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年鑑 1967年 大陸抗暴運動

一年來,大陸人民反共抗暴運勤,隨着主客觀形勢之推移,而又有新的發展,尤以共匪以「文化大革命連動」鎭壓反毛反共勢力之後,此一可歌可泣之抗暴運動,更如大海怒潮,在共匪「紅衛兵造反」之暴行推波助瀾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往返冲激,盪漾不已,不但使毛匪在此驚濤駭浪中張惶失措,且使築於沙灘之匪僞政權搖搖欲墜。

茲將一年來大陸人民反共抗暴活動,歸納爲:羣衆抗暴、毆殺匪幹、爆破活動、武裝反共及匪幹棄暗投明五大類,並列舉一百四十項典型事例分述如後,以槪全貌。

一、羣衆抗暴事例三十三則:

(一)五十五年(1966)七月間,廣西南寧壯族數千人,因反對共匪拆除廟宇,曾與出動鎭壓之匪軍一千餘人發生打鬥,雙方死傷均重。

(二)八月上旬,廣東英德硫礦場「勞改犯」,曾乘機搶奪衛兵武器,並於擊斃匪幹十餘人後相率逃去。

(三)八月廿三日,福州市華僑新村村民,因「紅衛兵」入屋拆除神主牌和指控歸僑爲「吸血鬼」,曾毆傷「紅衛兵」三十多人。

(四)八月廿六日,靑島工人四萬餘名,因反對「紅衛兵」之野蠻行爲,曾發動大規模示威,並在街上擊傷「紅衛兵」一百四十多人。

(五)同日,廣東高要縣匪「石洞勞改場」奴工四百餘人,因不堪鞭策之苦,曾在一次暴動中傷斃匪兵九人。

(六)八月廿七日,當武漢匪「紅衛兵」捜刼賈某住宅時,突有工人羣衆二百餘人將「紅衛兵」包圍毆打。

(七)八月廿八日,廈門集美中學學生及歸僑,因抗拒「紅衛兵」拆除陳嘉庚墳墓,擊斃「紅衛兵」六人。

(八)九月五日,雲南昌寧、保山兩縣人民一百五人,因被迫移至遮放戛中農場勞動,曾紛紛表示反對,並祕密約定於十月二日凌晨奮起抗暴,惜事機不密,被匪偵悉未果。

(九)九月八日,廣州「人民玻璃廠」職工二千餘人,因反抗「紅衛兵」滋擾,曾以玻璃粉放進風喉內,向衝入廠內之「紅衛兵」噴射。結果,有四百餘名「紅衛兵」因眼部射入玻璃粉而受傷倒地。

