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年鑑 1980年 大陸抗暴運動

一年來,大陸人民反共抗暴活動,已由消極之張貼大字報、出版地下刋物,轉爲積極之進行「上訪」遊行、示威、佔領匪偽機關、毆打匪幹,展開抗暴行動。活動地區由北平開始,向華北、東北、華中、華南、華東、西北、西南以及雲南、內蒙古等地擴展。計有雲南、廣州、上海、南京、四川、陕西及黑龍江等地之下放「知靑」進行反抗及破壞活動;上海與北平等地學生(包括一部分外籍學生)之示威及抗議行動;大陸各地並且發生農民到北平「上訪」及「反饑餓」示威事件,河北、湖南、廣東、甘肅及陕西等地農民抗暴事件;江蘇及廣東工人怠工事件;復、退軍人到北平遊行示威事件,福建、廣東、雲南、新疆、廣西、浙江及河南等地復、退軍人抗暴事件以及海南島群衆武裝抗暴等事件,致造成大陸社會之動盪與混亂。由於此等情勢愈演愈烈,偽當局乃於六十八年(1979)十一月在北平召開全國城市治安會議,由大陸二九個偽省、市、區及瀋陽、廣州、南京、漢口、重慶、成都、西安及漢陽……等十五個大城市,分別指派匪公安幹部與會研討鎮壓措施。會後,湖北、雲南、甘肅、青海、新疆、江西、遼寧、山西及浙江等偽省、市、區,復分別召開整頓社會治安工作會儀,研討採取血腥手段,展開鎮壓。凡此種種情形,顯示大陸動盪不安之勢仍然繼續存在,而大陸各地反共抗暴之怒火亦日漸茁壯。以下特將大陸展開貶毛活動、大陸人民「上訪」示威、大陸人民抗暴行動等,摘要敍述如後。

第一節 大陸展開貶毛活動

六十八年(1979)九月八日,匪新華社發表毛匪澤東於四十五年八月接見音樂家協會,負責匪幹講話之聽者筆記,要求要反對教條主義,其用意在說明毛匪修改馬列主義於前,則今日自當修改毛匪教條於後。九月,匪「人民日報」發表文章號召修毛並與「凡是派」劃清界限。該文指出,不應拘守毛匪思想之某些論斷,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加以改變」,不應「照抄照搬,句句照辦,抱著『兩個凡是』不放」,而應「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此外,匪「新華社」報導:匪軍軍事學院院長蕭匪克在該院教學經驗交流會上指出:林彪、四人幫「寫文章、講話都大量地引用語錄,照抄照搬」,爲害甚大。自六十八年(1979)七月起,大陸出現之大字報及匪幹在詞上批毛,已漸趨劇烈。廣州地區各級學校且開始探討毛匪在某次會議面對七千與會者所作之自我檢討全文。十二月間,大陸各地開始拆除毛像,計有原在廣州市偽中山醫學院正面之高五公尺銅像、偽中山大學內之水泥像,珠海廣場之銅像,均已被拆除,市內幾無毛像可見。此外,福建、四川、上海及天津等偽省、市之毛像亦被拆除,大陸各地均極展開貶毛活動。

一、六十八年(1979)七月,匪黨中央副主席、偽國務院副總理陳雲,在黨中央政治局會議中指出:現在政治上有兩大包袱,一爲死人包袱;另一爲活人包袱。前者係指毛澤東造成之錯誤,後者係指那些對四人幫仰承鼻息以毛匪壓人者及欲以毛匪來嚇唬老百姓者。陳匪認爲黨政治局必需決定在召開全會前。處理這兩個包袱,對毛xx曾經有過之錯誤政策、指示及黨中央在毛xx主持下之錯誤決議,向全黨全國各級原原本本傳達,以便使毛匪之錯誤可以從批判中加以糾正。

二、六十八年(1979)九月,北平西單民主牆,出現一張題爲「必須重新評價毛澤東」之大字報,指責「凡是派」,並要向其展開拼死鬥爭。該大字報指出:毛曾產生過一些錯誤決策,這是毫不足奇,但林彪、四人幫一伙故意指毛匪著作與言論「句句是眞理」、「一句頂一萬句」,根本已背離「馬克思主義」。它要求群衆對毛匪,必須大力破除個人迷信,破除盲目之個人崇拜。

