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年鑑 1972年 大陸抗暴運動
一年來大陸人民之反共抗暴運動,業因林彪事件而造成之共匪統治階層之劇烈內鬨與極端不穩情勢,較上年更為發展。茲將一年來大陸人民反共抗暴,分爲組織反共組織,從事反共宣傳,進行武裝反共、毆殺匪幹、投奔自由等各項,將其重要事實,簡述於後:
第一節 組織反共組織
一、雲南地區較有規模之反毛反共組織有「社會動力黨」、「大河黨」、「富農黨」、「反共救國青年軍」、「反共救國軍大陸游擊隊」、「討毛運動會」等。其主要闘爭活動爲着重於破壞活動,諸如破壞工業設施,炸燬工業機器,破壞交通運輪,發動農民抵制出售公餘糧、刺殺匪幹、搶劫銀行、貿易公司等,以製造社會混亂。
二、廣州於六十年(1971)六月發現稱爲「新無產者聯合陣線」之反共組織,其總部設在廣州,係由原廣州公安局荔灣分局科長何樹良領導,擁有成員八千餘人,遍佈廣東汕頭、韶關、陽江、中山等地。擁有大批武器,不時從事搶劫,嚴重破壞社會秩序。
三、廣東「下放青年大同盟」秘密組織,總部設在廣州,有兩個分支機構設在惠陽、寶安。該組織領導份子,主要爲下放知識靑年,但亦有現任匪職之青年與失學、失業青年參加,活動經費爲本「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原則,由加盟份子以炒買賣黑市物品及在各地充任散工所得捐助維持。
四、六十年(1971)七月初,廣州市六榕路、解放路、以及順德、三水等縣,先後發現「打倒毛澤東」、「歡迎國民黨」等反毛反共傳單及標語。是月十一、十二日,匪在順德逮捕青年鄭天民、楊浩兩人,在匪嚴刑審訊下,彼等公然承認係屬「反毛救國團」份子,並稱該組織成員在廣東省有五千餘人。
五、廣東清遠地區有一稱爲「反共救國自由陣線」之反共組織。主要負責人爲羅知培(匪復軍人,偽縣級幹部)、陳兆鏜(匪紅軍出身,地委幹部,其家人均被殺害)、謝惠賢(其父爲華僑)、鄧鵬及江華等,其成員多爲靑年學生及農民,在六十年(1971)九月前曾採取半公開方式活動,後因上述主要負責人被匪逮捕判處死刑,彼等乃轉入附近山區從事秘密活動。
六、六十年(1971)十月二十三日,共匪在廣東潮陽縣金漁公社及灶浦公社,破獲潛伏在兩公社內之反共秘密組織——「中國民政黨」支部機構,負責人林戀娟等九人被捕。
七、六十年(1971)十一月二十五日,廣州共匪稱:反共組織「世界自由黨」及「中國自由黨」等,專以暗殺爲手段,從事反共破壞活動。據稱共匪曾於十月間捕獲屬於該等反共組織成員十餘人。
八、六十年(1971)十二月十八日,廣州中山四路街道保衛組幹部方某被反毛份子暗殺後,共匪在街頭發現貼有「方某利用職權,欺壓人民,應予懲處」之大字報,其下署名爲「紅革聯軍事執行小組」,當即展開追擊未果。
九、六十年(1971)十二月間,匪港過境文錦渡發現反共傳單,標題為「打倒毛家黨,重建中國共產黨」,下署名爲「中國革命人民反毛同志會」。
十、雲南梁河縣街市路口之牆壁上,上年底發現張貼有反共大字報,內容爲「反對軍事專制,反對集體勞動」等,下署名爲「梁河縣五人反共小組」。十一、據六十一年(1972)一月八日中央社香港電:新疆少數民族積極擴展反毛分裂運動,由已逃亡俄境之少數民族人士,在俄境之阿拉木圖成立「新疆民族再解放委員會」,並在新疆各地建立分支組織,正向新疆之一個省轄市、十個專區、十幾個縣之少數民族中深入發展。