(十)九月九日,天津工人新村工人四千餘人,因反抗「紅衛兵」擾亂,曾毆傷「紅衛兵」七十餘人。

(十一)九月中旬,湖南長沙「勞改營」奴工一千五百多人,因痛恨「紅衛兵」進入營內將彼等重付審判,羣起反抗,結果,有六百名「紅衛兵」被毆傷。

(十二)與此同時,北平一家擁有工人二千七百名的紡織廠,內有一百五人因不滿駐廠「紅衛兵」之侵擾,曾連續罷工三十七天。

(十三)九月十四日,海南島樂東縣民衆七百餘人,因反抗外來「紅衛兵」之迫害,曾湧至「紅衛兵」住地示威,後且毆傷「紅衛兵」三十一人,死七人。

(十四)九月廿六日,福建龍溪、海澄兩縣交界的石碼市工人四百餘名,因常被該管工會之匪幹欺凌,曾羣起毆傷僞「工會主席」、焚燬碼頭倉庫,並高呼反共口號。

(十五)十月廿三日,雲南景洪縣匪「大猛籠公社」風光大隊農民,因被「紅衛兵」逐屋捜査,洗劫一空,曾擊傷「紅衛兵」多人。

(十六)十一月五日,閩西龍岩縣匪「龍岩勞改場」奴工,因「紅衛兵」衝入場內,無理取鬧,曾羣起反抗。事後,且有千餘人逃離無踪。

(十七)十一月廿三日,雲南潞西縣僞公安局,曾在帕爺村鬥爭「五類份子」,其間,因該局匪幹當場毆斃兩個「地主」,激起一次羣衆性之暴動,傷公安匪幹多人。

(十八)十一月間,廣東「湛江化工廠」工人,因不恥「紅衛兵」之所爲,曾一度罷工,並毆傷「紅衛兵」多人。

(十九)閩南雲霄匪「常山華僑農場」僑工二千餘人,曾祕密組成「人民救國同盟會」,並於十二月十五日假擁毛反劉作掩護,進行抗暴活動,當場擊斃場長、警衞隊長多人,同時還搶奪匪軍武器,縱火焚燒禮堂及辦公大樓。

(二十)五十六年(1967)一月二日,浙江杭州市汽車職工,因由滬到杭串連之「紅衛兵」無故毆傷汽車司機多人,曾羣起反抗,並於翌日發動全市交通機構罷工抗議,情况甚爲嚴重,社會秩序亦陷於極度混亂中。

(二十一)一月六日,舟山羣島曾有數千農民,因不滿「紅衛兵」胡作亂爲,猛襲一個「紅衛兵總部」,並搗毀了廣播站和宣傳車各一個,另有「紅衛兵」多人受傷。

(二十二)一月中旬,廣東博羅城郊胡村農民,因共匪舉行「鬥爭大會」時,盡將農民桌椅用具掠去使用,曾激起一次暴動,並以竹棍、鋤頭爲武器,擊斃「紅衛兵」八人,傷二十餘人。

(二十三)二月九日,閩西連城朋口地區農民,因不滿共匪禁止過春節措施,曾糾合數千人刼掠當地公倉食糧,並闖進縣城搗毀匪黨委辦公室,毆傷匪「黨委書記」鄭笑鳳。

(二十四)雲南保山猛克寨糖廠工人,因不滿該廠領導匪幹之倒行逆施,曾於今春發生暴動,並皆使用刀棍,將該廠廠長與衛兵砍斃,另擊傷十餘人,暴動工人除當場死亡兩名外,餘皆逃入緬甸。

(二十五)潛伏在反毛組織「上海住房問題調査指揮部」之反共羣衆,因僞「上海市公安局」於二月廿三日逮捕該組織兩名爲首份子,曾幾次聚衆衝進該局,搗毀偽「文化大革命保衛委員會」,解走在押「人犯」,綁架匪方公安人員。

(二十六)五十六年(1967)春,北平匪「紅衛兵」曾在該市牛街淸眞寺殺猪,激起附近囘民公憤,將寺內「紅衛兵」殺死數十人,旋有大隊「紅衛兵」趕到,將寺内囘民殺光,並縱火焚燬該寺,情况至慘。

(二十七)五十六年(1967)二月十六日,廣東海豐「赤坎公社」農民多人,曾縱火焚燒赤坎村谷倉一座,燬存米三千餘石,碾米機多部。

(二十八)三月八日晚,廣州芳村糧倉,曾被東莞鶴山等地農民一千餘人衝入,搶奪一空。

(二十九)廣州近郊農民數千人,今春曾對共匪發動一次示威運動,接着,又在一處廣場舉行反毛大會。當時匪軍曾趕往鎭壓,但因人數太少,未能將示威之農民驅散。

(三十)貴州開陽地區被匪強迫下放農村落戶之靑年三千多人,曾秘密組成一個反共集團,並已製成小刀三百多把,準備起義抗暴,惜因行動過於突出,被匪逮捕三十餘人,其餘仍在繼續活動中。

(三十一)三月五日,福建泉州農民三千餘人,因糧食供應站匪幹拒絶憑票購糧,曾引起一次大暴動,結果,有前來鎭壓之匪軍多人被擊斃,但農民方面亦死傷百餘人。

(三十二)五月四日,鄭州「二七公社」社員,因反對「文革」,曾紛紛以鐵棒、磚塊、石頭向紀念「五四」運動之擁毛份子猛攻,結果,死二十四人,重傷六百五十一人,輕傷三千二百餘人。

