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年鑑 1970年 大陸抗暴運動

第一節 反毛反共活動實況

大陸人民爲反毛反共而高擧義旗,前仆後繼,流血犧牲之奮鬪事實,罄竹難書。玆爲進一步明瞭一年來大陸人民反毛反共鬪爭之眞實情況,特按其性質,摘要舉述部份實例加次,以槪全貌。

一、從事反共宣传

大陸人民爲反極權、反暴政、爭自由、爭民主,仍以口誅筆伐,到處從事反毛反共宣傳。此種宣傳行動之出現,使共匪極感困擾。玆將所獲部份實例列述如下:

(一)民國五十八年(1969)七月間,廣東順德縣農村一般農民憤恨毛匪澤東專制獨裁,聲言道:「共產黨是魔鬼,要你死就死,要你生就生,要你哭就哭,要你笑就笑」。

(二)八月間,貴州各地民間,傳有民謠道:「黑夜漏將盡,星光已漸殘,靑天隨日見,將士草原逐」。

(三)九月十二日,廣東陸豐縣及麒麟山一帶出現大量「國民黨吿共軍官兵書」等傳單。

(四)十二月間,廣東封開縣匪杏花公社農民黃和在一次社員大會上,甘冒生命危險,質問匪幹:「政府爲什麼不體恤農民現在的苦況,反而加征渺無戰爭跡象的備戰糧,這樣不是要農民早日餓死?」

(五)同月十五日晨,雲南芒市遮放地區伊拉小學禮堂發現有人用牛糞塗在毛匪像嘴上,次日下午又發現該畫像被人撕毁一半。

(六)同月間,海南島海口市及公坡鎭人民傳出:「反共游擊隊已攻佔白沙縣城」、「臺灣飛機空投物資補給游擊隊」……等等言論。

(七)同月間,上海市區出現一種名爲「前衝反攻報」。

(八)民國五十九年(1970)三月二十六日,雲南孟連地區匪孟馬公社門前旗桿上要懸有靑天白日滿地紅國旗。

二、建立反共組織

根據有關資料統計,大陸業已出現之反毛反共組緻約有四百多個,分佈在各個省區,其組織成員包括有國民黨黨員、匪黨團員、幹部、軍人、勞改釋放犯、敎師、學生、工人、農民、文藝界、工商界,以及所謂「地、富、反、壞、右」份子;其中有由國民黨員作骨幹,有由反毛匪幹爲骨幹,有由當地反共知識份子及工農領袖作骨幹,有屬地區性者,有屬個別性者,但此類反毛反共組織所採取之策略路線與鬪爭行動,却具有相同特點,並且彼此呼應。現在將一年來已經出現之反毛反共組織分佈情形及活動槪況,列述如下:

(一)民國五十八年(1969)七月間,廣東地區出現署名「學生聯合陣線」標語傳單,號召靑年學生團結,推翻毛林獨裁統治。

(二)同月間,湖南湘潭、瀏陽一帶反毛匪幹結合下放靑年組成「湖南省革命討毛戰鬪委員會」組織。

(三)同月間,湖北地區新成立一支名爲「新百萬雄師」組織,由工人與下放知識靑年組成。

(四)同月間,福建境內出現「懲兇隊」,由下放知識靑年組成,以刺殺匪幹爲主要任務。

(五)同月十九日,廣東境內出現一支名爲「中華救國軍」組織。

(六)八月間,山西地區出現「革命民主愛國大學」,主要成員多爲下放知識份子。

(七)九月間,廣東境內出現「救飢隊」組織,由反毛反共農民領導。

(八)同月中旬某日,活躍於廣東省境之「東江自由解放黨」,由靑年學生組成,伏擊前來圍剿匪軍一營兵力,鹵獲步、機槍八十餘支。

(九)十月一日,廣州市一批靑年學生,組成名爲「廣州市反下放知識靑年自由陣線」,印製傳單,攻擊毛匪獨裁统治。

(十)同月間,廣東英德地區出現名爲「粤北人民自救團」的反共武装組纖。

(十一)十一月四日,廣州市越秀公路客運總站及大沙頭碼頭一帶,發現署名「廣州市反欺騙反奴役行動委員會」傳單。

(十二)十二月五日廣東新會縣匪「國營北街糖廠」,被一支名爲「義勇兵團廣東縱隊粵中支隊」之反毛反共武力襲擊。

(十三)同月初,廣州市出現一支名爲「新中國靑年團」之反毛反共組織。

(十四)同月下旬,上海市出現名爲「江蘇人民反共大隊」組織,號召人民推翻毛匪僞政權。

(十五)民國五十九年(1970)一月間,廣東臺山縣山區發現名爲「解放人民軍」之反毛反共游擊武力。

(十六)一月間,福建泉州地區反共組織「白雲縱隊五三支隊」,領導人李江毯,被匪破獲。

(十七)同月三日,西藏三支名爲「大聯指新軍」之反毛反共組織,由拉薩之反毛組織「大聯指」舆桑日、加查、朗縣一帶之下放知識靑年所組成,由牧民拖拔加瑪率領。

(十八)同月五日,廣東河源各地反毛反共份子組成「學幹聯合陣線」。

(十九)同月八日,活躍於西藏卡隆、聶拉木一帶農村之「鐵血復仇團」反毛反共組織,曾與前來進剿之一連匪軍遭遇,匪軍死傷五十多人。

(二十)同月間,西藏協噶爾、拉孜、定日、聶拉木一帶之牧民,組成「討毛救國聯軍」。

(二十一)二月廿日,廣東陸豐山區出沒名爲「反共行動隊」組織,擁有成員近百人。

(二十二)二、三月間,廣州市出現一個名爲「世界自由黨」之反共秘密組織,在全市中等以上學校活動,現有成員二千多人。

(二十三)三月間,廣東海豐縣匪破壞「愛民討毛救國軍」反共組織,總部設於汕頭。

三、展開游擊破壊

大陸人民爲反暴政、爭生存,正以滿腔怒火,到處展開游擊活動。彼等所探取之方式,或出其不意,攻其無備;或化整爲零,聲東擊西;或化零爲整,避實擊虚;或因敵取資,擴充實力。此類抗暴事件之發生,幅度旣大,目標亦多,凡屬共匪軍警人員、倉庫、車輛、船隻、鐵路、橋樑、營房、工廠、車站、電臺、收購站……均爲攻擊與爆破的目標。玆將所獲部份實例列述如下:

(一)民國五十八年(1969)七月二日夜,活躍於閩海之反共救國軍之海上突擊隊,在閩江口附近之定海灣擊沉共匪運補艦兩艘、砲艇一艘,另重傷砲艇一艘。

(二)七月十八日,共匪於湖南湘潭之所謂「毛澤東故鄕革命文物館」被反毛反共份子焚燬,守衛匪軍十餘人遭擊斃。

(三)十月一日晚,廣州市東西村公路附近一座匪軍用電臺全部被反共志士爆破。

(四)十二月十日子夜,廣東潮陽縣匪峽山公社備戰糧倉,突被反毛反共份子縱火焚燬,損失稻谷十五萬餘斤。

(五)同月十八日深夜,反毛反共武裝份子十餘人,潛入廣東東莞虎門匪威遠海軍基地,撃斃守衛匪軍四人,炸燬彈藥與水雷庫。

(六)同月廿六日,廣州市匪五仙門發電廠,被反毛反共份子破壊,以致連績停止發電達九日之久。

(七)民國五十九年(1970)一月十七日夜,廣東四會反毛反共份子潛入僞大沙水力發電所,炸燬發電機三臺,附近大沙、長橫、溪沙等「公社」電源完全斷絕。

(八)二月一日,雲南匪黨孟海縣軍委會房舍三幢被反毛反共份子炸毁,有匪幹十六人被炸死,其中包括原僞孟海縣長及由上級派來指導開會之匪幹韓永新等人。

(九)三月卅一日,廣東惠陽縣橫崗墟某匪僞機構遭反毛反共份子投擲炸彈,死傷匪幹十餘人。

(十)五月十八日午後六時,匪僞「廣州內河航運管理局」所轄「內河〇〇八號機輪」駛至廣東廣寧東南之石春鄕水道時,被反毛反共游擊隊襲擊,機輪被燬。

四、加強反毛反共鬥争

大陸人民(包括匪幹和匪軍)爲救國家、反極權,仍以不屈不撓、勇敢犠牲之精神,因時、因地,針對共匪弱點,採取各種策略,加强反毛反共鬪爭,迫使毛林集團窮於應付。除八十一章第二節之四、改組公安體系加强特務鎭壓中所述各地遭殺害之反毛反共事例外,玆另將所獲部份實例列擧如下:

(一)民國五十八年(1969)八月九日,共匪在北平僞人民體育館公審「人犯」一〇五名,罪名包括謀殺、縦火、破壞、搶刼等,其中有十一名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其餘則被判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

(二)翌日,山西地區反毛份子,曾爲反對匪黨中央在該省內發佈毛匪指令,曾發生騷動事件,捣毁中南部和太原市各級「革委會」,且攻擊匪軍部隊,並予以解除武裝。

(三)同月十九日,匪上海廣播電臺透露:上海市區一批反毛份子,結令社會上之反共份子以「輕工業局聯絡站」作爲「復辟資本主義的基地」。

(四)同月卅日,匪人民日報指岀:「隱藏在上海東方紅造船廠的反革命份子,煽陰風、點鬼火,散佈無政府主義,攬得該廠四分五裂」。

(五)九月初起,共匪在廣州市中山堂陸續舉行公審大會,先後槍殺潘國銘、何敬初、姚美好等廿餘名反共志士。

(六)同月廿八日,共匪在廣州市越秀山體育場,擧行宣判大會,當場槍殺反共志士四名,另有一百餘名被處五年以上徒刑。

(七)十二月廿九日,雲南畹町共匪邊防檢查站幹部刁保坤等四人,於前往蠻寨巡查途中,被人砍斃。

(八)民國五十九年(1970)一月五日夜,廣東南海縣匪(虫雷)崗公社黨委第一書記徐斌,被狙擊斃命,其頭部被掛上「毛澤東走狗的下場」紙牌。

(九)一月廿日夜,廣東花縣平山鎭龍崗一帶下放知識靑年三百餘人,突襲該鎭「供銷合作綜合商店」,奪取糧票一萬斤,僞幣三萬餘元。

(十)同月廿七日,共匪在北平市工人體育場擧行公審大會,當場將十九名靑年執行死刑。

(十一)同月下旬,共匪在上海紅灣殘殺反共份子十六名。

(十二)同月十二日,廣州市共匪將判處死判之反毛反共份子四十餘人遊街後押赴該市登峯路予以槍殺。罪名以刼糧、縱火、爆破及破壞「國家」經濟等居多。

(十三)同月十三日,匪湖南廣播電臺透露:長沙市反毛反共份子已在經濟領域向毛派發起猛烈進攻。彼等號召農民以「棄農從商」,消極怠工等方式抵制毛派。

(十四)同月廿一日,共匪在廣州市中山公園門口張貼佈告,判處王某等廿二人死刑,罪名爲從事傳播謡言與破壞活動。

(十五)三月廿一日,共匪廣東「東江農民日報」透露:新塘民兵大險長葉先和福田民兵小隊長徐揚賴亞、楊林墾場保衛組長何尹等,蜜與反毛反共份子,破壞交通設施、爆炸焚燒糧倉、械弹庫,包庇公開或秘密潛囘大陸的反共人士蒐集情報,接済受管制的反毛份子,除在惠州市紀念堂前公審判決葉先等九名死刑立即執行外,另一批沈國忠等七十二名,分別解囘各原籍縣份執行死刑。

(十六)四月十三日,共匪在廣州市槍殺反毛反共份子一百七十餘人,據悉內中有部份爲紅衛兵。

五、進行集體暴動

大陸人民爲反奴役、爭自由,到處掀起暴動。特別是大批遭强迫「下放」農村、廠礦之匪幹,知識份子與城市居民,結合廣大之工農群衆,所形成之大規模反抗行動,給予共匪之打擊最大。不但造成共匪經濟上之重大損失,並使其軍事上遭遇嚴重困擾。玆將所獲部份實例列擧如下:

(一)民國五十八年(1969)八月三日,西藏拉薩市靑壯年一萬餘人,發生集體抗暴事件,焚燬車輛三百餘部。

(二)八月十五日夜,西藏日喀則「格廉監獄」,發生「人犯」集體越獄事件。

(三)同月十七日晚,上海市南京路匪「國營紗布公司」門市部,遭數百工人圍搶,損失價値僞人民幣廿萬元的布匹。

(四)同月廿二日,廣東廣寧城郊卅公里處北市農場,下放學生二千五百餘人,不滿場方停發生活津貼,發生激烈衝突,學生廿五人被殺,場長及警衛人員多人被擊斃。

(五)九月十五日,下放廣東蕉嶺縣之靑年五百餘人,爲要求改善待遇,與匪「工人糾察隊」發生嚴重衝突事件。

(六)十月一日,廣東文昌縣翁田鄕眞正坡「勞改場」「人犯」三千八百餘人,憤恨共匪不分晝夜,榨取勞力,僞慶亦不休息,引起大規模暴動。

(七)民國五十九年(1970)一月十日,被共匪下放廣東羅定縣「四綸公社」「插隊落戶」之知識靑年八百餘人,不願受共匪奴役,群起衝擊該社,斃匪幹十八人。

(八)一月十五日,被共匪强迫修築野戰營房之廣東「新興縣轉業軍人備戰營」五百餘人,不滿匪一再削減生活津貼,起而刼奪天堂鎭僞人民銀行僞幣五萬餘元,向山區逃逸。

(九)四月七日,山東靑島北郊公社農民三百餘人,因農村缺乏肉類、蔬菜等副食品供應,集體進城,將該市原奉化路僞國營副食品商店倉庫物資搶掠一空。

六、奔向自由

一年來,由於大陸社會秩序之混亂,抗暴事件層出不窮,以致大陸人民逃亡求生,響往自由事件不斷發生,此類逃亡者,多屬共匪一手培植出來之所謂「由新社會成長壯大」之靑年,彼等不滿共匪各項暴政,不堪「下放」勞役與飢餓迫害,甘冒生命危險,脫離共匪統治,玆將所獲部份實例舉如下:

(一)民國五十八年(1969)八月十七日,合衆國際社消息稱:自七月十三日以來,已有兩百五十五名難民從中國大陸游泳逃抵香港。

(二)八月廿一日,大陸靑年農民與被「下放」之學生,共九人,分別泅水或攀山越嶺逃抵港境。另有四名遭匪軍追擊生死不明。

(三)同月廿四日晨,八名匪區青年學生農民,先後由廣東寶樂縣鹽田邊境與白石洲,泅水逃抵港境。

(四)八月廿七日。十七名大陸難胞,分乘兩艘漁船逃抵香港海面。

(五)八月廿九日,兩名被匪「下放」廣東惠州「水口公社」之靑年,由該省寶樂縣境鹽田,冒死泅水逃港。

(六)九月二日,十名大陸靑年難胞(九男一女),泅水逃抵香港沙頭角。

(七)九月三日,一名十九歲林姓大陸難胞,由廣東寶安縣南澳水庫泅水逃抵港境屛山;另二名該省惠陽縣「永湖公社」社員,由鯊魚涌泅水逃抵港境吉澳島。

(八)九月九日晚至十日晨止,有六名被「下放」之靑年舆一位農民,由大陸邊境泅水逃抵港境。

(九)同月十一日,三批大陸難胞共十二人,分駕小型木船逃抵港境。內中一人爲前(民五六年)被匪暴民擄走之流浮山蠔民,其餘多爲被匪「下放」勞動之靑年。

(十)九月十五日,大陸難胞一家七口,輕舟一葉,冒死逃抵港境大澳海面。

(十一)九月十八日,大陸靑年五名,分別泅水逃抵港境尖鼻咀及平洲島。

(十二)自十月九日至十二月廿四日止,據初步統計,大陸靑年難胞,冒死自匪區泅水逃港人數有一百六十餘人。

(十三)民國五十九年(1970)一月七日,大陸難胞五批共廿六名,先後乘漁船自匪區逃亡抵港。其中有九人係麻瘋病患者(按:患麻瘋病難胞集體逃之香港,尙屬首次)。

(十四)一月十二日,大陸農民廿三名,分三批乘木船或舢板逃抵香港。

(十五)二月九日,十一名大陸難胞買通匪幹,購木船一艘,集體逃亡,抵港大澳海面。

(十六)二月十九日,八名大陸難胞,分批由廣東南海縣及屮山縣,乘木船逃抵港境。

(十七)三月八日,十三名廣東籍難胞,合駕舢板一艘,衝擊鐵幕,逃抵港境流浮山鹽灣。

(十八)三月廿七日,一家六口大陸難胞,同駕一艘木船,自廣東中山縣,冒死逃抵港境靑山海面。

(十九)同月廿八日,原在共匪長城,鳳凰等影片公司擔任配樂工作,匪「共靑團」團員吳大江(廿七歲,廣東海豐人,汕尾高中肄業),因憤恨共匪暴政,於五十九年(1970)年初投奔自由,經港返抵國門。