十二、廣東東莞麻油公社有被整老匪幹五百餘人下放農耕,彼等對此極爲不滿,逐漸形成强大反共組織,計有「鋤奸戰闘隊」、「邊區同盟會」、「五·一六惠、東、寶總部」等,六十年(1971)底曾散發傳單,猛烈攻訐「備戰運動」,諷刺毛匪之「天才哲學」,從未估計錯誤,爲何判斷一年內發生戰爭,然而備戰三年却從無戰事,致勞民傷財,廢棄農耕,此該由誰負責?人民能相信否?祗有死人相信。
十三、四川南萍縣白河上游頭道城、三道城、吊壩、草壩等地有「反共救國保教軍」游擊隊活動,領導人爲前青海省主席馬步芳部軍官及藏族小土司,成員約有一千五百人,包括有漢、回、藏族人。該股游擊隊與藏北反共武裝及「反共救國聯盟軍」均有聯繫,常至於潘、疊州一帶活動,並不時襲擊甘肅西固縣及四川邊境其他縣份匪軍。「川甘反共救國聯盟軍」總部設立南萍縣,分部設在南川、汶縣等地,頜導人爲袍哥大爺、劉舵把子、熊舵把子、張舵把子等,擁有部屬甚衆。
十四、中央社於六十一年(1972)三月二十六、二十九日分別報導下放青年從事反毛反共活動之敵後消息。據稱:各地下放青年奮起抗共,僅廣東一省在最近一年中,公開從事反毛反共活動之組織有:「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廣東大隊廣州總部」、「下放青年大同盟」、「復興青年團」、「廣東鋤共自救隊」、「反共救國軍惠陽分部」、「中國青年開平支隊」、「中國自由黨」、「世界自由黨」、「二一一青年戰闘組織」、「紅革聯執行小組」等,其中「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下放青年大同盟」、「復興青年團」、「廣東鋤共自救隊」、「反共救國軍」等組織有規模,人數最多,「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及「反共救國軍」組織,在大陸其他各省亦設有分支組織。
據稱:廣東省各地下放青年個別成立之小集團,正在醞釀同盟性質之組織,並訂出當前之部份任務與闘爭方式為:(一)策動青年逃出匪區;(二)協助青年向城市倒流;(三)煽動公社及生產隊農民進行怠耕、投機倒把或棄農從商;(四)對不滿現狀或思想動播之基層開幹,進行挑撥分化,促使彼等不執行毛匪農村政策;(五)煽動被歧視之「五類份子」,進行各種反共活動;(六)掩護潛伏在地方上之反共份子,從事各種破壞,或散播不利於毛匪統治之傳單與謠言。
十五、據中央社六十一年(1972)三月二日敵後消息;最近在福建大田地區出現一個稱為「中國人民反共聯盟」之反共組織,其組成份子爲當地匪軍退伍人員為主,由一林姓匪軍幹部所領導,許多反共社會青年,下放知識青年及農民參加,彼等以大瓊山爲基地,四出劫掠匪軍武器與糧食,並將所獲物資分予當地農民。
十六、六十一年(1972)三月十日,南安匪破獲名爲「龍泉神社」之反共組織,聞該社擁有社員兩千餘人,凡參加該社者均需至「龍泉廟」內受泉水洗禮,其宗旨在表面上爲地方保護名勝古蹟,實際爲反共組織,反對毛匪「除舊立新」邪說。該組織成員多爲農民,其中亦有地方反毛派匪幹,彼等擁有刀、矛、劍、步槍、手槍及輕機槍等。此次被匪破獲時搜出各式武器百餘件,被拘百餘人。
第二節 從事反毛反共宣傳