(三十三)五月十三日,四川宜賓縣城約有二萬名反毛羣衆,揮舞刀斧與鐵棒,向親毛份子發動攻擊,死十人,傷四百餘人。

二、毆殺匪幹事例十七則:

(一)五十五年(1966)七月間,福建「高山公社」某生產大隊長,在匪公審時,將預藏於身上之手榴彈一枚引發爆炸,當場炸斃匪幹兩人,並有羣衆多人受傷。

(二)同一時期,黑龍江地區農民,曾將毒藥滲入小麥內送繳匪方糧食部門,造成多次毒斃匪幹事件。

(三)八月廿四日,北平市民李文波,因反對「紅衛兵」之審訊,曾抽出長劍,斬去一名「紅衛兵」兩指,重傷一名女童;李氏之妻亦奪得短刀,斬傷數名「紅衛兵」。

(四)八月廿六日,僞「陝西日報社」幹部李一松,因恃勢凌人,被反共份子毆傷。

(五)八月廿七日,福州市民林其富,因抗拒「紅衛兵」之無理迫害,曾一連刺傷「紅衛兵」及匪幹十三人。

(六)八月卄九日,湖南祁陽縣僞「糧食管理局」匪幹權世響,被反共份子劉兆發殺傷,生命堪虞。

(七)八、九月間,成都市曾發生刺殺公安派出所所長、特派員等案件六起;另有「紅衛兵」兩名及街道治安員一名失踪,女警一名被斬斷手腕。

(八)九月一日,有三十餘名返大陸渡假之香港左派學校學生,囘程時,因被「紅衛兵」譏笑,曾在深圳車站擊傷「紅衛兵」多人。

(九)與此同時,福建平潭縣靑年陳恩德,曾於該縣匪幹舉行擴大會議前夕,潛入會場埋設炸藥,不幸失手被捕。

(十)九月初旬,僞天津三輪二社匪黨支部書記陳良謀,被反共份子殺死,並有十餘名匪幹被捆梆毒打。

(十一)十月初旬,廣東陸豐「甲子公社」匪黨書記賀錦雄,因在「文化大革命」中指使「紅衛兵」到處造反,被人暗殺斃命。

(十二)十月中旬,雲南景洪大猛籠蠻增村「民兵」隊長埃宴,在前往城子區公所開會途中,突被反共份子襲擊,當場斃命。

(十三)十一月一日,廣東澄海縣劉枝靑,因出言不愼,被「紅衛兵」嚴刑拷打至死,劉之兄弟四人乃於悲憤之餘,將「紅衛兵」林鴻葵擊斃,另重傷十六人。

(十四)十一月間,雲南西雙版納僚族自治州僞「人委會」匪幹兩名,在該會附近工作時,突被人暗殺斃命,匪爲此曾派軍警至現場捜査,但無所獲。

(十五)十一月一卜旬,雲南芒市僞公安局巡査股股長李和勝,曾率領公安員劉金鳴、任富保等四出巡査;當其行至東里路時,突被羣衆圍毆斃命。

(十六)五十六年(1967)二月上旬,由廣州市下放博羅縣之「五類份子」曾亞昌,曾殺死前往博羅串連之「紅衛兵」方強洩憤。

(十七)三月十四日,廣東寳安上元鄕匪公安幹部黄欽,因不准返鄕探親之僑胞張才新返港,被張殺死;但張意猶不足,再提刀砍斃黃匪家人四口,旋在高呼反共口號聲中被匪射殺。

三、爆破活動事例五十二則:

(一)五十五年(1966)七月一日,廣東四會縣江谷水庫,曾被反共份子炸毀,並擊傷匪幹及工程人員十八人。

(二)七月廿九日,四川梁平縣燃民章樹庚,因絶糧向「生產大隊」借糧,未獲批准,乃憤將「公社」糧倉焚毀。

(三)七月三十日晚,廣州三元里匪「廣州金屬製品厰」,突然發生爆炸,計燒壊金屬品一批,傷匪幹兩名。

(四)八月六日,杭州行宮前附近之軍械庫,被人爆炸,損失殆盡。

(五)同一時期,廣州黄埔匪「海軍造船廠」,亦被反共份子爆炸,當場炸傷了兩艘軍艦,並傷亡艦上工人和海軍三十多名。

(六)九月十六日,廣九鐵路樟木頭附近鐵軌,被人炸毀數丈,一列駛過該處的火車因此傾覆,死猪隻數百頭。

(七)九月十八日,廣州市仰忠街「第二十七中學」宿舍,突被人爆炸,死傷「紅衛兵」一百餘人。

(八)九月二十日晚,廣州多寶路「第三十二中學」、六榕路「第二十八中學」及「河南第五中學」,曾連績發生爆炸,共死傷住於該等學校之「紅衛兵」四百餘人。

(九)九月二十二日,滇邊蘇臘鄕匪軍營房三棟,彈藥庫一座,被反共份子焚燬,並傷斃匪軍六人。

(十)與此同時,雲南地區亦有匪方貨車三輛,被人縱火焚燬。

(十一)十月一日,廣東汕頭新華戲院被人爆炸,使正在該處慶祝僞慶之匪幹死傷多人。

(十二)同日晩上,該市迎賓舘又被人縱火焚燒,當場灼傷了住於該舘之高級匪幹十餘人。

(十三)同日,廣州越秀山「人民體育場」和珠海廣場,曾分別發生爆炸。

(十四)同日,上海浙江路一小學的大禮堂,突然發生爆炸,當場炸斃匪幹及「紅衛兵」多人。

(十五)十月五日,廣州石圍塘匪「國營荔紅化工廠」,曾被人炸倒倉庫一所,並曾引起燃燒。

(十六)十月十日晚,浙江境內鐵路錢塘江大橋的軌道上,被反共份子設下障礙物,企圖殺害乘車經過該處之「紅衛兵」,惜在火車到達前之一刹那,被守橋衛兵蔡永祥移去未果,僅蔡匪一人被輾斃。

(十七)十月十二日,廣東德慶縣德成鎭的一個「紅衛兵秋收聯絡站」,突被人爆炸,死「紅衛兵」七名,傷數名。(十八)同日晚上,廣州河南南華路匪「合作社」,亦曾發生爆炸,使正在該社開會之「紅衛兵」死傷了多名。

(十九)十月廿六日,福建永春縣中山街口之木材棧和糧倉,同時被人焚燬,並死傷三十餘人。

(二十)十月廿八日,有數部滿載「紅衛兵」之大卡車,由廣東海豐開往惠陽途中,被人爆炸,傷斃「紅衛兵」多人。

(二十一)十一月上旬,來往廣東湛江至廉江之公路汽車,曾被反共份子爆炸,死傷匪幹六人。

(二十二)與此同時,汕頭市外馬路匪「海軍招待所」,亦曾被人爆炸,並引起大火,死傷匪海軍幹部八十餘人。

(二十三)十二月廿五日,在廣州地區活動之反共組織,曾在西村爆炸匪「第一師範學校紅衛兵造反總部」,計毀營舍一幢,傷斃「紅衛兵」四百餘人。

(二十四)十二月十九日,汕頭市匪「東方紅革命造反總部」,曾被祕密裝置之定時炸彈所炸毀,並傷斃「紅衛兵」百餘人。

(二十五)五十六年(1967)一月二日,在廣九鐵路沿線活動的反共份子,曾在深圳車站附近,炸毀匪軍哨所一處,並傷斃匪軍五人。

(二十六)一月三日,匪南京調車場,曾被反共份子爆炸,當時除炸毀該場之號誌一座外,並傷斃匪幹、匪軍各一人。

(二十七)一月四日,在平津地區活動之反共份子,曾在北平之王平村,乘匪「紅衛兵」一千多名在該處集會,爆炸「紅衛兵分站」,結果,斃「紅衛兵」七十餘人,傷一百餘人。

(二十八)一月中旬,廣州河南匪船廠工人羅榮華,曾夥同反共份子五人,將珠江河畔停泊之木排繩纜斬斷,使大小杉木八千餘條随水漂失。

(二十九)一月二十日,在上海地區活動之反共份子,曾在該市愚園路中山公网門口放置定時炸彈,以爆炸在該處活動之「紅衛兵」。爆炸發生後,計有「紅衛兵」五人被炸斃,十餘人被炸傷。

