1993)八月上旬,南疆地區發生一起三千名維族人抗議示威事件。

(七)八十二年(1993)八月十一日,和闐市維族人舉行示威,抗議處決一名涉嫌於八十一年(1992)三月十五日殺害漢人的維吾爾族人。

(八)八十二年(1993)八月間,南疆喀什、和闐等地相繼發生爆炸案,至少六十餘人喪生,其中人防部、農三師物資大樓、政府機關及銀行均被殃及。維族人從阿克陶某公司載運炸藥至烏魯木齊市,但爲新疆公安機關獲悉,於攔車檢查時,駕駛乘隙逃逸。並自境外走私四百把手槍,並暗殺兩名親共回教領袖。東部哈密市維族人盜取一批炸藥,將該市某國營市場及蘭新鐵路炸毀,交通因而中斷。另某石油基地國際通用炸油包六十餘公斤被盜,下落不明。據中共透露,烏魯木齊、伊犁、霍城等市共發生十餘起爆炸、縱火案,其中邊境霍城附近一公路橋梁、某政府機關廠庫及首長座車全毀。同時,烏魯木齊、土魯番市相繼發生罷工、罷市等活動。維族人曾指稱要炸毀翌月初在烏市舉行的「烏洽會」會場。至此,維族人動亂活動已蔓延至全疆地區。

(九)八十二年(1993)九月初,和闐市政府某建築物遭維族人放置定時炸彈炸毀。

(十)八十二年(1993)十一月間,新疆自治區維吾爾人再度推動分離運動,哈薩克共和國支持新疆維吾爾人企圖建立「東土耳其斯坦共和國」,在其首府阿拉木圖市發行地下報紙進行鼓吹。伊犁、和闐、阿克蘇等市維族反共組織紛以罷工、罷市及攻擊當地黨政機關、焚毀軍警車輛等作爲響應。烏魯木齊市大學生亦散發反共傳單。爲防止動亂擴大蔓延,中共增調軍隊鎮壓,實施戒嚴,並逮捕十二名爲首的滋事分子及立即撤換新疆領導幹部吉木爾·達瓦特的職務,由阿伯達拉西特·阿伯拉哈特遞補。

(十一)八十三年(1994)四月間,維族喊出「懸賞格殺漢族幹部和軍官」口號,而動亂已波及天山山脈、塔里木盆地一帶伊犁、和閔、阿克蘇、喀什、烏魯木齊、昌吉、羅布泊等地,幾乎遍及全疆。其中,僅烏市至少有八起爆炸案及該市法院兩度發生盜槍案。爲打擊新疆分離運動在境内蔓延,中共通令新疆武警進入「一級戰備」,當地黨政機關部門均加派雙哨値動,另從外地增調軍隊,防範動亂擴大。

(十二)八十三年(1994)五月十六日,維吾爾人以紀念阿克陶事件兩週年爲由,境內各地出現「要求獨立,滅共驅漢」、「東土耳其斯坦必勝」等反共傳單標語。爲此,當地武警部官兵一律停止休假,實施戒備十天,防範事變發生。

二、西藏自治區

(一)八十二年(1993)七月二日,藏胞札桑和達娃曲珍在大昭寺廣場呼喊西藏獨立口號,被防暴隊値勤幹警抓獲,部分羣衆圍觀,但未滋事。

(二)八十二年(1993)七月三日,林周縣娘林札寺兩名喇嘛在八角街遊行,呼喊西藏獨立口號,亦被值勤防暴幹警緝獲,當時有四百餘名羣衆圍觀。

(三)八十二年(1993)七月六日,拉薩市北郊色拉寺部分僧侶計劃進行示威遊行活動,提出西藏獨立及釋放被拘捕的藏胞等訴求。

(四)八十二年(1993)七月十四日,林周、貢嘎兩縣公安單位聯手逮捕八名參與張貼反共標語活動之藏胞。

(五)八十二年(1993)八月間,九名喇嘛、尼姑在拉薩市進行示威抗議活動,高舉「藏獨」旗幟,呼喊「達賴喇嘛萬歲」等反共口號。

(六)八十二年(1993)九月廿一日,兩名尼姑在拉薩市八角街高喊「藏獨」口號,遭公安部逮捕。

(七)八十二年(1993)九月間,部分拉薩市民計劃於同月廿三日國際奧委會投票決定是否大陸舉辦二千年奧運前,製造事端,籲請國際間注意西藏藏胞人權問題。

(八)八十二年(1993)九月間,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潛赴印度,出席由流亡境外的「喜馬拉雅西藏事務援助協會」主辦爲期兩天之研習會。