(二十)同月底,福建連江縣匪北菱公社漁民林旺琦、吳文琳二人不堪匪暴政迫害,同駕小舟逃抵馬祖。

(二十一)四月十六日,福建晋江縣匪深滬公社南春漁民陳着造、陳中謀二人,因不堪匪暴政迫害,同駕小舟逃抵金門。

(二十二)六月廿四日晨,匪區一靑年,利用膠枕,由大陸邊境小梅沙泅水逃抵港境吉澳島,達成其投奔自由的願望。

第二節 共匪鎮壓反共抗暴

一、發出鎮壓反共抗暴之「七、二三」佈告

毛匪澤東在「文革」中,全面進行「淸理階級隊伍」之暴行,不僅直接傷害全民利益,而且危害人民生命,因而招致廣大幹部與人民群衆之憤恨與反抗,其反毛反共烽火,目前已燃遍整個大陸。因此,繼五十七年「七、三」佈告和「七、二四」佈吿之後,五十八年(1969)七月廿三日,毛匪又根據山西之動亂情況,親自批發了所謂「七、二三」佈告,其內容顯示:今天大陸人民反毛、反共活動已發生質的變化,從破壞鐵路、搶刼車船、中斷交通、發展至搶劫車站物資、破壞橋樑、佔據路段,調度列車;從衝擊匪軍機關、部隊,搶奪匪軍武器裝備,殺傷匪軍指戰員,發展至衝擊監獄、勞改場,私放勞改犯與現行「反革命份子」,以及對匪軍實行毆打、綁架;從搶刼僞國家銀行、倉庫、商店,發展到霸占僞國家銀行、倉庫、商店,甚至另行私設銀行,進而對當地居民宣行「派糧派款」,從以紅衛兵爲主體,發展至工人、農民、機關幹部各階層群衆的共同作戰,群衆的武裝已强大到可以「負隅頑抗」,需要匪軍「實行

軍事包圍」之地步,從藐視毛林集團之一般有關通令、通知,發展至抗拒匪黨中央之方針、政策,破壞已經實現之「革命大聯合」與三結合的「革委會」,另立山頭,製造分裂,甚且提出「武装奪取政權」之口號,「向無產階級進行反奪權」,「用武力强佔地盤」,「實行反革命的割據」。針對上述情況,毛林集圏在「七、二三佈吿」中,曾提出八項鎭壓措施,其重點爲:(一)用武力强佔地盤,負隅頑抗者,由匪軍實行軍事包圍,强制繳械;其逃跑流竄者,追捕歸案法辦;(二)其「隱藏或轉移武器及利用『國家』的工廠和物資私造武器的行爲」,必須依法論處;(三)搶奪匪軍了一切裝備,必須無條件全部退囘,對挑撥軍民關係之「階級敵人」,要給予堅決打擊;(四)立即無條件恢復鐵路、公路交通運輸,「嚴辦搶刼『國家』財產主犯,追囘被搶一切物資和資金」,對殺人、放火等現行犯罪份子依法懲處;(五)「對煽動職工離開生產和工作崗位的壞人,必須依法懲辦」,如繼續頑抗,長期不囘者:由省革委會酌予處分。

二、下達抑制暴亂之「八、二八」命令

五十八年(1969)八月廿八日,毛林集團繼「七、二三」佈吿之後,復下達一道抑制暴亂之「戰鬪動員令」,卽所謂「八、二八」命令,以「爲保衛祖國,保衛邊疆,保衛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之成績,鞏固無產階級專政」爲藉口,再次强調動用毛林嫡系部隊鎭壓內部反毛、反共勢力。宣佈「所有跨行業的群衆組織要立即解散,任何另立山頭,重拉隊伍都是非法的,强令解散」;任何衝擊匪軍,搶奪匪軍裝備,洩露與盜竊軍事機密者,以「現行反革命」論處;「凡破壞鐵路公路水路運輸,破壊通訊聯絡,切斷電線,都是反革命行為,必須追查承辦」;「對於那些私通外國、策劃外逃,破壊社會治安,搶刼國家財產、破壞生產、殺人放火放毒、利用宗教迷信製造叛亂的反革命份子,必須堅決鎮壓」;「堅決澈底執行黨中央的『七二三』佈吿,立卽無條件停止派系武鬪」,「凡強佔據點負隅頑抗者,人民解放軍實行包圍,發動攻勢,強制繳械」。