(三十)二月四日,汕頭匪「國營土產出口公司」貨倉,曾被反共份子縱火焚燒,並波及其他三個倉庫,損失重大。

(三十一)二月十二日,廣東石歧「中山中學」之「紅衛兵」營舍,曾被反共份子焚燬房屋三間,並傷「紅衛兵」四十餘人。

(三十二)二月十五日,廣州芳村一所匪軍汽油站,突被反共份子爆炸,並曾引起燃焼。由於當時火勢猛烈,使位於潭畔碼頭附近之六座油庫,亦被波及,焚燬殆盡,並另有三十人殞命,四百餘人受傷。

(三十三)二月上旬,廣東汕頭石離尾之匪「紅專學校」,曾被人爆破,當時除炸毀該校房舍及辦公室各一所外,並傷斃匪幹及擁毛派師生一百餘人。

(三十四)二月二十三日,隴海鐵路鄭州至三門峽段的路軌及電話線,曾被反共份子嚴重破壞,損失甚重。

(三十五)同日,在廣州珠江白鵝潭停泊的共匪油船一艘,曾被反共份子爆炸,引起燃燒,匪軍警搶救不及,致死傷匪幹和工人三十餘名。

(三十六)二月二十五日,廣九鐵路一座位於廣東境內的橋樑和鐵軌,曾被反共份子予以爆破,使由廣州開往深圳的一班快車誤點六個小時。

(三十七)三月八日,廣東寳安的一個匪軍營房,曾被反共志士爆破,當場傷斃匪幹、匪軍二十多名。

(三十八)三月中旬,共匪曾派遣一名高級幹部到廣州鎭壓反毛活動,當其在一次集會中,對羣衆吿以匪軍决定鎭壓反毛派時,講台附近,突然發生爆炸,當場炸斃匪幹數人,傷多人,並有若干兒童在混亂中被踏斃。

(三十九)三月二十五日,廣東潮安「浮洋水電廠」被人炸毀,使該縣各修械廠、電力磨房以及民間水電供應,均吿中斷。

(四十)四月中旬,潛伏在新疆伊犁、塔城、阿克蘇等地之反共份子,曾以縱火、爆破等方式,進行反共破壊活動,其中以位於戈壁灘上之克拉瑪依油田,破壞最爲嚴重。

(四十一)四月下旬,廣州一個「紅衛兵」營房,突然發生爆炸。事後,匪公安人員曾趕至嚴密捜査,並將十餘名傷兵送往醫院治療。

(四十二)五月十七日,汕頭市僞「人民委員會」辦公大樓,被人炸毀,並炸斃該會常委王匪大任及辦公廳主任劉匪斌等百餘人。

(四十三)同日,該市匪「紅衛兵第二招待所」亦被人爆炸,死傷「紅衛兵」二百名。

(四十四)五月中旬,廣州梅花村偽「廣東軍區警衛團」營房、珠江區及中區之僞「人民委員會」、「廣州中學紅衛兵分站」、小北匪軍營房、德州東路僞公安局,曾被反共份子先後予以爆炸,損失甚重。