三、六十八年(1979)九月二十六日,山西太原市五一路五一廣場東側「民主牆」上出現一份署名「民主戰士」,題爲「爲什麽不能公開評價毛澤東」之大字報,抨擊匪不允許群衆公開評論毛匪,則所謂眞理標準毫無意義可言。

四、六十八年(1979)九月二十九日,葉劍英在講話中指出:不能「神化」毛匪。葉匪認爲:「任何領袖人物都不是神,都不可能沒有缺點錯誤;都不應當加以神化」。

五、六十八年(1979)匪「紅旗」雜誌十月號,刋出徐匪向前文章一篇,要求修改毛匪軍事思想。文中指出:爲防止及克服軍事思想上之僵化及半僵化狀態,必須反對抱殘守缺、故步自封、迷信書本、照抄照搬之錯誤態度。徐匪認爲:不能抱殘守缺、迷信書本及照抄照搬毛之軍事思想,實際卽否定並企圖修改毛匪之軍事思想。

六、六十八年(1979)十月三日,北平匪台播出署名李文之廣播稿,指出要解決新問題,不是照抄、照搬本本(指毛匪選集或語錄之類)之現成東西所能辦到,亦非毛著中之靠講大話、空話、砲話所能辦到。

七、六十八年(1979)十月二十六日,匪解放軍報指出:現在對毛澤東思想有兩種不同之態度,前一種是照抄照搬,句句照辦,後一種是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文章強調:堅持實踐是檢驗眞理之唯一標準,就是堅持實事求是,把討論眞理標準問題說成是不要高舉,或者說成砍旗,是沒有道理,故不能按照前一種態度去高舉。

八、六十九年(1980)五月十六日,廣東南海縣大瀝公園内之所謂「革命烈士紀念碑」上,出現一張署名「中國青年鐵血團直屬廣東行動隊」所張貼之大字報,痛斥毛匪澤東生前之罪惡,並要求當權之匪酋徹底鞭毛,否則要他們血債血遜。文中指出:生前罪惡滔天之毛澤東不待鞭屍就已遺臭萬年,指控毛匪是中國之歷史罪人,民族之敗類,億萬人民被屠殺之劍子手,且是中國大陸目前貧困落後、黑暗恐怖之製造者。大字報表示:毛澤東之陰影一天存在,中國之山河大地就一天難見天日,中國人民之怨憤也一天無法消除。大字報要求拆除毛匪「紀念堂」,同時要求毛屍要丢到化糞坑去。

第二節 大陸人民上訪示威

大陸人民要求自由民主,及徹底改變所謂「無產階級專政」之政治制度,與匪偽當局維護及延續其「社會法西斯專制」之政治制度適背道而馳,致群衆對匪偽政權久懷不滿。大陸人民爲謀求解決其個人工作及生活上所面臨之困難問題而未能得到所在地行政單位之合理解決,因而冒死「上訪」。所謂「上訪」,包括「請願」與「訴苦」兩種含義在內。「上訪」之地區集中在北平。六十八年(1979)下半年,仍有成千上萬之群衆,自大陸各地湧向北平,積極進行「上訪」示威,九、十月間在北平聚集之群衆,已高達十萬人,掀起大陸人民「上訪」示威運動之高潮。

玆依時序簡述如次:

一、六十八年(1979)七月二十五日,有衣著破爛、蓬頭垢面之民兩千人,在北平天安門附近進行「反饑餓、反壓迫」示威遊行,自北平王府井大街集中出發,在市中心區遊行後,即推派代表要求華、鄧兩匪接見,惟候多時,不僅未能如願,且遭匪偽公安人員之毆打,部份爲首之農民竟慘遭逮捕。八月七日至九日連續三天,共有農民六百餘人,在北平中南海匪黨中央委員會門前示威請願,後被匪偽軍警驅散。八月二十五日晚,在北平主要大街上,支持人權運動者約一千人舉行集會,抗議匪逮捕民主運動之青年領袖;八月二十八日,又有群衆兩百人集合在匪黨總部門前,高呼「要工作」之口號。