一、自共匪宣佈邀請尼克森總統訪問大陸後,廣州反毛份子不斷在市內各地散發反毛傳單。六十年(1971)八月初,該市東山華僑新村及芳村等地散發之傳單內容,包括:「劉修無可恕,毛修亦當誅」,「邀請頭號敵人頭子來訪,不僅違反無產階級世界觀,而且走上資本主復辟道路」,「一修不如一修」,「自命正宗馬列,其實欺世盜名」,「全國人民聯合起來,同新修正主義戰闘到底」等。
二、在六十年(1971)「八一建軍節」,廣東邊防沿海各施匪軍擧行「工農聯歡晚會」時,鹽田、南澳、蛇口、南頭等地,均發現各種顏色紙書寫之反共標語,其中有「友誼第一,團結反帝」,「歡迎美國人民來,驅逐尼克森訪問」,「擁護蔣總統領導革命,才能建設富强康樂的三民主義新中國」;此外,惠来縣之平海、珠海縣之香明及廣深鐵路之平湖、塘頭廈、樟木頭各站,寶安、東莞等縣之公路車站,亦發現有擁護蔣總統反攻大陸之標語。
三、據六十年(1971)八月八日中央社香港電:福建省沿海各地,最近出現許多反毛反共標語,如詔安等地發現各種反共傳單,沿海地方貼有「生產年年搞,總是吃不到,人民想要吃得好,吃得飽,就要蔣總統繼續來領導」等標語。
四、據六十年(1971)九月六日中央社香港電:自八月中旬迄今,匪港邊境之寶安縣大鵬灣、南澳、南頭、香明及惠陽縣大亞灣、澳頭、汕尾、以至海豐、陸豐、汕尾沿海地區,先後出現一種名爲「青年之聲」月刊之反共刋物,内容包括:社論、世界新聞、專題討論,大陸各地反共抗暴運動,致讀者書等專欄。
五、六十年(1971)八月二十日晚,航行廣州、石龍、惠州線之東星客輪,由惠州開抵廣州市,匪偽廣州軍警聯合船舶檢查處派隊登輪檢查時,搜獲一批紙製靑天白日滿地紅國旗。
六、廣東地區從六十年(1971)下半年出現「解放軍之聲」與「現代青年」電臺,內容皆爲反對毛匪言論。該省人民傳說該兩電臺,均設在十萬大山内。
七、六十年(1971)九月十三日,廣東惠陽縣淡水鎮橫岡匪軍營發生爆炸,死傷匪軍九名,共匪包圍附近之崇雅中學,搜出大批小型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及反共傳單,當卽拘捕該校校長葉東方、敎員葉東江、學生鄧壯、鄒素嫻等三十七人。
八、六十年(1971)冬,雲南瀾滄縣猛朗壩街頭電桿及路側牆壁,經常發現反共漫畫及標語,漫畫中畫有毛匪與尼克森握手之圖,旁書「親美投帝是反黨、反人民及反馬列主義叛徒」等字樣;標語内容多爲「打倒毛澤東」、「打倒周恩來」等。
九、六十年(1971)十二月四日,潮安縣屬文桐市内曾發現反毛反共傳單,其内容爲:「同胞們!兄弟們!姐妹們!大家團結起來,組織起來推翻共產黨,剷除萬惡的毛澤東統治集團,消滅毛澤東匪幫……」,傳單下角印有「反毛救國軍」及「蔣總統萬歲」等字樣。
十、六十年(1971)十一月十八日,廣東順德縣均安公所所屬南沙等七個生產大隊境内,發現「打倒毛江有飯吃,殺死毛江得太平」等傳單,分別張貼在牆上或散置地上。
十一、六十一年(1972)元月五日晨,韶關清遠附城公社革命委員會大門右側牆上,貼有「林副主席何罪?」、「同志親還是美帝親」等内容之標語。匪發現後,立即將標語撕去,並全面進行搜捕反毛份子。
十二、據六十一年(1972)二月二十八日中央社香港電、福建省各縣在春節期間,發生多起反毛反共活動,諸如:農曆除夕,惠安縣東園供銷社貨倉,被人縱火焚燬;晋江縣石獅公社糧倉,以及南安縣詩山碼頭倉庫,於農曆元旦晚間,發生大火,損失沉重;詩山及九都各人民公社地區,多處發現反毛反共傳單及靑天白日滿地紅國旗。