(四十五)五月二十五日,廣州匪「商展會」內,突然發生爆炸,並散有反共小型傳單。

(四十六)越二日,該市華東路附近之火車橋亦被人炸毀,迄至二十九日始修復通車。

(四十七)五月三十日,汕頭礐石療養院(專供較高級匪幹住療),突被人偷襲爆炸,所有職工及病人,非死即傷,無一倖免。

(四十八)六月九日,廣州市東郊石碑車站,曾被反共志士爆炸,重傷「民兵」十餘人,內有三人甫到醫院,卽不治斃命。

(四十九)六月十七口,廣東惠陽「綜合裝修工廠」被人爆炸,並曾起火燃燒,所有設備、原料及成品,均化爲灰燼。

(四十八)六月二十一,廣東惠陽澳頭港匪軍營房,曾被人爆炸,傷斃匪軍百餘人。

(四十九)六月二十九日,廣東寳安泥田村匪軍營房一座發生爆炸,使駐於其間之匪「邊防部隊」死傷百餘人。

(五十)六月三十日,廣州白鶴洞匪「廣州造船厰」,曾被反共份子縱火焚燒,燬正在建造中之砲艦一艘,附近油庫,亦險被波及。

四、武裝反共事例二十四則:

(一)五十五年(1966)七月間,廣東淸遠「民兵」五十餘人,曾於搶奪共匪槍械後進入山區,經常突擊匪偽機關,搶刼糧食,使匪方深感困擾。

(二)八月十日,西藏洛卡達布、拉加仁兩地靑年,聯合貢布山區游擊隊,與匪軍作戰五天,斃匪幹、匪軍多人。

(三)同一時期,西藏黑水安札襟山區抗暴軍,除搶走當地匪貿易公司的物資和糧食外,並縱火焚燬該公司。

(四)八月中旬,廣東中山縣「前山公社」匪黨書記兼民兵隊長及幹部三人,因結夥外逃,曾與追捕匪軍發生槍戰。

(五)八月三十日,西藏抗暴軍曾襲擊自喜馬拉雅山駛經遮哇山隘之匪軍車八輛,擊斃匪軍多人,毀軍車六輛。

(六)九月十九日,廣東英德縣境之鐵路橋梁一座,路軌一段,曾被當地抗暴軍爆破,損失甚重。

(七)十月間,在廣東北江活動的抗暴軍,曾在曲江犂市爆炸匪方軍運列車,傷亡二十餘人。

(八)同一時期,在廣東東江活動的抗暴軍,曾在惠陽縣境破壞廣汕公路涵洞多處。

(九)十一月間,新疆少數民族游擊隊不斷襲擊來往於甘新、甘靑、新藏、南疆和白喀等線之運輸車輛,有不少押運匪軍被擊斃。

(十)十一月上旬,靑海省東南部之貴徳、同仁、同徳三縣以北之反共游擊隊,曾聯合當地民衆,對匪軍進行大規模的攻擊,使匪軍傷亡六百餘人,並搶走三十餘所倉庫之物資。次月中旬,該批游擊隊又與共匪援軍激戰一畫夜,結果,除傷斃匪軍多人外,且俘虜一百餘人。

(十一)五十六年(1967)一月十三日,在廣東珠江三角洲活動之抗暴軍,曾在中山縣之唐家灣炸毀匪海軍器材倉庫一座,另炸斃匪軍二人。在該項爆炸行動進行之同時,抗暴軍還在石歧附近散發大批傳單。號召當地人民奮起抗暴。

(十二)同日,在浙江省境活動的反共救國軍,曾在平陽之靈溪附近,爆破公路橋樑一座,並於是日黃昏在水頭、瑞安和馬嶼等處散發大量傳單。

(十三)一月中旬,有共匪載糧木船三艘,由廣東興寧航至梅縣以南之沙溪附近時,突被反共游擊隊截擊,所有米糧,悉被奪去。

(十四)一月二十二日,在山東地區活動之游擊隊,曾祕密進入靑島市郊區,爆破靑島至嶗山之間的電話設備,並在諸城、沂水一帶散發傳單。

(十五)雲南景頗族反共組織,經常在該省隴川河以西之廣山地區活動,該組織擁有一百多人,以反緬克欽軍之番號F-A爲番號,領導人係景頗族人,曾任匪少數民族村長。迨至本年一月下旬,該組織因行動過於積極,被匪發覺,經大批匪軍圍攻後,僅餘數人逃入山區活動。