二、六十八年(1979)八月二十九日至九月七日,憤怒、沮喪及不幸者約一千餘人聚集北平,住臨時搭成之簡陋帳蓬中,白天進行示威及遊行,晚間則溜回帳蓬區休憩,並在路邊舉炊。自八月二十九日以迄九月二日,另有多至三百人少至五〇人之群衆,在中南海大門前靜坐示威,張貼標語,要求華、鄧兩匪接見,並解決其工作、生活及冤情等問題。九月七日,四萬名退伍軍人之代表,趕到北平,在「民主牆」上張貼「救救我吧」之標語。

三、六十八年(1979)九月八日晚至九月九日凌晨二時,匪公安人員動員車輛,載走停留在北平南區永定門附近之「上訪」群衆約兩萬人。九月九日,有「上訪」群衆七百人在天安門廣場靜坐抗議,另農民及退伍軍人二百人在廣場上示威。九月十日,有已經考上大學而未獲准入學之青年四百人及若干工人在通衢遊行,自北平「民主牆」出發,通過天安門廣場,由四名少女在前引導,兩手高舉:「我們要入學」及「告訴父母,我們已考試及格」之標語牌,遊行行列長達四分之三哩,沿途參加示威者曾一度達到一千餘人。同時,另有學生二五〇名,在北平匪革委會門前靜坐示威,將標語貼在該會玻璃門及牆壁上。九月十一日及十三日,約有學生一百五十名及其父母,到北平匪革委會門前示威。同時,約有「上訪」群衆三五人在北平中南海大門前靜坐示威。

四、六十八年(1979)九月十三日,上午,若干群衆開始在天安門廣場聚集。有青年六人發起在北平市中心公開集會,以抗議毛匪澤東所犯之錯誤及其極左性質之「文革」所導致之問題。另男性青年一人,在集會前散發討論政治問題及社會評論之小册。時聚集在天安門廣場之群衆,已達三千人;匪士兵四佈包圍,並試圖阻止該男性青年續發小册。旋群衆與士兵發生混戰,成千本之小册抛掷滿地,群衆爭相拾取閲覽。双方撐拒時,人群又第二次聚集,由名爲「民主、科學、社會主義、學術研究院」之組織所召集,會中討論「上訪」群衆問題,有張西峯等五人發言,歷時二時三十分鐘,參加者以工人及青年學生爲多。另有衣衫襤褸之農民數十人,躺在北平中南海門外,表示抗議。近午時分,仍有群衆數百人在天安門廣場「紀念碑」台階上,進行小組討論會。時有一穿制服、配戴勛章之軍人對群衆訴苦,謂代表復員失業之韓戰退伍軍人兩百人「上訪」。渠自解職復員後,如今已至求乞爲生之地步。九月十四日,甚多希望升入大學之高中畢業生與工人,連續第五天聚集在北平偽「革委會」門前示威,由彼等之發言人與匪偽人員進行交涉。

五、六十八年(1979)九月十八日,仍有群衆五百人在北平偽革委會外面示威。有一蓄鬚、年約五十歲左右之工人,在偽革委會門前訴冤,申訴其本人因政治理由而被關在精神病院達十年之久之冤情。二十日上午,有剛考上大學而未獲分發入學之學生一二〇人,在北平匪革委會門前示威,要求鄧匪小平接見,並准許他們進入大學,並譴責匪黨官僚政治之循私作風。二十日下午,匪鐵路局離職職員及工人以及眷屬約一百名,到北平中南海門前示威,企圖向匪黨之領導者要求解決他們之困境,同時抗議匪鐵路局未協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旋與守衛中南海之警察發生衝突,由口角演變成一場混戰時公安便衣人員前往查詢,示威者被捕送走者約四十人。同時,在匪「革委會」前,有「上訪」者一五〇人,散發大字報,要求「平反」各種冤屈,包括恢復公民權及准許他們自農村返回北平。甚多示威者表示,他們已「非法」回到北平,但無法重新取得居民身份,因此,無法獲得工作及糧票。當外籍記者詢問,何人應對「上訪」群衆所指控之罪狀負責時,一名三十歲之男性「上訪」者指出:是毛匪澤東之過錯,應由毛匪負責,因爲當時是他當權。其他在場者均表示同意此一說法。在場之另一名示威者警告稱,北平警察正在迫害「上訪」者。示威者表示,匪偽當局於九月十五日曾宣佈,派匪幹一千人協助解決「上訪」群衆之問題;但證以今日情形,此項宣佈只是宣傳而已。九月二十二日,一群考試及格而無校可進之高中學生,在北平匪革委會門前抗議。同時,有衣著破爛之農民及群衆二百人,展開靜坐示威,並進行「告地狀」。