十三、據六十一年(1972)二月二十八日中央社香港電:廣東省寶安、惠陽、東莞三縣之反毛反共活動非常激烈,諸如:二月十九日深夜,廣深鐵路沿線附近之東莞縣塘壢駐軍糧食物資倉庫,突然發生大火,所存彈藥隨之猛烈爆炸,無法灌救,結果三棟倉房完全焚燬,死傷匪軍官兵十二人,現場並發現「討毛救國聯軍廣東第一隊」之傳單及標語,號召匪軍與人民起來,推翻毛共政權,解救全國同胞。
十四、揚陽縣砲臺市於二月二十九日晨,發現署名「工農人民反毛大同盟」散發之「勸告人民反毛書」及反毛反共傳單、標語。
十五、六十一年(1972)元月中旬某日晚間,拉薩市人民路東段之牆上貼有六張大字反毛標語,闘漢藏兩種文字對照寫成;二月七日晚,復有反毛份子在人民路、八角街等處散發大量反毛傳單,內有「毛賊不是共產黨,而是共產黨的敵人」、「民族的敵人」及「打倒毛賊東」等。
十六、六十一年(1972)四月間,雲南盈江地區先後發現大批反毛傳單與標語,其内容有「和美帝打交道就是極端右傾機會主義的表現」,「三反路線成了一反」,「美帝的資本主義侵略本質是不會改變的」,「社帝絕不比美帝可怕」,「眞正的馬克思列寧主義同志團結起來」等。
十七、五月間,廣州市各街道及海珠廣場,經常發現大批反毛反共傳單及標語。
第三節 進行武裝反共
一、據中央社六十年(1971)七月三十日報導敵後消息:廣東省各地反共武裝,最近連續襲擊匪軍、匪幹,以及共匪設施,予以重大損失。其中最著者如下:
(一)普寧縣境內反共武裝二百餘人,於六十年(1971)六月二十八日晨,攻擊
匪清溝公社基幹民兵連,擄去武器,並打開櫃倉,號召附近農民任意搬取;黎明後撤退,在銅砵村與偽普寧縣革命委員會主任趙國棟等十餘匪幹遭遇,經槍戰後予以全部擊滅。
(二)新會反共武裝三十餘人,於六月十一日由匪前江門糖廠廠長朱家贛等率領,乘傾盆大雨時,衝進新曾監獄,奪取衛兵槍彈,擊斃看守匪幹,打開監門營救被捕之反共志士時,被附近匪軍聞訊趕來,用機槍掃射,該批反共武裝擊斃匪兵五千餘人後,全部壯烈犧牲。
(三)一支稱爲「自由軍」之反共游擊隊,經常出現在廣寧至三水之河道上,襲擊共匪運輸船艇,奪取物資,六月二十八日凌晨,「自由軍」在肇慶峽附近襲擊自廣寧開往廣州之共匪「紅星三七五號」貨輪,有三十餘名反共戰士持槍登船,迫該押運民兵繳械,並召集乘客宣佈:「我們是廣寧、四會一帶的自由軍,爲了爭取人民的自由,不怕任何犧牲,一定要和毛林匪徒拼到底,希望你們多多支持我們的正義行動」,言後從容離去,對乘客毫無騷擾。
二、粵東惠陽、海豐、陸豐、惠來、普寧、汕頭沿海各縣之反共武裝組織勢力强大。六十年(1971)八月二十三日凌晨一時許,汕頭市偽公安局被炸,偽公安局副局長翟龍標被炸死,匪民警直屬大隊第三中隊長沈毅光等匪幹九人受傷,事後在該局附近一帶發現大批反毛反共傳單。
三、廣東紫金地區有一般反共武裝,由一胡姓青年領導,其成員三十餘人,多爲「上山下鄉」知識青年及「五類份子」子弟,所有步槍七枝均係偷襲駐縣小股匪軍鹵獲所得,另並使用大刀、鐵矛武器。截至六十年(1971)九月上旬爲止,該股武裝經常活躍於該縣及鄰近各縣農村,搶劫匪倉庫糧食,各地社隊民兵與農民雖發現彼等踪跡,但均不願向匪報告。