(九)八十二年(1993)十月二日,山南澤當沙西鄉發現卅三張反共標語。

(十)八十二年(1993)十一月十九日拉薩甘丹寺內發現乙面「藏獨」旗幟。

(十一)八十三年(1994)一月下旬,藏族人印製禁書「藏國二三六〇年」刊物。

(十二)八十三年(1994)三月下旬,昌都地區八宿縣其美多吉等五名藏胞在當地鄉政府大門上張貼反共標語,要求「西藏獨立」,並蓄意破壞該鄉黨政機關名牌,以示被渠等推翻。於次日赴縣城企圖張貼反共標語的途中被公安機關逮捕。

(十三)八十三年(1994)四月間,英國「西藏新聞網」透露,今年西藏已有十三名僧尼因「藏獨」示威被捕。

(十四)八十三年(1994)四月間,境外分離運動糾合策劃滲透活動,僅拉薩一地即有一千餘名達賴支持者由境外滲入。同月下旬,藏南喜馬拉雅山脈附近的拉薩、曲水、日喀則、林芝、昌都,藏北的丁靑、比如、索縣等地均陸續爆發騷亂。爲此,中共增調軍隊入藏,並通令駐藏共軍全面提升爲「一級戰備」三個月。

(十五)八十三年(1994)五月廿二日,該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熱地坦承,近期藏人爭取「藏獨」運動日趨活躍,因部分黨員幹部政治思想認識不清及無法採取有效壓制行動,致多數地區出現地下反共組織。六月二日,該自治區某地二百餘名藏胞發生抗議示威活動。

(十六)據倫敦西藏新聞網報導,八十三年(1994)五月廿八日,拉薩市約二百餘人不滿中共當局提高對零售商提高百分之廿課稅而展開抗議活動,在公安人員強制驅散行動中,多數示威者遭毆打,並有五人被捕。

三、內蒙古自治區

(一)八十二年(1993)七月間,該自治區民衆因對中共政策失當無法掌握日益惡化之經濟形勢,致釀醞「獨立」之聲紛起。

(二)八十三年(1994)四月間,該自治區西部之額濟納旗地區羣衆集會,積極籌建「蒙古共和國」,在中共調派武警展開鎮壓行動中,羣衆、民兵與武警發生流血衝突,傷亡慘重。該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市等地亦發生「蒙獨」運動。

(三)香港「爭鳴」雜誌報導,八十三年(1994)四月底、五月初,該自治區四千餘名黨員幹部預備赴北平市集體請願,其中有數名廳級幹部。部分請願代表當面向中共總理李鵬提出改組當地黨委、政府,以及罷免自治區黨委書記兼區政府主席布赫的要求。渠等曾於今年四月上旬,發表公開查辦該自治區黨政領導部門貪官和濫用特權者,以平息民憤的聲明。

四、青海省

(一)八十二年(1993)八月間,西寧市回族畢衆因四川美術出版社轉戰海外兒童畫冊亵消其宗教而引發抗議活動,其後該出版社道歉並停止發行,事件暫告平息。同月底,回民再度上街示威,呼喊罷免省長及要求民主、自由等口號,因官方態度強硬,雙方衝突不斷升高。