六、六十八年(1979)九月底至十月,「上訪」者陸續達十萬名以上。十月二日、六日、七日及十日,北平續有「上訪」農民及群衆抗議共匪濫捕民衆。十月十一有「上訪」請願之民百餘人,在中南海門外示威,至傍晚示威者增至約三百名。當此批請願者連續靜坐示威十一小時之後,已入深夜,匪公安局人員卽展開大規模之緝捕行動,十月十三日,有農民及群衆六〇人與警察毆闘,並在叫罵一小時之後,强行衝至中南海匪黨總部大門。入夜,示威者續增至一百餘名。十月十四日,示威者增至二五〇名,連續兩天靜坐示威,要求工作及「平反」冤屈。

七、六十八年(1979)十一月及十二月,仍有「上訪」者在北平進行示威。十一月十三日,有衣著襤褸之農民十五人,在寒冷氣候中,靜坐在北平匪黨總部門前示威,雖遭警察之驅趕,仍拒絕離開。至十二月底,仍有部份「上訪」者,在北平中南海門前進行示威抗議。

第三節 大陸青年抗暴活動

一、據上海匪統計,六十八年(1979)底,六十九年(1980)初,因抗暴活動而當場捕獲之青年計兩千六百餘名。六十九年(1980)四月,匪分別對十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之犯罪份子四三名,判處三年至十八年之有期徒刑。

二、六十八年(1979)下半年,因反對「下放」,而在各大城市靜坐抗議及遊行示威之知識青年,計在北平、天津、上海、內蒙古、山西、陕西、江西、湖南、浙江、福建、雲南、貴州、四川及新疆等十四個省、市、區中,已達三百餘萬名。同時,在大陸出現「反下放青年同盟」之反共組織,積極展開抗暴活動。其成員係由一群不滿匪偽「下放」政策之知識青年秘密結合而成,大量吸收所有遭受迫害及不滿現實之知識青年參加。總部設於北平,另在天津、上海及廣州等地設有分部。其主要活動之目的,在於反對匪偽之「下放」政策,鼓動知識青年倒流城市及展開爭自由、爭人權之抗暴行動。該組織廣州分部之人員,於北平各大學學生發動學潮時,曾於廣州南方大廈兩旁之牆上,張貼嚮應北平學生示威行動之大字報,予以聲援。

三、六十八年(1979)十月,美聯社、法新社及合衆國際社自北平報導:北平匪人民大學、北京大學、北京財經學院及北京醫學院等學校師生,爲抗議匪軍及匪製煙廠强佔校園並要求撤出已佔用之校區,而舉行遊行示威。十月十日,有匪人民大學學生二千五百名從北平長安大街西牆出發,在北平中心地區進行六小時之示威遊行,揮動標語,高喊口號,抗議匪軍第二砲兵師佔用該校校舍八年,其後並在北平中南海大門外進行靜坐示威。十月十一日,匪北京大學校園內,展開大字報運動,學生們要求罷課及改善簡陋之學校設備。十月十二日,匪北京財經學院師生八百名,沿北平主要街道遊行,揮舞旗幟,高喊歸還我們之校園,並且要求製造長城牌香菸之匪北京製菸廠,撤出已佔用該校達八年之校園。匪北京衛生學校之學生,貼出表示抗議之大字報,要求歸還目前被軍隊佔用之部份校舍。在長幅黃色之大字報上寫道:抗議軍隊佔用我們之學校,反對這種軍閥作風。同時匪中央經濟研究院學生四百人在北平各主要街道上遊行,高喊「打倒尼古丁」之口號,並要求菸廠停止佔用該校校園。稍後,在黨中央委員會總部所在地及高級頭目居住區之中南海外面舉行靜坐示威時,爲大隊警察所驅散;十月十三日,北平西單民主牆上,貼滿若干與學生示威運動有關之口號及大字報,北京醫學院學生表示支持北平各大學學生之「正義鬥爭」。北平匪人民大學學生因匪軍部隊已表示歸還部份佔用之校園,結束爲期三天之罷課行動。十月十四日,在北平參加匪經濟協會之大學生,在靜坐示威中,要求自六十年起被菸廠佔用之校區,歸還學校使用,並張貼大字報表示抗議。此外,北平匪承認青年滋事嚴重,六十九年(1980)二、三月間,共發現大小刑事案件兩千三百多起,以及搶劫、盜竊、投機倒把等犯罪團伙四百一十餘個,同時逮捕各種犯罪份子二千二百多名。་