四、廣西南寧市與扶綏縣一帶出現一般稱爲「白色人民軍」之反共武裝,簡稱「白軍」,擁有成員八十餘人,領導人高某爲匪軍退役營級幹部,參加份子多爲退役匪軍及成份不好之社會青年。六十年(1971)八、九月間,該股武裝在南寧邊境某地搶獲援越武器一批後更形活躍,經常搶劫匪運輸車輛、倉庫,所得物資除部份攜走外,其餘任由當地人民取用,因此甚獲附近人民暗中支持。
五、西藏黑河至青海噶爾穆間之公路,常發生反共武裝破壞交通,截擊共匪運輸車隊事件。六十年(1971)九月十八日,藏胞反共武裝一股,在青藏公路之唐古拉山區狙擊匪汽車隊,双方立即展開槍戰,反共武裝當場擊斃匪駕駛員一人,毀汽車二輛,並將汽車中物品搶奪一空。
六、六十年(1971)七月底,有一股爲數二十餘人身着黑色衣服之反共武裝遊擊隊,襲擊距廣東翁縣不遠之山區公社,除焚燬公社糧倉外,並槍殺該公社某大隊匪黨支部書記陳匪灶明,當附近匪軍聞訊調派部隊乘車馳至現場時,該股游擊隊已逃逸無踪。
七、四川松潘縣之西部山區,現有反共游擊隊一股,由木尼谷土司拉丹所
領導,擁有成員三百餘人,活動於該縣木尼谷、毛兒蓋等地,該等常對灌縣至松潘間之公路進行破壞。上(六〇)年(1971)四月間,該股游擊隊曾襲擊該縣南部鎮江關僞機構之辦公處,當場擊斃幹十二人,搶糧五十餘駄;六月二日復在鎮江關以北公路上伏擊共匪部隊,當場擊斃匪幹二人。
八、廣東韶關地區反毛份子活躍,彼等自稱爲反毛游擊隊,六十年(1971)十月間距馬壩火車站約一公里處附近發現有四具匪軍屍體,其中一名爲連級匪幹,其餘三名爲士兵,傳證被反毛游擊隊擊斃後將屍體移至該處,以顯示該游擊隊之實力。
九、廣東連山縣地區出現一股反共游擊隊,首領爲關成光,係匪退伍軍人該股反共游擊隊,現有部衆數百人,曾於六十年(1971)十二月二十九日圍攻懷集縣蚴仔派出所,擊斃匪幹多人,並搶槍枝、糧食後離去。
十、西藏達賴於六十一年(1972)元旦二十一日於印度加爾各答國際飯店轉述西藏境內反共藏胞活動情況稱:藏胞由於不堪共匪暴政迫害,紛紛起而反抗共匪。如上(六〇)年(1971)九月間,西藏東部波密宗地區反共藏胞兩千餘人群起武裝抗暴,截至十二月中止,先後擊斃匪軍,匪幹等三百二十餘人,該等武裝藏胞目前在當地仍甚活躍。
十一、據六十一年(1972)六月三日中央社香港電:最近,廣東、廣西、西南、江西、湖南等地之反共抗暴活動至為熾烈,迫使匪軍在加强海岸線之「防襲」、「防鑽」之同時,又忙於對付各地抗暴行動。以廣東省為例:匪軍最近在粵東、粵北等山區與交通線附近農村,展開大規模之搜查行動,企圖遏止有組織之反共游擊隊所進行之各種反共抗暴活動(如襲擊匪運輸汽車、縱火焚燒共匪糧會及物資倉庫)。目前,北江大橋及主要鐵路、公路橋樑,皆增派匪軍及民兵加強守護,以防破壞。
十二、福建南安地區於六十年(1971)十二月上旬出現一股反毛武裝。該股武裝自稱「白軍義勇隊」,由晉江籍青年林文燦領導,成員有兩百餘人,大部爲不滿匪偽暴政之青年,擁有少數槍枝、械彈及糧食,提出「消滅紅軍,重建新中國」及「打倒秦始皇暴君復活」等口號,以該省戴雲山區爲根據地,經常破壞大田、德化一帶匪公社糧倉、橋樑、鐵路、工廠等。
十三、三月初,載運糧秣、服裝之匪軍車一輛,由嵊縣駛赴新昌(浙江)途中,突遭反共武裝一股六十餘人伏襲,該車司機及隨車押運匪幹四名均當場被擊斃,車上物資除携走者外皆予以焚燬,後遁入四明山區。