(二)八十二年(1993)九月間,每日來自全省各地響應之回族衆,從數千至萬餘人不等,聚集西寧市政府前遊行抗議,渠等佔領淸眞寺,成立抗議總部,散發懸賞格殺幹部傳單,並組織千餘名羣衆車隊赴北平天安門廣場示威,當行至該省西寧市東方平安縣時,遭武警驅散,有數人落水溺斃,雖仍有部分羣衆輾轉抵達河北省境内,但被勸阻返回。

(三)八十二年(1993)十月初,回族抗議羣衆衝擊西寧市黨政機關,砸燒警車,發生多起爆炸事件,在軍隊鎮壓行動中,數十人當場被擊斃。

(四)八十二年(1993)十月間,西寧地區羣衆要求爲前國軍馬步芳、馬鴻逵等兩名回籍將領修祠堂、建紀念碑,而與當地政府發生嚴重衝突,中共調派軍隊鎮壓,造成雙方百餘人傷亡。

(五)八十二年(1993)十一月中旬,西寧市乙批回教徒抗議當地某家報紙刊載褻瀆其宗教文章,再度集聚街頭示威數小時。

五、甘肅省

八十三年(1994)六月間,甘肅省南部藏民、回民,因受少數民族分離運動影響,夏河、卓尼等縣發生羣衆反共遊行活動。爲此,蘭州軍區派軍隊全程嚴密監視,事後逮捕卅餘名爲首滋事份子。

六、陝西省

八十三年(1994)一至六月間,西安市陸續發生十餘次規模大小不等之回民騷動,導因於市政府企圖將羣居部落之回民打散,然有關拆遷事宜未做妥善安排,等聚集在市政府前抗議示威,散發傳單,張貼大字報、標語等,宣洩不滿情緒。

七、雲南省

八十三年(1994)五月二日,雲南峨山縣馬家營村之回民,因不滿縣府強迫執行計畫生育工作和抗議該村六名教師,被誣指多項罪名遭逮捕,與當地武警防暴隊發生衝突。其後鄰近縣六百餘名回民前往聲援,並要求釋放被捕教師,再度與防暴隊衝突,雙方互有多人受傷,卅二名回民被捕。

第三節 羣衆抗爭事件

一、工人部分

(一)八十二年(1993)七月底、八月初,北平市麥當勞店合資外方認爲當地雇方員工銷售逾時漢堡,違反雙方合約規定,堅持解僱當地店長和停發員工當月獎金,逐引發當地雇工罷工數天事件。

(二)八十二年(1993)八月二十二日,雲南瀾滄縣冶煉廠所屬某煤礦發生四十七名員工連續罷工三天事件。原因爲近月來連續暴雨,煤坑倒塌造成十餘名員工受傷。廠方對渠等照顧不佳,僅有醫療補助費,而家屬未發生活津貼。受傷員工和對廠委不滿者逐聯名展開罷工抗議,並提出保障員工權益之要求。

(三)八十二年(1993)八月間,廣東東莞市東門市場附近某外商工廠員工抗議加班時間過長,薪資結構不合理,因而發生集體罷工事件。

(四)八十二年(1993)八月間,雲南瀾滄縣冶煉廠卅餘名運輸工人因不滿廠方規定超額用油要自行付費、宿舍分配不公及福利補貼被扣留等問題,進行集體罷工抗議。

(五)八十二年(1993)八月間,雲南昆明市星光村私營製衣廠廠方發不出工資,導致工人集體罷工,搗毀廠房及辦公室門窗。

(六)八十二年(1993)十月間,安徽合肥市機床廠職工工會通過待遇及福利調整方案被廠方領導幹部拒絕,大部分不滿職工進行罷工抗議。

(七)八十三年(1994)一月,黑龍江雞西市萬名礦工不滿工資過低而罷工,並暗中成立工人自治會,在礦區張貼反共標語。

(八)八十三年(1994)年初,甘肅國有光學儀器廠數萬名職工因不滿工資長期拖欠,向廠方抗議,聲稱將赴省請願。省府迫於壓力,急速調撥資金發放,事件乃告平息。

(九)八十三年(1994)年初,江西南昌市兩萬餘名國有企業職工抗議逾半年未領工資而罷工。另山西大同礦區亦發生大規模罷工。

(十)八十三年(1994)二月,該省哈爾濱、齊齊哈爾兩市和鶴崗礦區等國有企業因虧損裁減職工而發生十餘萬名職工上街示威活動,部分職工因生計無著而集體自殺。

(十一)八十三年(1994)二月十日春節前後,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國有第一機械製造廠及平房飛機製造廠,均分別發生工人罷工事件,渠等要求補發長期拖欠之工資及不滿裁員,而上街遊行請願。另伊春林區亦於同期間發生罷工情事。