三、全面推行一打三反運動

五十九年(1970)元月,大陸人民包括各級匪幹在內,針對大陸社會動亂有增無已,與共匪加强專政暴虐統治,乃對毛林集團展開生死鬪爭,形成反共毛抗暴革命之新高潮。爲此,共匪乃在大陸各地開展一個以「淸經濟、淸政治、清思想、清組織」爲中心內容的「新四淸運動」,同時又全面推行一個以狠打反革命份子、反貪汚、反浪費、反投機倒把爲主要內容的所謂「一打三反運動」,有稱此一運動爲「反貪汚盜窃、反舖張浪費、反投機倒把、反破壊生産」之「四反運動」,企圖藉以加强暴力鎭壓。玆將廣東部份地區對此一運動推行之情形,舉述加下,以見一斑:

(一)自五十九年(1970)二月上旬開始,共匪卽在廣州市展開「新三反運動」,規定市民須將過去所犯貪汚盜窃、舖張浪費、炒買炒賣行爲坦白交代,然後根據罪行輕重進行處理。同時進行檢、反、揭:將鬪爭矛頭指向各工商財貿部門幹部。目前凡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主管會計、財務、出納、採購等業務之幹部,大部份均已集中管制,迫令彼等自我檢討、反省及相互揭發,並鼓勵群眾檢舉彼等所犯「三反」罪行。

(二)廣東五華縣匪橫陂出社於五十九年(1970)二月七日舉行「四」反闘爭大會,該社三萬餘人多被迫出席參加,當場揪出「違法」之匪幹五十餘人進行闘爭,也以舉手表決方式確定刑罰。其步驟爲先由主持大會之匪幹宣佈某人所犯罪狀,然後由出席群衆擧手表決,如有百分之八十以上人員擧手,卽表示此人「罪人惡極」,當場槍決;如擧手人數在百分之八十以下至百分之五十以上,卽判處勞改;如擧手人數不足百分之五十者,即從輕處理。

(三)廣東東莞縣刻正掀起「一打三反」運動高潮,並自五十九年(1970)三月一日起不斷在莞城及常平兩鎭召開萬人鬪爭大會,而以「地、富、反、壊、右」五類份子及其子女曾任與現任僞財資部門職務者爲主要闘爭對象,由各社隊揪出典型人物押送會場接受淸算鬪爭。共匪雖宣示:此一運動以教育爲主,除情節較嚴重者外,均不予刑事處分。但當被檢舉者將所犯錯誤坦白交代後,共匪即以人民不能寬恕爲詞,仍予以處決,或監管等處分。

在這場所謂「一打三反」及「新四淸」運動中,被共匪屠殺者僅廣州市一地,本年二月份,即達三百人以上,至於被共匪判刑監禁或交付勞改之人數,則更不知凡幾。

一年來,毛匪澤東雖然接二連三發出數道「指示」、「命令」,全面鎭壓、屠殺反毛、反共份子,但各地反抗怒潮,仍在繼續上昇擴展中。充分說明,今日大陸反毛反共勢力,極爲雄厚。最近一個期間,大陸各地反共份子針對共匪經濟領域所從事之各項嚴重破壞活動爲此一情況之最好證明。

基於上述情況,對一年來大陸人民反共抗暴活動可以作出下列兩點結論:

一、大陸人民反共抗暴活動之蠭起,乃屬擧世皆知之事實。其中東北、西北邊遠地區,及中原腹地所發生的之反共事件,易爲共匪封鎖,故鮮爲外界所知。然而,據毛林集團內部文件所透露之事實,以及在東南、西南等邊界地區,所發生之抗暴事件,推斷其他地區情況,當不難看出全大陸抗暴規模之壯闊。

二、根據當前大陸人民抗暴情勢,展望其發展趨向,吾人相信,今後大陸人民反共力量,必然在廣大而深厚之群衆基礎上迅速滋長,抗暴運動亦將有更進一步之發展。此因目前共匪正面臨各種無法克服之危機,爲苟延殘喘,勢必在「各條戰線上」作瘋狂掙扎,繼續鎭壓反毛反共力量。然而此種倒行逆施,亦必將激起人民更大之反感與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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