十四、據中央社六十一年(1972)三月二十七日香港電:西藏由日喀則至葛大克公路沿線一帶山區,最近出現一支擁有新式機槍之武裝游擊隊,共匪行駛在該路線上之軍車,曾先後遭受襲擊者已有數十輛,被掠去不少彈藥及軍用品。據悉,該股反共武裝係國際性組織,其中有傾向達賴之藏族青年參加,所配備之武器爲蘇俄製造,而透過印度之手所供應者。
十五、廣東封開地區反共武裝活躍,經常進行襲擊匪軍、匪幹,以及搶刧糧倉等活動,以致匪軍、匪幹前在農村時,均須掛帶武器,並數人相偕同行,以防襲擊;六十一年(1972)二月十九日晚,該縣河兒口鎮糧倉被反共份子縱火焚毀,損失糧食二百餘擔。
十六、福建龍岩、漳平、寧洋、連城交界山區內有反共武裝約三百餘人,自上(六〇)年(1971)九月林彪事件發生後,曾出動襲擊龍岩南沙公社倉庫、新橋車站、雁石公社夏村倉庫,本(六一)年(1972)二月底深夜又襲擊漳平火車站之鐵道兵團倉庫,曾與匪軍激戰一小時,反共武裝人民死傷二十餘人,匪軍死傷人數未見公佈。
十七、二月一日,駐福州林系匪軍一個營,因不願遭受整肅,業已攜械進入山區,並經常夜間出沒搶劫共匪公社糧食及物資倉庫。
十八、據三月十五日匪區資料;上(六〇)年(1971)九月間,山東地區傳說林彪死訊後,駐濟南匪軍林匪舊部魯籍官兵二千一百餘人,由團長趙良携械逃入山區,目前常在偏僻地區流竄活動。
第四節 毆殺匪幹
一、六十年(1971)七月中旬,福建晋江縣革委會主任兼駐當地匪軍團長王匪國群,返家途中,被反毛反共武裝隊狙擊斃命。
二、七月二十七日,雲南大猛籠下放青年「先鋒第四隊」,以配糧不足爲藉口,數日拒不上工,僵持至八月三日晚,該批青年竟與匪軍發生武鬭,用木棒擊斃衛兵二名。
三、七月間,廣東惠陽縣陳坑公社民兵排長林子唐將戰備糧分配給農民,被共匪嚴重處分,林某卽串同下放青年十餘人,深夜潛入該社匪黨委書記家中;將其殺傷後,逃入山中,
四、八月份,廣東懷集縣「下放青年小組」負責匪幹程中信,忽遭反共分子毆成重傷。共匪搜捕嫌疑份子,結果破獲一從事反共活動之下放青年秘密組織「二一一青年戰闘組織」。
五、廣東封開縣偽革命委員會於八月二十三日派遣匪幹林向榮、曾超賢等赴漁澇圩公社主持肅反工作,該等抵漁撈圩後,獲悉氹化村公社匪幹涉嫌貪污,即於二十三日前往該公社召集群衆舉行闘爭大會,並將該公社匪幹伍亞樹押往漁港圩公審,當場按貪污、盜窃公糧及實施反革命破壞活動罪名判處死刑,由匪民兵十名押至氹花村執行槍決,另扣押涉嫌群衆數十名,以致群情激憤,導發抗暴,當場殺死匪幹曾超賢及民兵四人。其餘匪幹與民兵見勢不妙,均逃返漁澇圩公毗並電縣匪求援,該縣匪立卽電請就近之匪廣西軍區梧州軍分區調派匪軍二百餘人馳往該村鎮壓,當場拘捕老弱婦孺四十餘人,其餘青壯年均逃入附近山區。
六、六十年(1971)「十、一」偽慶,駐雲南騰衝車於當晚在騰衝中學廣場放映電影,招待居民、工人、青年學生前往觀看,當銀幕上出現毛像時,現場匪兵前先鼓掌,但工人、青年學生等無人拍手,致引起匪軍不滿,大聲批評群衆,當時有一匪兵竟向場邊青年數人施打耳光,立即引起工人及青年學生不滿與鼓噪,部份群衆則以石塊投擊銀幕,繼而砸爛放映機及毆打放映員,且與匪軍扭打,匪軍一排長竟向人群開槍,當場擊斃工人民衆五人,激起群衆憤怒,群衆還擊,以亂石打死匪軍官一人。
七、六十年(1971)五月,西藏直公宗藏胞曾殺害匪幹五人,搶劫匪糧食一批;同年九月十二日,德靑宗藏胞因不堪飢寒交迫,在該宗附近截劫匪運糧馬車十二輛,殺死押運匪兵多人。