(十二)八十三年(1994)三月,華南地區某工廠三百名工人亦因拖欠工資,集體憤而搗毀工廠。

(十三)八十三年(1994)四月二十二日,黑龍江省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等三市鐵路局職工推派二十四名代表,向省長提出三項保障渠等權益要求不果,同月二十五日至五月七日,引發十二萬人大罷工事件。

(十四)八十三年(1994)五月二日,雲南省箇舊市三千餘名錫礦工人集體罷工,抗議該廠幹部貪污腐化,並要求改善員工待遇,遭武警鎮壓,衝突中有五十一名礦工受傷,多名工人代表被扣押。

(十五)八十三年(1994)五月十二、十五日,山西陽泉、西山等數個礦區工人,相繼發生數萬名職工爲保障權益而引發罷工事件。

(十六)八十三年(1994)五月十五日,黑龍江省雙鴨山百餘名礦工上訪省府哈爾濱市,並拿集省委機關前,要求解決渠等吃飯問題,遭武警強押返回原籍貫。

(十七)八十三年(1994)五月中旬,廣東珠海威望磁訊公司二千餘名職工,不滿資方壓低工資而罷工三天。大連市某公司六千九百餘名工人爲爭取調薪和改善工作環境而罷工數天。另遼寧瀋陽市、湖北武漢市等國有企業分別發生罷工事件。

(十八)八十三年(1994)五月二十二日,黑龍江省呼蘭縣火柴廠三百餘名退休職工聚集省委機關前靜坐請願,白布條上書寫「要活命,要吃飯」等抗議標語,後遭武警強行驅散。

(十九)八十三年(1994)五月二十四日,遼寧瀋陽市數千名失業工人推派三名代表赴京請願,遭北平市公安機關逮捕。

(二十)八十三年(1994)五月二十九日,北京大學出現一張由山東省某國有工廠工人聯署的大字報,抱怨國有企業效率低落,對工作環境極度不滿,且大部分工人數月未領工資。

(二十一)八十三年(1994)六月間,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木材加工廠百餘名工人,因連續五個月未領工資,乃聚集市政府前抗議。該市煤炭工人亦前往聲援,市府爲免事態擴大,被迫同意於短期内協調解決。

二、農民部分

(一)八十二年(1993)七月六日,廣東惠東縣農民抗議縣長與港商勾結妙作農地謀利,於破土興工之際,與建築工人發生鬥毆衝突後,憤而走向街頭,要求合理補償。

(二)八十二年(1993)七月初,雲南普洱縣一千餘名農民在縣政府前示威抗議,榮等不滿縣府將數千畝農地及數百順化肥轉售商人圖利,高喊「打倒貪官污吏」口號。

(三)八十二年(1993)七月上旬,廣州地區某鄉領導幹部對農民事件處理不當,常地兩農民大隊隊員在情緒激憤中,聯合搗毀該鄉政府,並將兩幹部切耳割鼻洩憤。

(四)八十二年(1993)七日下旬,四川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因部分農民違抗中共禁止獵食野生動物命令而被判刑,引起當地農民普遍不滿,憤而有組織地衝擊州政府機關,要求當局解決渠等生計問題。

(五)八十二年(1993)七月間,云南思茅地區元江縣農民不滿當地駐軍強佔農地縣府不合理攤派及低價收購農糧等措施不當,醞釀進行抗爭活動。

(六)八十二年(1993)八月一日,福建龍海市海澄鎮約一千餘名農民,其中部分爲持有武器的民兵,因不滿當地黨員幹部壓榨而蜂湧至當地黨支部理論,雙方呈對峙緊張局面,部分黨幹部見勢不妙,棄職潛逃,幸無重大傷亡。