(十六)二月十五日,在雲南鎭越縣活動之抗暴軍,爲支援當地人民之反毛運動,曾爆炸當地匪「孟潤農場」,當場炸毀該場合作社房屋一間,炸斃匪幹兩名。

(十七)二月間,雲南瀾滄縣猛連地區蠻軒鄕之匪軍營房,曾被反共游擊隊三十餘名襲擊,當時匪軍未予還擊,僅採取包圍方式,企圖活捉游擊隊員。周旋結果,匪軍傷亡八名,而游擊隊方面,則毫無損失。事後,匪對該地區實行封鎖,加強管制。

(十八)三月十六日,鷹廈鐵路漳平段的一座鐵橋,曾被反共游擊隊破壊,使該線鐵路交通中斷了兩天。

(十九)匪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今春曾先後發生兩次兵變,叛變人數,約有一團之衆,有一部份是隸屬於伊簞河流域的匪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五師,其中包括復員軍人及由內陸遣往新疆墾荒的靑年和「勞改犯」。

(二十)廣東羅定縣某「公社」幹部陳和,爲報殺父之仇,曾僞裝積極,加入僞靑年機構受訓,結業後被派任現職。五十六年(1967)三月十七日,陳某在反共志士之協助下,乘機焚燬公社房屋及公文,並當場殺死匪黨派駐該社的指導員張衡。

(二十一)四月中旬,廣東寶安縣陳坑大山洞一帶之反共游擊隊,曾與入山搜索之「民兵」二百餘人發生槍戰,互有傷亡。

(二十二)五月間,大陸西北的甘新公路、靑康公路、靑新公路,曾被反共游擊隊頻頻加以破壊,並有不少交通工具被焚毀。

(二十三)廣東龍川縣僞縣長譚福民,曾在江西邊境山區,祕密組訓當地民衆,從事抗暴活動,並於五月中旬在龍江上游至老龍鎭一帶破壊水路運輸,搶刼來往船隻。

(二十四)六月間:西藏康巴族游擊隊,曾在攻擊一個匪軍營地之活動中,擊斃匪軍四百五十餘名。

五、匪幹棄暗投明事例十四則:

(一)五十五年(1966)七月二十六日;共匪派駐敍利亞之「貿易代表團」團員繆貞白,在敍利亞大馬士革市內向美國大使舘請求政治庇護獲准,旋卽前往美國,達成了投奔自由的願望。

(二)八月二十七日,廣東寳安縣匪民兵訓練員張宗耀,冒險越過英界;並於請求香港政府給予政治庇護。獲准後,轉來台灣。

(三)八月三十日,香港匪「飛龍影業公司」女演員伍秀芳,毅然起義來台。

(四)九月二十七日,香港匪「華南電影工作者聯合會」監事文逸民,因不甘長此被匪利用,斷然起義抵台。

(五)十月十四日,僞「廣東省銀行新加坡分行」營業主任陳鴻程,棄暗投明,輾轉來台。

(六)十月二十八日,香港匪方女演員高瑾、夏萍、王金鳳三人,起義飛抵台灣。

(七)十一月九日,香港匪「文匯報」副總編輯兼採訪主任劉粤生,爲了追求自由,冒險起義來台。

(八)十一月七日,匪公安部隊行動隊長李少華,由陸駕舟來台,參加反共行列。

(九)十二月十七日,曾爲香港匪「新晩報」撰稿十五年之胡褒,掙般共匪束縛,起義抵台。

(十)十二月二十四日,東北滿州里第一中學之「紅衛兵東風造反團」負責人季水生(又名王朝天),乘到廣州「串聯」之機會,冒險逃入香港,轉來台灣,達成爭取自由之目的。

(十一)雲南匪邊防步兵第八團之警衛排長田科隆,是共匪靑年團團員,一九五六年一月,正式成爲匪黨黨員,並曾被匪評爲「五好戰士」、「模範黨員」、「學習毛澤東思想的五好標兵」及「三好技術」。但自囘家目睹故鄕因暴政所造成之各種災害後,反共心理,油然而生;乃於五十六年(1967)二月間,毅然脫離共匪控制,攜帶一枝五六式半自動歩槍,數十發子彈,兩枚手榴彈及一個望遠鏡,從雲南投奔自由,並於三月二十五日輾轉來台。