八、六十年(1971)十月一日,湖南瀏陽縣反共份子以手榴彈四枚投擲該縣革命委員會保衛組,炸毁辦公室三間、保衛人員宿舍一間,炸斃匪幹五人,炸傷十二人。該縣匪立即調派武裝部隊及民兵配合公安保衛人員分赴山區搜索,但無所獲。
九、六十年(1971)九月初,廣州市河南小港新村匪軍高級幹部住宅(共住七家)遭人縱火焚燬,其中住二樓之某團級幹部全家均被燒死。
十、六十年(1971)九月間,共匪為在福建晋江縣城西北約三十公里之羅溪鄉闢建軍用機場一座,乃迫令該地區居民(共二十餘村莊,約八萬餘人)他遷,但當地居民以世居該地,均不願遷移,並向匪方申訴抗議未果,乃於九月二十五日發生暴動,以農兵為武器攻擊匪幹,一時秩序大亂,無法控制。後經匪駐軍開抵現場以武力鎮壓,始告平息。
十一、六十一年(1972)三月十九日,廣東惠陽壢下公社偽革命委員會主任兼黨委書記彭匪幹,生前被亂刀刺斃,陳屍於壢下公路旁。共匪確認為反毛反共份子所為,乃在附近大肆搜索,逮捕壢下中學學生十餘人,指彼等與暗殺事件有關。
十二、二月十四日,普寧縣灰寨鄉居民因爭執魚塘引起糾紛,繼以偽公社匪幹處理不公,以致双方各出動一百餘人,以刀、矛、棍棒等武器進行械闘,打死匪幹一人,傷三十餘人。
十三、十月十九日,海豐縣梅隴公社革委會主任藍匪波生,乘車赴海豐途徑公新嶺時,突遭四名不明身分份子槍擊,當場斃命,該等並將藍匪所攜文件搜出焚燬後逸去。
十四、據中央日報報導後消息:上(六〇)年(1971)十二月二十六日,福建龍岩縣由於糧荒嚴重,各區開始發放「備荒糧」,當匪幹們在龍岩西部鑼鄉橋發糧時,與群衆發生衝突,引起群衆搶劫糧倉,殺死匪幹多人。
十五、六十一年(1972)元月四、五兩日,福建龍岩白石地區由於匪幹配糧不公並從事黑市交易抬高黑市糧價,引起農民不滿而生暴動,當場擊斃匪幹五人,重傷七人。
十六、據四月十六日中央社香港電:匪偽廣東省礦務管理局局長李匪棟,四月二日率領武裝礦警千餘名,乘汽車前往五華及紫金縣各礦場巡視,當其座車駛至五華縣安流站附近亞姨嶺山下時,忽然發生爆炸,車燬人亡。據悉,為反共份子所埋炸藥所致。
第五節 投奔自由
一、一年來,衝破鐵幕,冒死投奔自由之大陸人民不斷增加,而再度出現十年前之「難民逃亡潮」事件。僅就六十一年(1972)一至六月份而言,大陸各地經由水路與陸路取道廣東逃抵各港一地之難胞,即達五千人以上。
二、據法新社報導,香港警方每截獲一名難胞,至少有五名可逃過警方耳目而混入香港及九龍。若如此比例推算,本年上半年逃抵香港之難胞,已在三萬人左右,至於在逃亡途中被匪軍槍殺、截留,或在游泳中淹斃者,為數更可觀。在香港,據李某透露:近來該林場已有三十餘人外逃,但僅有五人偷渡成功,其餘均在中途被匪截囘或格殺。
三、截至元月底止,廣東潮陽縣風南地區外逃人數已達二十七人,其中逃抵香港者十八人,包括公社幹部及生產隊長兼民兵隊長陳武等,其餘九人在逃亡途中被匪截囘。
四、據二月二日美聯社香港電:匪軍第四軍三名「將官」及多個中上級軍宮,上週內試圖逃往香港未遂而被捕囘,彼等均爲林彪舊部,從廣州分乘汽車出發,一路上矇混過許多檢查站到深圳火車站,但在匪軍方知悉其動機後,即下令予以逮捕。
五、由各地潛返廣州之「上山下鄉」知識青年三十八人,於四月六日結夥企圖外逃,行至匪港過境梧桐山區時被邊防部隊發覺開槍射擊,當場擊斃五人,擊傷七人,其餘二十六人均被拘返廣州。
六、五月一、二日,有二十一名男女知識青年,游水逃達香港。彼等大部份爲偽中山大學學生。