四、六十九年(1980)三月,匪中國新聞社透露:廣州市犯罪份子活動極爲猖獗,他們殺人、搶劫、强姦、走私、縱火、破壞、炒買賣,偷渡外逃與擾亂社會秩序,爲害甚大。其成員以青年爲多,皆組成有組織之團體,他們留長髮、穿喇叭褲,身藏自製火藥槍、大刀及匕首等凶器,四出進行破壞活動。據廣州市匪公安部門不完全之統計,自六十八年(1979)十一月至六十九年(1980)三月,在四個月中,打擊現行破壞活動之犯罪團體三四六個,收繳作案用之各種兇器計一七六九件,處理犯罪份子一五四一名,其中遭逮捕者計四八〇名,分別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另送往勞動教養所參加改造者二九〇名。六十九年(1980)四月至五月初,又抓獲從强制勞動場所逃出之「犯罪份子」一百餘名。

五、六十九年(1980)一月,匪「天津日報」透露,天津市於六十八年(1979)進入九、十月份以來,社會上出現一些動亂,其主要表現是刑事犯罪活動猖獗,一小撮殺人犯、搶劫犯、强姦犯、放火犯和嚴重破壞社會治安之份子,肆意破壞社會秩序,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一些青少年受壞人之利用及教唆以及不良風氣之影響,犯罪活動有所增加。該報又稱,六十九年(1980)一月初,匪偽公安機構摧毀由各階層青年組成之所謂「流氓團伙」四百多個,被判刑者,一百三十餘名,其中被判處死刑者多名,當場槍決。同時,天津市不滿現狀及失業之青年鬧事及犯罪活動,並未因匪法院採取恐怖及血腥手段而停止,反而因憤恨暴政,變本加厲地進行搶刧、強姦、竊盜、縱火等破壞及搗亂社會秩序之行爲。另據匪黨天津市委第一書記陳匪偉達,在匪天津日報上發表之工作報告中指出:問題之焦點,是有些人認爲社會主義制度不好,共黨之領導不行,馬列主義及「毛思想」不靈,强烈表示不要「無產階級專政」。

六、六十九年(1980)六月,匪偽黑龍江電台稱:五月十二日晚上七時許,哈爾濱市大理區工廠街附近、南港區西大橋附近及文化街附近之歹徒五十多名公開集結,手持火藥槍、匕首、菜刀及鐵鍬等兇器,從人民街出發,共騷擾街道十條,總長達八點五里。一路上大打出手、行兇搶切,四十餘名無辜受害群衆。

此外,匪偽地方電台透露,六十九年(1980)一月至四月,福建省被揭發檢擧之「犯罪份子」計一千四百餘名;呼和浩特市一月至四月下旬,共打擊犯罪團伙六十二個,處理犯罪份子頭目一五〇名;一月至五月,貴陽市匪駐軍共抓獲「各種刑事犯罪份子」五百三十餘名,繳獲兇器兩百三十多把;一月至五月,武漢市破獲大小刑事案件一千多起,靑、少年「犯罪團伙」六百餘個,處理犯罪份子三、四千名;二月,昆明市分別對二十三起「反革命」案件及刑事案件犯罪份子二八名判決,被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四名,被判處管制或有期徒刑者二四名;四月,濟南市分別對刑事犯罪份子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者一八名;五月,杭州市破獲八起杭州與廣州間之走私販賣案件。可證大陸青年抗暴之行動,有逐漸升高之趨勢。

第四節 大陸各地抗暴活動

一、六十八年(1979)八月,香港大公報透露:七月間,廣東海南島屯昌縣有個別壞人,借口「上訪」,煽動和糾集不明眞相之群衆三百餘人,聚集縣城,强佔縣廣播站,進行煽動性之宣傳廣播。同時,衝擊縣黨、政機關、砸縣委辦公室、保密室及會議室等地,並衝至縣招待所,進行「打、砸、搶」,又煽動若干人强行衝入人民飯店、三八飯店,搶走食物、破壞設備,並且查抄縣委主要負責人之家。匪指出;在此次「打、砸、搶」事件中,他們搶走國家及私人大批財物,其中包括公章、文件及檔案等,嚴重破壞正常之社會秩序、生產秩序及工作秩序。同年八月,據匪偽廣州電台稱:大約有壞份子三百名,在七月初之暴亂事件中,偽機關及報社,打傷人並搗毀設備。又據十月在北平出版之地下刋物「探索」雜誌指出:七月初發生在海南島之暴亂,參加者約有七千至一萬人,結果死傷三百人,屯昌縣偽革委會嚴重受損,至少有十輛汽車適受破壞;匪出動匪軍兩師約二萬人展開鎮壓。