(七)八十二年(1993)八月十三日,雲南景洪縣某國有農場職工抗議場方拖欠工資及要求解決住房問題,引發爲期三天之罷工事件。

(八)八十二年(1993)八月十五日,福建武夷山市農民因不滿該市政府侵吞上級核撥對農民貸款、補助及天然災害之款項,發生約五千農民至市政府抗議事件。市長在武警保護下,臉部仍被羣衆擲磚塊打傷。其後,市委主管官出面交涉亦被嚴重打傷,並丟入溝渠中。

(九)八十二年(1993)八月間,雲南大理白族自治州賓川地區數千名農民示威遊行,抗議物價高漲、糧價反跌及當地政府拒收農糧。

(十)八十二年(1993)八月間,雲南景洪某水泥廠九十餘名礦工因廠方拖欠三個月工資及要求解決住房問題,發生衝擊廠方辦公室之抗議罷工事件。

(十一)八十二年(1993)八月間,安徽省南部靑陽地區二千餘名農民舉行集會,抗議當地幹部「打白條」,高舉「一切權力歸農民」、「打倒九十年代新地主」、「共產黨萬稅」等布條,並組織「農民自治委員會」,扣留縣委工作組幹部,要求減稅、撤換當地幹部及解散民兵組織。其中,三百名農民衝擊縣政府時,造成十五名農民和公安人員受傷的流血事件。

(十二)八十二年(1993)八至九月間,北平市郊農民因向銀行貸款無著,陸續發生六、七起約百名羣衆暴動事件。

(十三)八十二年(1993)九月下旬,四川成都市南郊某村近千名農民不滿土地被強行徵收興建電廠,聚集攔阻施工,爲此,市政府調派四百名武警前往驅散。

(十四)八十二年(1993)十月初,廣東惠東縣五家合資工廠排放廢水造成農田及水源污染,附近居住農民連續兩天三次包圍、搗毀工廠,並擊傷兩名工人,致五家工廠損失逾一千萬港幣。衝突肇事時當地十餘名公安防暴隊員在場,但由於農民人數衆多,不敢及時鎮壓,僅在旁監視;事後未拘捕任何滋事者。

(十五)八十二年(1993)十月七日,安徽渦陽縣某農村一百餘名農民,不滿當地領導幹部侵吞渠等購買化肥等款項而前往理論,卻遭受毒打。十月十五日,數十名幹警逮捕前赴抗議之羣衆,在雙方衝突中,幹警開槍打死一名遭拘捕農民之母親,及重傷一名農民。

(十六)八十二年(1993)十一月三日,陕西省漢中一帶之洋縣、城固、西鄉等地二千五百餘名農民和村幹部分別衝擊當地縣委機關。四日,洋縣農民和當地公安、武警發生衝突,並焚毀警車洩憤。五日,五百名農民街上火車,前往漢中地委抗議,但在中途被攔截,六十餘人被捕。

(十七)八十二年(1993)十一月初,河北武安縣檢察院派出十餘名稅務員和公安幹警至附近農村,逮捕一名涉嫌逃稅的地方企業幹部,反而遭致該村數百名農民以刀斧威脅,並毆打拘禁兩名幹警,縣政府據報後,立即增派卅名軍警前往援救,在該村幹警和農民設置路障下,六輛警車被砸毀。

(十八)八十二年(1993)十一月間,四川縣雙江鄉約三千農民因不滿興建長江三峽水堀手持鐮刀、鐵鏟、鋤頭,頭綁寫著「保衛家園,誓死抗爭」等布條,爲徵地拆遷賠償問題引發羣衆抗爭事件,與執行拆遷除發生衝當時,縣府緊急調動軍警包圍該鄉,除發射催淚瓦斯,並以警棍、電擊棍毆打驅散滋事羣衆,當場拘捕煽動滋事的四名爲首份子。