(十二)匪駐粵空軍地勤上尉軍官卓榮,因痛恨共匪不斷厲行暴政,茶毒人民,乃决心響應蔣總統之政治號召,於五十六年(1967)一月二十七日棄暗投明,由港來台。

(十三)匪「民兵班長」陳文博,因購有一部收音機,不時偷聼到自由祖國之廣播,得悉蔣總統對大陸同胞極爲關懷,同時檢到空飄大陸之傳單,乃决心投奔自由,並於五十六年(1967)三月二十六日,由福建圍頭冒險駕舟到逹金門。

(十四)僞「中央音樂院」院長馬思聰,因在共匪推行「文化大革命運動」之後,被匪指爲小資產階級份子和「反革命份子」,被囚一百零三天,受盡凌辱迫害之苦;乃於去五十五年(1966)十二月底冒死逃離大陸,到達香港並於今年四月間攜眷前往美國紐約市。

茲根據上述典型事例,將一年來大陸人民反共抗暴活動,就方式、規模與範圍三方面扼述如下;

一、從抗暴方式上來看:本年度大陸人民爲適應環境,一方面仍採取以葉匪劍英所説之「表面上裝作忠心耿耿的關雲長,實質上却是腦後長有反骨的魏延」之隱蔽手法,用以瞞過共匪耳目;一方面則以「硬的不行來軟的,明的不行來暗的,甜的不行來辣的,冷的不行來熱的」等方式,對共匪展開消極反共與積極抗暴活動。其中,或借詞托故,實行羣衆抗暴;或「乘其無備」,實行毆殺匪幹;或「出其不意」,實行暴破活勤;或神出鬼沒,實行武裝反共,使共匪防不勝防。至於匪黨內部反毛反共份子,除以「借古諷今」、「指桑駡槐」之手法將毛林集團攻擊得體無完膚之外,近且採用「經済主義」和「挑動武鬥」等方式,不斷向毛林集團實行「新反撲」,更爲人所共知之事實。

二、從抗暴規模上來看:年來,遠至西藏高原近如珠江流域,莫不有反共抗暴軍之存在;實力雄厚,組織健全,有武器,有後盾,不但經常突擊匪僞機關,截擊來往舟車,爆破交通橋樑,毆殺匪幹、匪軍;且發動大規模攻勢,使共匪蒙受巨大之損失。如靑海省東南部之反共游擊隊,曾聯合常地民衆,對共匪進行大規模攻擊,使匪軍傷亡六百餘人,並搶走三十餘所倉庫物資;又如西藏康巴族游擊隊,亦曾在攻擊一個匪軍營地之活動中,擊斃匪軍四百五十餘名。至於大規模之羣衆暴動,亦無地無之。在此暴動中,參加人員,爲數甚多;如廣西南寧地區、湖南長沙「勞改營」、閩南「常山華僑農場」所發生之大暴動,卽爲最佳之例證。至於匪黨內部之反毛勢力,亦甚強大,迄今爲止,彼等仍與反共份子相結合,廣泛進行反毛反共活動;使擁毛匪軍大有窮於應付之感。

三、從抗暴範圍上來看:由匪幫黨內部到廣大社會各階層,莫不有反共勢力之存在,由北平以至各個地方,亦莫不有抗暴之事件發生。槪括言之,凡屬於匪方人員、倉库、車輛、船隻、鐵路、橋樑、營房、工廠、電台、車站、機關、學校、水電站,收購站、軍械庫、發電廠倶爲被各省各縣之抗暴隊伍攻擊與爆破之目標;凡是毛匪思想、匪黨政策,均爲被匪黨內部之反毛份子加以詛咒與攻擊之目標。此外,倒戈抗爆者有之,棄暗投明者亦有之。凡此種種,具見抗爆範圍之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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