二、六十八年(1979)八月,上海匪偽解放日報透露:八月下旬,上海有居民群衆數批,結隊攻擊多家工廠,毆打工人,拉斷電線,在打鬧中,雙方均有多人受傷。有若干工廠雖未發生打鬧,但經常被人扔進石頭、磚塊及黃沙,以致部份機器無法開動,部份工廠被迫停產。有一工廠因受居民衝擊,在數天之內,即減產市場急需之短線產品數萬件,損失甚大。另據六十八年(1979)十一月上海匪偽文滙報稱:十月以來,上海市有鬧事份子四十多名,結伙衝擊及佔領匪市革委會信訪大樓接待辦公室,橫臥在大樓廳道裏,致使辦公室無法正常工作。其中有人長期佔據大樓接待室作爲其住宿地點;有人用大字報、漫畫故意歪曲事實,製造謠言,進行蠱惑人心之宣傳;有人暗中策劃,煽動一些不明眞相之「上訪」群衆,聚衆鬧事;有人圍攻漫駡在場接待之幹部,毆打執勤民警;有人甚至作出傷風辱國之醜事。

三、六十八年(1979)七月,湖南農民發生暴動。匪黨湖南省委書記董志文率隨員十名,到前鋒公社檢查征糧情形時,曾遭數百名憤怒之農民指責,認爲夏糧歉收仍大量征糧,使農民吃不飽,活不下去。一時群情激動,農民越聚越多,紛紛提出抗議,有人叫打、叫殺,使董匪等嚇得手足無措。在混亂中,董匪及三名隨員皆被石塊打傷,乃請求上級調匪軍增援,始將農民驅散。在此一事件中,有農民十餘名被逮捕。

四、六十八年(1979)十月,湖北襄陽匪内河航運局所屬之江輪二十三號,於航經谷城縣廟灘附近時,遭反共武裝截劫。未幾,另一艘匪「丹江運輸公司」所屬之機輪四號航經該處時,誤認二十三號輪擱淺,欲加以援助,亦連帶遭劫。該批反共武裝人員約有一百餘名,武器齊全,並擁有小型火砲。此次行動除走大批糧食外,尚刧獲一批工程用炸藥。

五、六十九年(1980)一月,有一支反共游擊隊,在四川沱江上游之資陽、簡陽等縣及內江、自貢等地活動,製造縱火、爆炸等事件,有不少糧食及物資儲藏庫遭焚燬。沱江之運輸船隻,被投擲之手榴彈炸中而沉沒者,達十餘艘。四月,該反共組織在自貢市進行活動時,曾與巡邏之匪軍發生槍戰。

六、六十九年(1980)三月,福建武夷山區之反共組織展開活動,曾以縱火及爆炸等方式,破壞福建省上杭及永定之露天糧倉二十餘座,擊斃匪幹十餘名,並襲擊行使在汀江上之貨輪,其中有一艘被投擲手榴彈後,引起大火。

七、六十九年(1980)三月,廣西境內反共組織活躍,駐在靈山縣與合浦縣交界處之一股反共組織,經常破壞合浦縣白沙經公館至白石水一帶之公路,並搶奪來往客車貨物。另一在姑婆山上之反共組織,行動飄忽,經常出其不意地破壞匪軍裝備,並搶奪糧食,使匪防不勝防。原合浦縣九雲嶺之反共組織,現已與當地之「下放」知識青年結合,使總人數增至三百餘名,並以六萬山之「城隍公社」爲根據地,經常在鄰近地區襲擊小股匪軍或伺機搶奪糧食。此外,潛伏於廣西十萬大山那康、那屯及上恩等附近地區之反共武裝游擊隊,經常襲擊當地匪僞機關並搶奪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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