七、五月十二日深夜,廣東知識青年三十餘人,由水路偷渡澳門,艏抵里沙灣海面即被澳門水警捕獲。
八、五月十六日,有二十名大陸青年男女,由海上、陸上運抵香港。其中有兩對夫婦駕駛一隻舢板自中山縣逃出;十四人游泳逃過來,兩人偷越邊境鐵絲網進入香港。
九、五月二十二日,又有四十一名大陸青年,分由陸路及水路逃抵香港,其中三十七名係游水而來,皆為二十歲左右青年,另外兩男兩女則由邊境偷渡。
十、雲南瀾滄、孟連地區由於糧荒嚴重,一般青壯年乃向公社請假偽稱外出尋覓食物乘機外逃。如瀾滄匪前衛公社某大隊來猛生產隊,已有七人以上述方式逃抵緬甸,該公社紅星大隊所轄四個生產隊中,截至二月十日止,外逃人數已達一百餘人。
十一、由於大陸人民紛紛冒死投奔自由,其外逃人數日見增加,共匪遂在廣東及雲南等邊防地區再採取包括對外逃份子就地格殺,以及對拘囘之偷渡策劃人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死刑之各種防範偷渡措施,企圖遏止大陸人民投奔自由之行動。其具體措施如下:
(一)廣東匪爲防範人民外逃,近來加強檢查往來各地車輛、船隻,對駛往該省邊防區者檢查尤爲嚴密;廣州駛往深圳之火車,除由隨車匪幹負責檢查外,汽車均由派駐各車站之匪民兵執行檢查任務,途中並有民兵隨時攔車檢查。
(二)廣東惠陽縣匪於四月間將該縣各社隊發出嚴防人民偷渡之指示,規定:凡有助於偷渡之器材,如皮球、塑膠板、指南針等,一律禁止私人買賣,嚴格檢查該縣駛往淡水、華山等沿海地區之公共汽車,若在乘客身上搜出球膽、地圖、指南針等物,不問情由一律拘捕;鄰近大鵬灣、沙魚涌等地之民兵崗哨,若發現有人進入距海或邊境三百碼之内,不聽制止,即予格殺。
(三)廣東海豐縣近利用各種集會強調,鎮壓反革命,及宣傳防止偷渡,宣稱發現「現行反革命」活動有據將判處死刑,被脅從者亦視情節輕重判處徒刑,偷渡策劃人與同謀者同以「現行反革命」罪論處。
(四)雲南匪採取欺騙恫嚇及加强管制等措施,防範人民外逃,例如:指外逃無前途,逃至何處均將被拘囘,並渲染緬軍對外逃黨團員幹部之殘暴;規定任何人發現有人企圖外逃,應卽向所隸生產隊或公社革委會報告,並監視其行踪;加派民兵在邊界設卡放哨,嚴密檢查行人證件等。
第六節 結語
從一年來之事實證明,大陸人民之反共抗暴活動,因共匪內部闢爭之激烈而更爲擴大,根據以上所述事實,可發現如下若干較爲突出之特點:
一、反毛反共階層之不斷擴大:反毛傳單與標語之大批出現,林系匪軍之反毛譁變,高級軍官之逃亡等事實,乃爲林彪事件之直接反映,更說明匪軍內部之不穩。
二、知識青年逐漸成爲反毛反共之領導力量:「文革」以來被迫「上山下鄉」之知識青年,身受共匪暴政之壓迫,乃紛紛選擇反毛反共一途,並逐漸成爲工農群衆反毛反共活動之領導力量。
三、反毛反共活動之相結合:反共必先反毛,匪黨內部之反毛活動及其手段,均有利於反共活動,且反毛勢力爲擴張其盤勢,必須團結黨外反共勢力,因此大陸之反毛反共力逐漸相連。
四、投奔自由者之增加,乃爲匪偽統治敗象之暴露。大陸青年冒生命的危險,投奔自由,顯示大陸青年唾棄共匪;共匪雖採用嚴厲防範措施,但仍無法遏止人民外逃,實暴露共匪極權統治之脆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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