(十九)八十二年(1993)十二月二十六日,山東煙臺市郊區某民不堪苛捐雜稅向幹部抗議不果,憤而返家身攜炸藥再度前赴村辦公室,並當場引爆自殺,造成一名村幹部死亡、四名公安幹警重傷之慘案。

(二十)八十二年(1993)年底,河北沙河市全呼村近千名農民在當地派出所所長指使下,圍毆武安市檢察院長及數十名檢查漏稅幹部,並砸毀八輛警車、禁錮多名檢察院幹部及鎮壓之公安人員。

(二十一)八十三年(1994)三月間,甘肅省白銀市、古浪縣、會寧縣等地農民因農糧收購問題,相繼發生反抗風潮,蘭州市受羣衆運動波及,交通曾一度中斷。中共中央一方面派高層黨政要員安撫激憤之農民,另方面以軍隊鎮壓滋事羣衆。

(二十二)八十三年(1994)三月,安徽某縣農民因賣糧款被長期拖欠,出動百餘輛拖拉機,打著抗議旗幟赴合肥市省府請願。

(二十三)八十三年(1994)四月,廣東增城縣石灘鎮崗貝村農民因徵地問題與公安衝突,造成三千農民暴動。

(二十四)八十三年(1994)五月二十三日,雲南西雙版納州景洪縣三千名農民聚集在州政府農場靜坐抗議,要求兌現拖欠一年餘之「白條」,雙方僵持七個小時後,州政府同意三日內解決農民問題,事件暫告平息。

(二十五)八十三年(1994)六月二十五日,雲南勐遮鄉約五百餘名農民聚集景眞糖廠抗議,要求廠清償去年以來迄未兌現的「白條」。

三、一般民眾

(一)八十二年(1993)七月六日,四川成都市八十餘名持有公營股票羣衆,不甘渠等權益受損而聚集市政府前抗議,經市公安局派出所幹警強制驅離後,仍有數人受治安處分。

(二)八十二年(1993)七月九日,中共上海「新民晚報」編輯許克仁撰文,揭發該市公安幹警,以權謀私,包庇卡拉OK店主醜聞。

(三)八十二年(1993)九月初,安徽合肥市某公司因股票不敷市場需求,乃預先大量發售抽籤券及限制購買時間,搶購者認爲此舉將影響其權益,持股率極低,乃羣起抗議。維持秩序的武警以警棍、催淚彈、噴水等方式展開驅散行動,二千餘名羣衆在衝突中有五百餘名受傷。

(四)八十二年(1993)十一月初,福州市台江區居民因拆遷住房問題,聚集該市政府前抗議滋事。

(五)八十二年(1993)九月初至八十三年(1994)一月底,福建省福州市爲改造舊城區,部分拆遷戶對安置工作及賠償不滿,在江濱公園集會宣讀投訴書,分別投寄中共中央、國務院、「人大」及「政協」等領導幹部,前後共發生廿餘次羣衆聚會和上訪事件。

(六)八十二年(1993)十二月五日,廣東深圳市東門市場某商店因前一日遭城管監察隊重罰,當日復以佔用人行道加重罰金,店主心懷不滿,拒交罰款抗議,經電召二百餘名同業圍毆十餘名監察隊員後,搶回一車沒收物品,當時有千名羣衆圍觀。

(七)八十三年(1994)五月十八日,上海市百餘名情緒激憤之新疆回流知靑聚集在該市勞動局前請願,要求解決戶口、住房、工作、養老等問題,市勞動局無法安撫羣衆,公安局乃出動大批公安人員陸續驅散及逮捕部分抗議者。

(八)八十三年(1994)六月九日,哈市二、三十餘名老人睡在市政府前請願,造成交通中斷。在武警強行驅離下,抗議者高喊「壓死總比餓死好」口號。

(九)八十三年(1994)六月間,青島市市政府計劃改善市區交通工程,同意給予約五百戶遷拆居民每年人民幣四元,解決住房問題,渠等因不滿補償金偏低,頻頻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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